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课程助教岗位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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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课程助教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新入职教师积累教学工作经验,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同时培养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的助教作用,特制定课程助教岗位管理办法。一、岗位设置和选聘(一)学校根据教学需要为课程设立新入职教师和研究生助教岗位。(二)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工作量较大的课程、实验课可设置助教岗位,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优先。(三)申请设置助教岗位时,需要明确岗位目标及对拟聘助教的要求等,所有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四)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工作的实际需求向开课二级学院(系、部)提出岗位设置申请,二级学院(系、
2、部)审核,本科课程报教务处,研究生课程报研究生学院,经教务处会同研究生学院审批后,统一向全校发布助教岗位招聘启事。(五)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研究生向岗位设置的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课程负责人择优确定聘用名单,上报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备案。(六)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助教岗位。(七)申请人原则上每学期只能申请针对一个教学班级的一门课程助教岗位。研究生助教只能担任一个学期的助教。(八)申请人不得承担本助教课程的主讲工作。(九)一般应在每学期末完成下一学期课程助教岗位的申请和聘任。二、岗位条件(一)没有从教经历或跨二级学科任教的新入职教师岗教师,入职后的第一个学期须参
3、加教学助理实践。非教师岗教师如需承担教学任务,须有教学助理经历。(二)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均可报名参加岗位应聘。一般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助教应由博士研究生担任,本科课程教学助教由硕士研究生担任。(三)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具有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四)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和院系的管理制度并完成任课教师的工作要求。(五)能够按学校要求参加助教培训I,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助教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教学平台使用流程、方法和技术,努力提升参与教学实践工作的能力。(六)当前学期有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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