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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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2167号)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工作,切实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高新区),是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科技园区。自治区高新区应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2、方向,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第三条自治区高新区按照“统筹布局、优中选优、创新引领、节约发展”的原则,在自治区级开发区基础上进行布局建设。第四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自治区高新区的认定组织、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工作,自治区高新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高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等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自治区高新区进行指导和支持。第二章条件程序第五条申请认定自治区高新区的
3、开发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础条件1 .开发区四至明确,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合理,符合土地集约利用要求,符合所在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 .开发区规划、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3 .开发区内交通、通讯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齐全。(二)产业条件1 .主导产业明确。开发区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60%,主导产业中至少有1个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15%o2 .高新产业集聚。开发区出台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高新
4、技术产业集聚度高,具备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基础和条件,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能力,并对未来产业进行前瞻谋划和布局。3 .绿色成效显著。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较高,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水耗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三)创新条件1 .创新活力较强。开发区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年均增速高于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速;开发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所在市、县(区)总额的50%以上,科技合作活跃,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2 .科技企业集聚。开发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低于所在市、县(区)总量的70%,且不少于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所在市、县(区)总量的50%,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数量不低于所在
5、市、县(区)总量的50%。3 .支撑服务有力。开发区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5家以上;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类“双创”载体1家以上。(四)政策条件L开发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重视开发区建设,把开发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出台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给予资金支持。2.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科学,运行高效,能为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第六条自治区高新区认定程序:(一)开发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二)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意见,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
6、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开发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三)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提出拟认定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自治区高新区认定批复文件。第七条申请认定自治区高新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自治区高新区认定申请书;(二)认定自治区高新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坐标图、国土空间规划图及土地集约利用通报等相关证明材料;(五)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六)水利部门出具的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七)开发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支持高新技术
7、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等政策文件;(八)开发区所在地级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开发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主导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值、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等证明材料;(九)开发区内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科技类“双创”载体等证明材料;(十)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相关证明材料;(十一)其他资料。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八条开发区认定为自治区高新区后,可增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牌子。第九条自治区高新区所在市、县(区)政府应把自治区高新区建设发展摆在区域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推动自治区高新区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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