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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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 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120_年,县房产局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将_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新开工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_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棚户区目标任务5100户。我县共分解为7个项目,共完成新开工任务5302套,完成任务目标104
2、%。7个项目分别是:张玉皇安置区72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康佳苑(赵集)安置区494套,旧县安置区(二期)412套,富民家园三期760套,八里安置区(旧县)996套,友谊安置区二期(开发区)1088套,城中片区安置区(永兴昂里湾)827套,6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2、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_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436套,已完成1436套,占目标任务的100%。3、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序进行20_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15158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12852套,分配入住比例84.7%,20_年度申请
3、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房源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预分配工作。4、租赁补贴发放按时完成20_年上级下达3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我局实际发放305户,占年度任务的102%。5、积极回复信访事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来信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抽调专人、对信访人逐一核实、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对不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当面解释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让信访群众知道政策,了解政策、读懂政策,按规定要求健全信访档案并回复。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1、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20_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国有
4、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户数约857户,面积约1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数2931户,面积约47万平方米。2、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对被征收的住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对于安置房无法满足部分被征收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问题,我县实行购房券货币化补偿。20_年我局购房超市共接收购房券户数763户,接收购房券金额5.6亿元,销售商品房套数约813套,销售总面积约9.77万平方米。三、具体推进工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规划、国土、重点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5、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2、强化目标责任接到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后,住房保障办公室逐一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科长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汇报,对项目工期倒排、进度倒算,合理安排各项程序,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抓好租赁补贴的申报受理、入户调查、部门会审、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年度审核等关键环节,以精心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租赁补贴按时发放。3、强化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
6、问题进行明确分工,制定部门相关责任,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2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我市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我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以勤奋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了本年度任务目标,现将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一、20_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一)明确任务20_年湛江市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为:1、建设廉租住房55套;2、租赁补贴36户;3、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34套;4、棚户区改造304户;总数任务为829套。(二)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
7、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我市今年十大民生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住房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积极负责,经常听取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三)抓好落实1、落实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把该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齐抓落实,已制订了文明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_年文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房管、住建、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和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
8、合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2、落实土地。我市在土地资源有限、存量少的基础上,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结合本市实际,抓好土地落实:(1)通过招拍挂广场二路、环市路城南车站傍、安票南环路、星平育才小区等地块,以捆绑形式解决棚户区用地1005099.97;(2)各建设单位利用本单位自有土地,划出部分作为公租房建设用地,共解决项目用地5699.28;(3)市政府划拨清风北路26地块,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6094.94。3、落实资金。本市20_年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5744万元,我市在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从多方解决资金问题,具体渠道如下:(1)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60万元;(2)省专项资金支持250万
9、元;(3)湛江市财政资金支持397.2万元;(4)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廉租房资金100万元;(5)本级年度财政拨付公租房资金448万元;(6)各公租房建设单位共自筹1434.4万元;(7)在栅户区招拍挂捆绑中解决2176.5万元;(8)尚缺口资金577.9万元。(四)强力推进为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我们抢时间,争速度,克服种种困难,强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我市今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1个,共建设793套,45428.9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744万元,目前,在建445套,竣工348套,完成投资3667.4万元,其中:1、棚户区项目2个,共建设304套,15479.23平方米,计划投资2176.
10、5万元。目前,在建258套,竣工46套,完成投资1372万元;2、公租房项目8个,共建设434套,27199.7平方米,计划投资3122万元。目前,在建132套,竣工302套,完成投资2195.4万元;3、廉租房项目1个,共建设55套,2750平方米,计划投资445.5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4、租赁补贴36户,已按月直接从银行发放到户。(五)加强管理1、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从廉租户的确定到入住,都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复核、摇号、公示、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全市1260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建立档案,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创造了条件。2、加强工程项
11、目的管理。20_年11个住房保障项目,我市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保障质量合格。二、存在困难和问题。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1、除本级财政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外,缺口资金融资存在一定困难;2、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很少,影响保障房储备项目用地落实;3、住房保障建设协调督促机制还不完善。各个建设单位在立项、报建、拨款等环节的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使各项目资料难以按时收集;由于人员少,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收集难以到位。三、20_年度计划情况在20_年
12、的基础上,将再接再励,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集,切实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三)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的宣传发动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跃上新的台阶。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3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_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
13、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_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_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_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
14、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
15、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
16、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
17、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_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4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
18、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_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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