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证、档案领取与保管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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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毕业证、档案领取与保管办法(试行)学生毕业证及档案是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和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的各种文件材料,是学生成长过程的历史记录,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学生学习、工作、生活、成长情况的真实依据。为加强学生毕业证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毕业证档案在学生教育、管理与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学生毕业证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1、新生入学后,各系班主任依据新生录取通知书建立学生档案,并依据户籍资料如实填写新生登记表、学籍登记表等,建立学籍档案。2、领取毕业证及档案的学生须为合格毕业生,即课程成绩、操行成绩合格,没有未撤销的违纪处分。如有课程成绩不合格,须到
2、教务处办理清考;如有违纪处分未撤销,须到所在系部办理撤销手续后方可领取。3、学生毕业时,各系将学生档案移交学工处,由专人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予以密封,并由学籍档案管理干事登记造册。4、毕业证及档案办理完结后,学工处在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式领取办法及领取时间(寒暑假另行公示)5、学生毕业证及档案须一并领取,来校领取时需持:毕业学生持最后一学年的学费缴费单;(无缴费单可在综合楼302开证明)、学院就业办开具就业证明、补考或清考的学生须持教务处开据的成绩单6、学生毕业证及档案原则上由本人签字领取,确因特殊情况学生本人不能到校领取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办理领取手续。7、毕业证及档案发放管理干事在确认上述条件无误后,并于发放表核实可让学生签字领取毕业证。在签领表上签署本人姓名、领取日期,若为代理,则签署带领人姓名、日期、身份证号码。8、毕业证及档案自学生正常毕业之日(毕业证办理日期)起一年内学院给予免费保管,之后按每生每年50元收取毕业证及档案保管费,学院开具相应收款收据。学校保管学生毕业证及档案期限最长为五年,之后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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