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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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应对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城市供
2、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2.2 有关预案、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地下水质量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临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
3、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发生在霍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于违法排污、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恐怖袭击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等。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1)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细菌、农药、化肥、重金属等)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2)非点源突发环境*件: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土壤,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随地下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3)移动源突发环境中件: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
4、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供水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采取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坚持平战结合
5、,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做到应急快速有效。1.5 事件分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一般情况下划分为以下几类:(1)固定源突发环境*件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固定源,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设备设施故障、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风险物质排入河道、湖库或渗入土壤经污染下渗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事件。(2)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
6、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河道或渗入土康经污染下渗造成或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事件。(3)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或果园土壤,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污染物随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或可能造成水质污染;二是闸坝调控等原因导致坝前污水短期集中排放造成或可能造成水质污染。(4)其他突发环境*件主要为上述事件情景中多种同时出现的情形,以及汛期、枯水期、雨雪冰冻等特殊时期可能造成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情景。2水源地概况目前,霍州市城区主城区水源在2010年已停用,大张水源2020年11月全部关闭并已封井,源头水源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白龙水
7、源为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白龙水源位于霍州市城区西北3.5km处的汾河以西白龙镇至陈村一带,面积约4.OkIR水源地代码为DC0000141082000G0003,为地下水型水源地。目前主要开采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承压水,目前共有供水井3眼,井深690.0-691.50m,规划供水量30000d,属于中小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岩溶裂隙网络型岩溶水。设计服务人口为10万人。设计取水量为1095万吨/年。白龙水源地内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SO-Ca.Mg型水。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依据霍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设置,由霍
8、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组成(详见附件1)O3.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3.1.1 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本件应急指挥部成立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总指挥: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
9、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武警霍州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山西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实际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市应
10、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57-562213403.1.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和协作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3.2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设立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3.3 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事件
11、调查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3.4 3.1综合协调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协助应急指挥部完成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3.3.2污染处置组(下设3个专业处置队)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
12、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下设3个专业处置队。(1)污染处置队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污染源的排查,研究制定污染水体的污染处置方案;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置设施、药剂对已经造成污染的水体进行消洗、转运、异地处置等工作。(2)工程抢险队由市水利局、市
1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拦截、收纳、清运;若现有水利设施被破坏,对设备进行抢救、维修;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3)消防处置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火灾时的扑救等工作。3.3.3应急监测组(下设4个专业监测队)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
14、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水质、水文、气象、地质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现场应急监测工作需要,下设4个专业监测队。(1)水质监测队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水质监测方案,负责应急期间水源地、供水单位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2)水文监测队由市水利
15、局牵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水文监测方案,对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对灾害区域进行水文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3)地质监测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监测方案,对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对灾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4)气象监测队市气象局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密切关注水源地天气情况,密切关注外环境气象条件对水源地的影响,尤其是可能引发水源地雷雨、冰冻等灾害时,应及时告知现场应急指挥部,方便应急指挥部做出下一步应
16、急决策。3.3.4 应急供水保障组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3.3.5 应急物资保障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17、3.3.6 事件调查组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3.7医疗救护组组长: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3.3.8治安维护组组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
1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警霍州中队等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维护水源地应急抢险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打击阻挠水源地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的行为。3.3.9宣传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山西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全市
19、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把握全市的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3.3.10应急专家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主要召集或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熟悉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水利工程以及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和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为召集单位,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主要职责:为饮用水水源地中长期环境保护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污染物的处置办法、灾害损
20、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3.4外部应急救援机构水源地一旦发生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临汾市人民政府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请求支援。4应急响应水源地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与研判、预防措施、预警、信息报告、信息通报、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事态研判、应急处置、应急监测、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详见附件3o4
21、.1 信息收集与研判4.1.1 信息收集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开展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传递我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及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1)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2)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事故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4)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水源
22、地保护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5)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水源地污染事故或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357-5622134),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途径: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通过水源地、供水厂和管网末梢水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也可通过24小时值班电
23、话、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可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公安、交通部门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故信息。4.1.2 信息研判和会商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必要时,应根据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发现可能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
24、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研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类型选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4.2 预防措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饮用水水源质量进行巡查与监管。(1)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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