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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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眉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 1.1指挥部组成2. 1.2指挥部主要职责3. 2县抗宸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4.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5.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1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2.3.2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1.4 县抗宸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1.5 各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3分级管理3. 1地震灾害级别划分4. 1.1特别重大地宸灾害5. 1.2重大地震灾害6. 1.3较大地震灾害3. 1.4一般地震灾害3.2 应急响应级别设定
2、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4应急准备3.4 队伍建设准备3.5 物资装备准备3.6 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4. 4社会动员准备4.2 技术准备4.3 通信、电力与交通4.4 宣传、培训与演练5监测、预测、预防和临震应急1.1 地震监测1.2 地震预测1.3 灾害预防1.4 临震应急6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 1应急启动、应急处置6.2应急结束7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7. 1应急启动、应急处置7.2应急处置8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8. 1应急启动8.1 应急处置8.2 应急结束9其他地震事件处置9. 1强有感地震应急9.1 平息地震谣言9.2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9.3 应对毗邻震灾10恢复重
3、建10. 1善后处置10.1 调查评估10.2 恢复重建11其他事项1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地宸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对我县造成影响的邻省(区、市)和外县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行动。2组织体系特别重大地宸灾害、重大地宸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
4、灾害发生后,经县政府批准,启动眉县地震应急预案,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1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 .1.1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武警眉县中队队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武警眉县中队、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发改局、教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统计局、民宗
5、局、医保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城管执法局、团县委、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欷猴桃园区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人寿公司、财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眉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眉县分公司、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县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2 .1.2指挥部主要职责:(1)根据县住建局(地震局)震情报告,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2)指挥县级有关部门和重灾镇(街)立即开展地宸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派出地震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请求省、市政府指
6、挥抗震救灾工作;(3)组织协调并指挥驻眉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4)组织和部署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5)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通告;(6)执行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3 .2.1县抗宸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兼)副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4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救灾安置组、宸情信息组、工程抢险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1)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住建局(
7、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承办指挥部会议;统一收集、汇总各种信息并负责传送;负责指挥部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组织指挥部新闻发布会,起草指挥部公告;负责和震区现场指挥部、各镇(街)、县级部门应急机构联系;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救灾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地震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设置避难场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食品、饮水、医药等物资,组织开展危房鉴定。(3)宸情信息组:县住建局(地震局)牵头,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震情监测、震情趋势判断;负责组织地震
8、宏微观异常收集、调查、落实、上报工作;负责灾害范围、等级确定和灾情评估。(4)工程抢险组:由县住建局(地震局)牵头,交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修供水、供气设施;负责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恢复;负责组织监控火灾、水库、病毒、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不安全事故;负责组织灾情调查。(5)通信保障组:由县供电公司牵头,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参加。负责通讯工程、电力工程设施的抢修、维护,保障指挥部及灾区通讯畅通。(6)医疗救护组:由县卫健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设置医疗点、伤病员的医疗救助,重伤员的转移;组织全县医疗资源赴灾区参加现场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震区防
9、疫工作。(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科协、住建局(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灾情信息和抗震救灾工作动态的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负责做好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组织信息发布会,及时向省、市级以上媒体通报有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应对地震灾害。2.3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地震发生在县城区,由县抗宸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地震发生在辖区镇境内,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设立震区现场指挥部。2.3.1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指挥: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担任。副指挥:震区很长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县级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10、负责人、定区各镇负责人组成。2. 3.2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1)及时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迅速设置医疗点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急救医疗、食品、饮水等;(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灾区内外特别是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交通等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优先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伤病员的救助;(5)严密监控火灾、病毒、放射性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扑灭已发火灾,制止病毒、易燃、易爆气体的泄漏;(6)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震情、灾情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7)加强灾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
11、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8)配合省、市、县地震部门开展现场震情监测、震灾调查和地震科学考察,做好震后地震活动趋势判断工作。2.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详见附件1)2.5各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震区相关单位和重灾区社区及村委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并指挥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组织和部署相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卫生救助、卫生防疫、社会稳定等工作;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执行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工作任务。3分级管理3.1地震灾害级别划分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生产总值3%以
12、上的地震灾害。本县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2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3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3. 1.4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3.
13、2 应急响应级别设定(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I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H级响应,一般地宸灾害事件启动川级响应。(2)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市抗宸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市抗宸救灾指挥部请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支援。(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
14、灾工作,必要时县抗宸救灾指挥部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支援。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分级管理一览表地案灾害事件响应级别应急处丑领导机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I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事件II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事件In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4应急准备4.1 队伍建设准备县人武部、武警眉县中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公安局、卫健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加强专业地宸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陆地搜寻与救护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救护与防疫救护队等行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培训、训练、演练和考核,提高队伍抢险救援能力
15、。县民政局、住建局(地宸局)负责与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县地宸灾害损失评估工作队伍,加强研究和培训,合理配置专业,提高全面、科学、准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能力。各镇(街)要加快推进辖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2个小时内能够赶赴灾区。4.2 物资装备准备县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省、市、县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县级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网络,按照实际需求增加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种类,增大物资装备储量,建成规模适度的县级救灾物资装备储备库体系,保障抗震救灾急需物资。4.3
16、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完善指挥部年度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震情灾情通报制度、应急响应通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和规程。各成员单位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常态下相互间沟通与协调机制,提高非常态下协同配合能力。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4. 4社会动员准备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的社会动员机制。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保障抗震救
17、灾工作需要。4.2 技术准备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设立地宸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研究专项课题,积极扶持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开展应急救援领域课题研究,组织研发相关技术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应建设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系统,为地宸灾害应对提供科技支撑。4.3 通信、电力与交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要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时沟通、协商,明确
18、应急通信保障中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协同运作。县发改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抗宸能力建设及电力运营管理,保障抗震救灾电力供应。县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注重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加强紧急情况下综合运输管理,建立紧急运输保障体系、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实现紧急交通运输统一指挥调度。4.4 宣传、培训与演练县委宣传部、文旅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宸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开地宸应急
19、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宸应急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预案,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教体局要对各学校开展防宸减灾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都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镇(街)特点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督促学校、医院、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等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地震应急演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镇(街)
20、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及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地震应急演练。年度危险区所在镇要制定应急戒备方案并适时举行地震应急实战演练。5监测、预测、预防与临震应急5.1 地震监测县住建局(地震局)应制定地宸监测规划,开展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等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加强地震监测,视震情形势加密观测次数,做好震情跟踪工作。5.2 地震预测县住建局(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地震局对地震形势和地宸构造背景及震情会商意见,提出短临地宸预测意见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报县政府。5.3 灾害预防县住建局(地震局)根据地宸预测意见、地震重点监视防
21、御区和年度危险区划分方案,加强震情跟踪,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危险区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地震活动趋势,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对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开展地震风险评估,制定减灾对策,强化“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各镇和各部门间的共享;(3)对危险建(构)筑物采取抗宸加固措施;(4)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完善地宸应急预案,加强地宸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口密
22、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5)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地宸应急演练;(6)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7)全面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8)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5.4临震应急县政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程序发布临宸预报后,由县政府宣布预报区进入临宸应急期,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县住建局(地震局)加强宸情监视,及时报告、通报震情变化;(2)县政府发布避震防范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3)责成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及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3、(5)采取维护社会稳定措施;(6)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行业救援队伍等进入待命状态:(7)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准备工作。6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1 应急启动、应急处置(1)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镇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3)县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启动I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抗震救灾。6.2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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