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事项,一,依法追究违反安置规定的单位的法律责任1,法律依据,1,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Tag内容描述:
1、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事项,一,依法追究违反安置规定的单位的法律责任1,法律依据,1,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的数据支撑作用,全面掌握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的详细情况,精确反映。
3、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全省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
4、秦皇岛市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政策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45号,3,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5、伤残抚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
6、市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笫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
7、吉林省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吉林省退役军人工作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公平,适当行使行政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
8、昌黎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2,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
9、经开区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意见,请2019年1。
10、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方案,4篇,篇1,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一,培训对象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1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
12、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新时代,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就业。
13、秦皇岛市卢龙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政策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3,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14、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区评残工作的管理,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等法规,结合自治区。
15、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
16、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规范本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一,在服役期间因战。
17、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
18、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06年8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2022年10月8日湖南 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
19、成都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含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下统称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
20、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