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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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10篇)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我国的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借鉴参考。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1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
2、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
3、处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2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
4、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
5、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
6、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
7、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
8、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
9、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
10、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
11、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
12、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3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
13、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_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_月工资并赔
14、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4 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
15、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
16、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17、,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当年休产假三个月
18、及其以上者; 见习期内; 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
19、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20、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
21、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
22、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
23、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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