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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2006年12月31口各省、FI治区、宜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同、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
2、支管理方法(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有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口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
3、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劣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
4、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按照上述要求管理。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国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全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省、H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具体政策,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土
5、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地方国库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等各项业务,及时向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第四条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即登记簿),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第二章征收管理第五条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可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征收。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
6、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七条土地出让收入征收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开具缴款通知、,并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写“一般缴款Ir,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Ii知书应当明确供给土地的面积、土地出让收入总额以及依,法分期缴纳地方国库的具体数额和时限等。第八条已经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按照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催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
7、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对未按照缴款通知/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完善制度规定,对违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予收回和注销,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第十条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I日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r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工程、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也不得违反规定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应缴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直接将征地和拆迁补偿费
8、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等。第十一条由财政部门从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备案。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藏。第十二条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具体计提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倘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方法(财综200449号)以及各省、F1.治区、宜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土地
9、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第十四条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跳、拆迁补偿究,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第十五条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第十六条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10、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一)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补贴支出,按照各省、FI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支出,按照各省、FI治区、宜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三)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方法(财建2004174号)和各省、自治区、宜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
11、(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农村饮水、沼气、道路、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按照各省、H治区、宜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第十七条城市建设支出。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包括:城市道路、桥涵、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第十八条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一)土地出让业务戕。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班、评估费、公告附、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
12、,我和评标锄用等,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执行。(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藏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班、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权、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购土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五)支付破
13、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第十九条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班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拢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有关法律法规和省、H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支付,有效保障被拆迁居民、搬迁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利益。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重
14、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土地前期开发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严格控制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选择评估、拆迁、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努力降低开发本钱。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发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的公示制度,改革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密、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等相关戏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个人的局部,可
15、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经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从地方国库中宜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第四章收支科目管理第二十一条删除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类103类“非税收入”项下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32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目级科目。第二十二条为准确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状况,在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中,分别设立以下科目:(一)
16、设立46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科目。01目“土地出让总价款,科目说明为:反映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扣除财政部门已经划转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02目“补缴的土地价款,科目说明为:反映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03目”划拨土地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
17、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99目“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等其他土地出让收入。(二)设立47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三)设立48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第二十三条为标准土地出让支出管理,对200
18、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212类“城乡社区事务”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科目进行以下调整:(一)将01项“前期土地开发支出,修改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说明调整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班、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二)将02项“土地出让业务费用”,修改为“土地开发支出”,科目说明调整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三)将03项“城市建设支出”科目说明修改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四)将04项“土地开发支出”,修改为“农村
19、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说明调整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沼气、道路、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五)将05项“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修改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科目说明调整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六)设立06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科目说明调整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七)保存07项“廉租住房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支出。(八)将99项“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科目说明修改为:反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付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付破产或改制
