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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促进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东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条件。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非医疗机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从事化学药和生物制品
2、经营、技术、质量、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技术岗位。中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经营、技术、质量、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技术岗位。以上专业岗位根据医药行业发展和技术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第三条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职称靠用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士(员级)、药师(助理级)、主管药师(中级)、副主任药师(副高级)、主任药师(正高级)。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3、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第三章药士评价条件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化学,下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第六条
4、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熟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第四章药师评价条件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3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4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本专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第八条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1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
5、业技术工作任务。2 .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3 .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4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5 .独立撰写本专业相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1篇。第五章主管药师评价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6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7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
6、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8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第十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参与过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 .解决过本专业的技术难题1项。3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1项。4 .参与完成本专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或新产品的推广1项。5 .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或学习,每年为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学时。第十一条业绩成果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
7、二:1 .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 .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名前3)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排名前3),并取得一定效益(须提供效益材料)。3 .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4 .参与编写国家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排名第1)或技术规范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5 .负责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为单位取得较显著效益。6 .以第一作者完成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作品1项,经市级以上平台公开发布,并具有一定影响力(阅读量2万人
8、次以上)。7 .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本专业相关大型公益科普活动2场(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活动总结)。8 .以第一作者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专项技术分析报告2篇(须经2名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鉴定)。9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撰写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撰写1万字以上)。第六章副主任药师评价条件第十二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2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以上,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3 .取得本专业执业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第十三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
9、间,符合下列条件:1 .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2 .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中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0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参与(排名前3)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或主持过市(厅)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作为
10、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科技新成果转化或新品种的开发、推广应用1项。(4)负责处理过较重大的技术问题或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1项(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解决问题技术方案、取得效益的体现)。第十四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2 .省级科学技术奖(含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的社会力量所设全国性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3 .副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4 .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排名第1)
11、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排名第I),并取得明显效益(须提供效益材料)。5 .主要参与(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6 .主持编写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3项,或地方标准5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7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1项,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确认在某一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提供鉴定材料)。8 .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形成个体化用药案例报告、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用药监测报告等2份,在提升本单位合理用药水平、规范药品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12、或在药物警戒中起到关键作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须提供原始记录)。9 .以第一作者完成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2项,经省级以上平台公开发布,并具有较广泛影响力(每项阅读量3万人次以上)。10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相关大型公益科普活动3场(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活动总结)。11 .以第一作者撰写本专业相关的工作方案、产业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1份,并被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实施。12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
13、等3篇。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副主编、主编完成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10万字以上,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第十五条代表性成果1.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2 .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学时。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过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主持编写国家级标准、
14、技术规范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重大产品开发1项,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4)具有丰富的药学服务实践能力,能独立决解药学服务过程中的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须提供原始记录)。第十八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2 .省级科学技术奖(含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的社会力量所设全国性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第十八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15、.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2 .省级科学技术奖(含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的社会力量所设全国性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3 .副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4 .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5 .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3项,并取得显著效益(排名前3,须提供效益材料)。6 .主要参与(排名前3)完成
16、国家级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7 .主持编写国家级标准2项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编写本专业国际标准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梃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8 .主持开发新产品2项,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注册证、研究报告、新产品开发任务分工、效益等有效佐证材料)。9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家级以上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5篇。或以副主编、主编完成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10万字以上,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第十九条代
17、表性成果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时,申报人应选取1-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1 .主持的科研项目或获得的科技成果奖。2 .主持编写的本专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3 .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显著效益。4 .主持开发的新产品取得显著效益。5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技术研究报告、产业发展报告等。6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或主编的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7 .其他
18、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第八章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第二十条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2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1项,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以结题验收书为准)。3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发的创新医疗器械获得国家注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须提供注册证、研究报告、研发任务分工、经济效益等有效佐证材料)。第二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以上
19、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个人排名第1)。2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3 .主持研发的创新医疗器械获得国家注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须提供注册证、研究报告、研发任务分工、经济效益等有效佐证材料)。第九章附则附件4广东省医药行业药品检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医药行业药品检查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促进广东省医药行业专
20、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条件。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药品检查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药品检查专业包括从事药品审评、核查、检查等技术岗位,按照产品类别,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以上专业岗位根据医药行业发展和技术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第三条本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21、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申报中级以上职称需依法取得相应序列的检查员资格。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22、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第三章技术员评价条件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药品序列需药学相关专业,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序列不限专业,下同)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第六条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熟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第四章助理工程师评价条件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
23、学位。2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3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第八条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1 .每年应完成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2 .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3 .掌握本专业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4 .具有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经验或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派驻检查经验,能发现并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5 .独立撰写本专业相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1篇。第五章工程师评价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符
24、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博士学位。2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3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4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第十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参与过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
25、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1项。3 .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指导原则1项(排名前3)。4 .能指导助理级工程师开展工作或学习,每年为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IO学时。5 .作为检查组长每年参加省级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5次;或作为检查组员每年参加省级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10次;或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工作经历1年以上。第十一条业绩成果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2 .参与编写(排名前3)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指导原则1项(以颁布
