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项目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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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目培训,主要内容第一章:预防接种人员及职责第二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年版)第三章:预防接种服务(重点预防接种实施部分)第四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第五章:接种率监测第六章:接种门诊相关要求第七章:资料管理常规报表、名词解释等,第一章预防接种人员及职责,一、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 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 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服务工作。,二、接种单位职责1、收集适龄儿童信息,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 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2、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
2、程序、疫苗使 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记录和保存接种信息。3、制定并上报第一类疫苗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 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用管理。,4、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5、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6、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7、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咨询。8、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预防接种数据录入、上传和备份。9、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10、收集和上报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第二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1年版),注
3、:1.主要指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等。2.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3.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接种年龄相关要求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 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 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 应剂次的接种(12月龄):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卡介苗:3月龄完成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 3 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
4、、麻腮 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完成时间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2月龄-7周岁)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麻腮风疫苗第 2 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 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A 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白破疫苗、A 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接种部位相关规定接种部位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
5、内注射 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肉、皮下和皮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 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 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 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 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同时接种的原则不同疫苗之间是否可同时
6、接种,要依最新证据确定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技术指南和接 种方案要基于最新证据确定疫苗之间是否可同时接种在有新的证据证明能否同时接种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 当及时更新说明书除疑似狂犬病暴露者接种狂犬病疫苗、其他外伤接种破伤风 疫苗等特殊情形外,其他非免疫规划疫苗与免疫规划疫苗的接 种时间相同但未选择同时接种的,应当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当间隔 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 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 不作限制,倡议多种疫苗同时接种从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来说,现阶段所有免疫规划疫
7、苗均可同时接种,无论减毒活疫苗还是灭活疫苗,同时接种并不降低免疫反应,也会不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在儿童免疫规划中,对一个适宜接种的儿童来说,多种疫苗的同时接种非常重要,因为这增加了儿童在 合适的年龄获得充分、及时免疫的机会,有利于提高 接种率,减少疫苗所预防疾病的患病概率,而且一次 到接种门诊接种多种疫苗,还可大量节省家长的和接 种人员的时间花费和经济负担。,同时接种的接种方法错误角度,接种瓶身尽可能垂直、管口朝下对准 口腔,均匀用力适度挤压塑料 管,使疫苗均匀地呈滴状在重力 作用下滴入口腔。每一人次用量 为2滴(相当于0.1ml)。,倾斜 水平,同时接种异常反应鉴别和补偿责任建议同时接种主要问
8、题是异常反应的鉴别。实际上这种情况发生率非常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的是局部反应,局部不良反应通过调查记录确定接种部位,可以鉴别有些不良反应通,通过生物学证据可以确定,如卡介苗引起的结核性淋巴结炎疫苗引起的相关 麻痹病例,麻疹、风疹疫苗引起的出疹等疫苗引起的需要调查诊断和鉴定的异常反应发生率极低,其损失比增加访问的费用要小得多。处理补偿费用时,如果出现异常反应鉴别困难,可以采取补偿费用平分的方法解决异常反应补偿依靠专家诊断,免规疫苗引起,由财政补偿;非免规疫苗引起,由企业支付;确实分不清,按照接种剂次数划分补偿承担的比例,同时接种时考虑接种禁忌同时接种不同的疫苗,而不同疫苗对于接种禁忌的规定不同
9、,因此在决定同时接种的疫苗,需要综合考 虑接种禁忌预检时对接种禁忌充分了解健康状况询问和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建议中具体到疫苗,在备注中注明科学合理安排一次服务中能同时接种的疫苗,同时接种时考虑接种禁忌,补种通用原则和流行季节疫苗接种规定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 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 求,全年(包括流
10、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 应急接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按“0-1-6个月”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 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 接种接种途径:肌肉注射接种剂量: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 g,不论产妇HBsAg 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g的HepB。重组(CHO 细胞)HepB:每剂次10 g或20 g,HBsAg 阴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10g的HepB,HBsAg 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20g的HepB补种原则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对于未完成全
11、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1注意事项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院接种第1剂HepB,由辖 区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辖区 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HBsAg 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内注射100国际 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 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 位同时接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1注意事项HBsAg 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小时内尽 早接种第1
12、剂HepB;HBsAg 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体重2000g 者,也应在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并 在婴儿满1 月龄、2月龄、7月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 接种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500g者)、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 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母亲为HBsAg 阳性的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 后12个月进行HBsAg 和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 阴性、抗-HBs 阴性或10ml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 HepB,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出生时接种1剂皮内注射接
13、种0.1ml其他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早产儿胎龄31周且临床情况稳定时,可以接种BCG。胎龄31周的早 产儿,临床情况稳定时可在出院前接种补种原则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 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脊灰疫苗-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共接种4剂,其中2月龄、3月龄接种1剂IPV,4 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bOPV接种途径:IPV:肌肉注射;bOPV:口服接种剂量:IPV:0.5mlbOPV: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注意