20、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等支出。第二十四条在212类“城乡社区事务中设立10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藏等支出。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藏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劣、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02项“土地开发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藏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班用等支出。99项“其他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其他支出。第二十五条在212类“城乡社区事务中设立11款“
2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第二十六条在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类“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增设以下科目:(一)09款“土地补偿,科目说明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二)10款“安置补助,科目说明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贽。(三)11款“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科目说明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四)12款“拆迁补偿,科目说明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第二十七条国有土地
22、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应根据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别填列支出经济类相关各款。第二十八条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录二基金预算收支科目根据本方法规定进行调整。具体科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2。第五章预决算管理第二十九条建立健/一工土地出让收支预决a管理制%恁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并分别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卯,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按照上年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年度土地供给方
23、案、地价水平等因素编制: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根据预计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情况,按照年度土地征收方案、拆迁方案以及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因素编制。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年度终了,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并分别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第三十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出让、储藏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年度土地供给方案、年度土地储藏方案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
24、约定的缴款时间、缴款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应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地方国库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国库、已缴国库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无误。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建、,.健公年度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以及分季收支统计明细报表体系,统一土地出让收支统计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其实,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
25、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以及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当按口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第三十五条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金融违法行
26、为处分方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各省、H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根据本方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三十七条本方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方法自2007年1月1口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法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方法规定为准。附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科目调整情况收入分类科目10301科目名称说明*a政府性韭金收入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各锻政府
27、及北所Bt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尻仃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K他H1.织无偿征收的共有专项用途的财政宽金(包括战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UWA地筷用物”由:金收人岫力曲儿科F1.、肿地片i府收值的1.f1.ZiIjiiiU总京欲以船豺#、川小IIhIk.1.kk1.t一她方帙A4p反映IMj上地使用权出让金4uUfcIUUWgjii.i;|4k目编码备注1.三1.BJ2;BJ2;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说明备注类款:!I1.我用以总计提用广侬业上班并发埼余X的华Wrk*J11婚计提用于农业一.|地玮发的塔金HJ去,Hi用卜比4P卜HtJI1Q便1淼令一W英他士他出让金收A一地力收
28、入科Mk反映用W梏使用权川“整收入扣除1:地令收张讣提第F业工地开发*W利去16国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地方收入科目.新增O1.土地出让总价款反映以招标、油货挂牌和仍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扣除财政部门已住联转的国“土地收益她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Sitt1.02补缴的土地价款反映转让划拨国立t地使用权或依法利阳加划拨土地巡行经斡性建设应当补微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和任济Id川住历按照规定应当补嫩的土堆价款以及出让国有1.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扑撤的土地价款.新增03划拨土地收入反映上地使用力以划
29、拨方式取得国右I.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微纳的土地补悌费.安置补助期.地上用着物和件苗补便费,拆迁补忸费等费用.新增99其鲍土地出让金收入反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皆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整的土地收益等其他土地出Ik收入。新增17国有土地收4基金收入反映从招标、油女、挂牌和极议方式出让国行土地使川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UIfi土地收益帽金收入.新增4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反映从招标、抽灰、挂牌和物议方式出止国“土胞使I1.1.ttffiqi行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农业+.他开发资金.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30、说明备注类款项212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拈:城乡社区管理事分支出、城乡社区枇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It支出、城乡社M住宅支出、城乡杜K环境卫生女出、建设巾场管理与监用支出等.科类目编款08码项科目名称说明备注B1.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反映川土地H1.止收入、箱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有修使用收入安排的女出.a-Imff1.俗性支出和“发性支i1.1.,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踪、安置补助优、地上阳衣物和布苗补偿跋、柝迁补偿费支出.新增W水地出“业冬渺用(H去02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丁时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
31、的费用等支出.新增03坡巾隹设支出反映用土地H1.止收入净收出均扣的城市电设支出用丁完善W行土地也用功傥的优套设地建设和城市基砒设施建设支出.修改说明X4M4I,7QH1V独力UUH1MIMhU毋匕11一tb八*T人T1.IUir;r;K%TT.r,删去(14农H基础&ffe也收支出反映土堆出让收入用于农H钛水.沼气、道路、环境、卫生.段计以及文化等M础i2他建役支出,新增*4e4删去金安排的农曲1.J乐发支出一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井被行地农田早行生活水平支出.新增06土地出让“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JfttJ07
32、康租住房支出反映从土地出止收入海瑞中安排用于城边陵和住房保障的支出.修改说明I际12廨地开发专项支出*反映从新增建设用地仃偿使用哉收入中安捋的期于耕地开发力面的支出.13根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反映从新增建i2用地仃住使用找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农田根本珑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保存14土地整理支出*反映从新增建设用地仃偿使用费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土地整理方面的支出.保存99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反映去湘政府胆地例镣涮斯并图的出446饰泳期喀衣从七堆出让收入中支付微城新增建设用地有修使用俄、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让E安艘费等支出.修改说明)0国在土地收拉格金支出反映从国仃土地收益期金收入中安捋用于土地收附
33、储藏净支出。Srif1.(11征堆和拆迁补镌支出反映从国中土堆收裱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场储藏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卷费、安置补助费、地上的衣物和为菊补偿戒.拆迁扑锁班支出.新增02土堆开发支出反映从同qI堆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贿储赋1.地需要支付的前期的前开发性支出以及与新增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说明备注类项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99其他支出反映从闰白土堆收裱咫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其他支出.I1.衣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费金中安打用r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新增注:加*号的科目,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很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调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1编码科目名称说明符注类款310其儡费本性支出反欣享各级开展与改革部门娘中安排的用F购置固定资产、微略性和应然性储*、土地和无形宽产.以及购建基硼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09土地补偿反欣地方人代政府在征地和收明1:地过程中支付的I地外偿费.新增10安盥补助反欣地方人代政府在征地卬收明土地过程中支村的安置补助糠.新增H地上附着物和力苗补惨反帙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取1: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树和存茴补偿分.新增12柝迂补借反欣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依明1: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迂补偿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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