26、文件为准,须梃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 .承担重大复杂的药品检查任务,解决了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并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4 .在药品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1次,并由行政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 .在药品派驻检查工作中发现派驻企业出现变更、偏差、(X)S,不良反应等情况1次,对派驻企业生产中的潜在风险提前预警、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表彰。6 .以第一作者撰写有较高水平的药品检查分析报告2篇(须经2名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鉴定)。7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撰写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撰写1万字以上)。第六章高级
27、工程师评价条件第十二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博士学位,从事本技术工作满2年。2 .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技术工作满5年。以主管(中)药师资格(含执业药师资格)申报的,还需具有10年以上药品序列检查经验,担任过省级以上检查组成员的经历。第十三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1 .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2 .具有指导、
28、带教、培养本专业中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0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参与(排名前3)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过市(厅)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本专业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1项;或主持编写省级技术规范2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药品审评、检查、监管领域重大专项工作,解决了本领域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技术创新1项(以省级主管部门书面确认为准)。(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解决了重大药品安
29、全事件检杳中的复杂技术问题】个,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依据,或作为检查组长现场检查发现有重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1个,并受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第十四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主要参与(排名前3)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项,或主持完成本专业市(厅)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2 .主持编写本专业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3项或省级技术规范5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 .作为检查组长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2个,或作为技术骨干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3个,或作为派驻检查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3个(以行政监管
30、部门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准)。4 .担任省级以上相应序列的药品检查员、药品监管人员或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授课主讲老师,年平均授课3次或10学时以上,形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报告1份,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5 .主持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任务,或负责处理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完成5个品种的安全性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及时提出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安全性建议。6 .以第一作者撰写全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分析报告5份,并撰写(排名第1)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调研报告1篇,分析药品检查案件来源数据,为监管部门梃供重要技术支持。7
3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或开发新技术、新方法1项,并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确认在某一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提供鉴定材料)。8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3篇。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副主编、主编完成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10万字以上,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第十五条代表性成果申报高级工程师时,申报人应选取-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1.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或获得的科技成果奖。9
32、.参与编写本专业相关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10 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并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11 开展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任务,或负责处理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形成的安全评价报告等。12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检查分析报告、案件分析报告、人才培养报告等。13 以第一作者在高水平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或主要撰写的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14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第七章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第十六条学
33、历资历条件具备检查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申报的,还需具有20年以上药品序列检交经验,担任过省级以上检查组组长经历。第十七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1 .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2 .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学时。3
3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过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以项目合同书为准)。(2)主持编写本专业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主持完成药品检查、监管领域重大专项工作,解决了本领域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技术创新1项(以省级主管部门书面确认为准)。第十八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主要参与(排名前3)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项目结题脸收书为准)。2 .主持编写本专业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5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
35、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 .作为国家级检查员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或针对药品安全检查的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有效解决方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形成分析报告,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或作为派驻检杳员,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或生产管理问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表彰。4 .担任省级以上相应序列的药品检查员、药品监管人员或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授课主讲老师,年平均授课5次或20学时以上,形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报告2份,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5 .主持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任务,或负责处理重大药品(医
36、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完成10个品种的安全性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及时提出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安全性建议。6 .以第一作者撰写全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分析报告10份,并以第一作者撰写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调研报告2篇,分析药品检查案件来源数据,为监管部门提供重要技术支持。7 .主持开发本专业新技术、新方法2项,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并在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检查任务中运用。8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5篇。或以副主编、主编完成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1部(10万字以上,独
37、立撰写5万字以上)。第十九条代表性成果申报高级工程师时,申报人应选取1-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1 .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或获得的科技成果奖。2 .主持编写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原则。3 .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4 .主持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任务,或负责处理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形成的安全评价报告等。5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检查分析报告、案件分析报告、人才培养报告等。6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
38、论文;或在本专业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或主编的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7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第八章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第二十条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2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1项,解决了行业第二十四条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标准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39、厅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标准条件自2024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1 .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2 .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学时。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过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以项目合同
40、书为准)。(2)主持编写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颁布文件为准,须提供全文编写任务分工材料)。(3)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案件专项、应急检验任务1项,并获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主持处理化妆品安全重大系统性风险1项,并获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第十八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3项,并取得显著效益(排名前3,须提供效益材料)。2 .主要参与(排名前3)完成国家级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立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作权,并取得显著效益。4 .开发或推广的新技术、新方法,取得显著效益。5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
41、具有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技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6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会、论坛上发表的高水平主题演讲、报告等。或主编的本专业出版学术专著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7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第八章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第二十条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2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1项,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
42、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以结题脸收书为准)。3 .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广东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3)。第二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个人排名第1)。2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以结题验收书为准)。3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3)o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凡不属于本标准条件评价范围,或未达到本标准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
43、程序的,不予受理评价。第二十三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第二十四条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标准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标准条件自2024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解释1 .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3年以上”含3年。2 .发明专利: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3 .项目
44、(课题):指国家、省(部)、市(厅)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任务。项目(课题)的复杂程度和大中型级别按照行业的有关技术和规范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标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夏杂程度比照执行。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科研课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子项目视同国家级课题。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除科技部以外的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部门(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课题。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指除省科技厅以外的有关省厅单位设立的各类科研课题、以及地级市行政部门
45、(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课题。4 .新产品:指取得新药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以上)的产品。5 .主持: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一般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排名第I06 .参与:指在项目组内,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项目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主要参加人员,排序不限。7 .主要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团队中起到主导作用,在项目和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著名排序前2名。8 .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
46、表现的效益,不含潜在效益(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销售合同及发票)。9 .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10 .关键性技术难题:指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在完成项目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I1.重大疑难问题:指专业技术中出现暂不分明,难以确定的,无现成办法可解决的技术难题,须通过分析探索、科研实验等手段才能找出解决办法的复杂技术问题。12 .技术水平: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一般指通过工作经历、业绩、考试、答辩等形式反映出并经专家评审、鉴定确
47、认的水平、能力。13 .学术专著: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汇编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专著。14 .主要撰写人、副主编、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越把关作用。关于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一背景情况为健全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加快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我厅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于当年9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19)31号文将于今年10月届满到期,有必要重新修订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二、主要内容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文稿包括5个专业,分别是药学和中药学专业、制药专业、医疗器械专业、药品检查专业、化妆品安全专业,是我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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