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景大药房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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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源源县莲峰镇百姓灵大药房(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和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企业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源源县莲峰镇百姓灵大药房第三条企业住所:渭源县莲峰镇下街10号第四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1、企业需要减少注册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3、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 第六条企业的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预包装食品、健身器材、化妆品、日用品零售第三章股东第七条股东的名称(姓名):包桂花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包桂花股东出资50万元占总资本100%企业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企业盖章的出资证明应当说明以下事项:(1) 企业名称;(2)企业登记日期;(3)企业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九条股东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有权查阅;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企业新增资本及其他
3、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和被选举为企业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认企业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8、参加制定企业章程。 (其它需要明确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输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企业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 7、有义务为企业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其它
4、需要明确的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注:两个股东不允许全部转让)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企业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企业) 5、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企业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依据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
5、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沙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其它需要明确职权) 第十五条
6、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为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企业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 4、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企业形式作了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组过; 5、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7、通过。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十六条企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企业经理。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如今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企业的年工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企业简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企业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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