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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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档发(2007)29号各市档案局、发展改革委,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有关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规范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2、会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项R竣工验收前,对项目档案进行的专项验收。第三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建设项目,以及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审定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档案验收。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五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按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组织实施。(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
3、组织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国家档案局委托的,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二)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或委托市档案局组织。(三)市、县(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按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自治区档案局对各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验收。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自治区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自治区档案局、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二)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
4、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三)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四)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的单数,对于项目规模较小,竣工档案数量相对少的项目,亦可由3人组成,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档案验收组成员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低于60%,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五)实行项目档案验收人员资格审查制度。项目档案验收人员应由熟悉项目档案工作及项目管理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人员、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相关行业档案人员、专业人员构成,档案行政管理部
5、门对项目档案验收人员进行资格审杳后,建立项目档案验收专家库,根据不同行业项目档案验收的需要组织项目档案验收组。第三章验收标准及条件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主要依据DA/T282OO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T118222OOO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第八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的前提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第九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
6、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全面自检。第四章验收申请第卜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按规定办理档案验收申请手续,并经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核准后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向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2)o第卜一条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验收以及验收的安排作出答复。第十二条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一
7、)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第五章验收内容第十三条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管理、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档案纳入合同管理等方面。第十四条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一)按照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结合行业标准及项目产生文件材料的实际情况,检杳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二)各类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符合DA/T2
8、8-2OO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T118222OOO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1-2OO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OO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第十五条项目档案的安全:(一)档案库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档案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二)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三)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四)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第六章验收程序第卜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完成。第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采用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的形式,由验收
9、组织单位负责召集。第十八条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卜九条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一)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二)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三)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四)项目档案验收组根据检查情况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评分及综合评价;(五)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第二十条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杳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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