14、事项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IPV 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 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如儿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 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可不再接种bOPV以下人群建议按照疫苗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 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 药 物、TNF-抑制剂、IL-1 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 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脊灰疫苗-2补种原则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
15、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28天。对 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 全程免疫既往已有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 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既往无tOPV 免疫史的儿童,2019年10月1日(早于该时间 已实施2剂IPV免疫程序的省份,可根据具体实施日期确定)之 前出生的补齐1剂IPV,2019 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补齐2剂IPV,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DTaP)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共接种4剂次,分别于3月龄、4月龄、5月龄、
16、18月龄各接 种1剂各接种1剂DTaP,6 周岁接种1剂DT肌肉注射0.5ml注意事项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 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根据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周岁使用DTaP,611周岁使用儿童型DT,12 周岁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 DT,DTaP和DT补种原则补种原则3月龄5周岁未完成DTaP 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 6个月6周岁儿童补种参考以下原则:接种DTaP 和DT 累计3剂的,用DT 补齐3剂,第2剂与第1 剂间隔12个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DTaP和DT累计3剂的,
17、若已接种至少1剂DT,则无需补种;若仅接种了3剂DTaP,则接种1剂DT,DT 与第3剂DTaP间隔 6个月;若接种了4剂DTaP,但满7周岁时未接种DT,则补种1 剂DT,DT 与第4剂DTaP间隔12个月,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MR)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皮下注射,0.5ml注意事项如需接种包括MMR 在内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应优先接种MMR 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 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 蛋白当针对麻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 内的67月龄儿童接种1剂含麻疹成分疫苗,但不计入
18、常规免疫剂次补种原则自2020年6月1日起,201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MMR 接种的,使用MMR 补齐2007年扩免后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MMR 补齐2007年扩免前出生的18周岁人群,如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用 MMR 补齐如果需补种两剂MMR,接种间隔应28天,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 接种途径: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其他事项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
19、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 省份或在乙脑流行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时,建议接种1剂JE-L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补种原则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 童,如果使用JE-L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 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接种途径:皮下注射接种剂量:0.5ml其他事项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接种JE-l补种原则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 童,如果使用JE-1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2剂
20、接种 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 与第4剂接种间隔3年,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 苗(MPSV-AC)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MPSV-A 接种2剂次,分别于6月龄、9月龄各接种1 剂。MPSV-AC 接种2剂次,分别于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皮下注射,0.5ml注意事项两剂次MPSV-A 间隔3个月第1剂MPSV-AC与第2剂MPSV-A,间隔12个月两剂次MPSV-AC间隔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当针对流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根据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学 特征,选择相应种类流脑疫苗对于24月龄儿童,如已按流脑结合疫苗
21、说明书接种了规定的剂次,可视为完成MPSV-A 接种剂次如儿童3周岁和6周岁时已接种含A 群和C群流脑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MPSV-AC 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 苗(MPSV-AC)补种原则24月龄儿童补齐MPSV-A 剂次。24月龄儿童不再 补种或接种MPSV-A,仍需完成两剂次MPSV-AC24月龄儿童如未接种过MPSV-A,可在3周岁前尽早接种MPSV-AC;如已接种过1剂次MPSV-A,间隔3个 月尽早接种MPSV-AC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
22、及剂次:18月龄接种1剂接种途径:皮下注射接种剂量:0.5ml 或1.0ml,按照相应疫苗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可 视为完成甲肝疫苗免疫程序注射免疫球蛋白后应间隔3个月接种HepA-L补种原则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 童,如果使用HepA-L 进行补种,补种1剂HepA-L,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1剂 接种途径:肌肉注射接种剂量:0.5ml注意事项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HepA-l 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 HepA-1免疫程
23、序补种原则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 果使用HepA-l 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HepA-1,接种间隔6个月如已接种过1剂次HepA-1,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HepA-l 时,可接 种1剂HepA-L 完成补种,间隔6个月,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1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早产儿(胎龄37周)和/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如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无需持续 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 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 苗卡介苗接种详见“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过敏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对已
24、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 种疫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对于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 感染状况分3种 HIV感染儿童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 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 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规疫苗建议,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3免疫功能异常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
25、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 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 缺陷患者除外)其他特殊健康状况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先天性遗传代谢 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三体综合征 等),病情稳定的脑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 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第三章预防接种服务,一、预防接种分类:1.常规接种 2.临时接种 3.群体性预防接种 4.应急接种二、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1、定点预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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