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电子商务合作协议(电子商户版)z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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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7:编号,l三B2C电子商务合作协议(电子商户版)B2C电子商务合作协议(电子商户版)甲方:中亚智能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营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中路康华戴斯酒店7楼联系人:.刘厚电话:18182112336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法分行主要营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美尊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一楼联系人I电话,甲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怯人资格及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电子商户或支付机构等企业,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臼震、同等、比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电子商务支付相关事汽达成
2、如卜.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一条定义如无特殊说明,卜一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1 电子银行:指乙方借助互联网技术为客户供应的金融交易服务,并利用这一服务进一步为甲方供应电子商务支付服务,乙方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1.2 客户:是指甲方的个人客户。1.3 电子商户:指具有互联网经营资质,利用互联网出售商品或服务、供应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或协助服务,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符介本行电子商户准入条件,并在本行开立了单一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企业。1.4支付机构:指在商户和本行客户间依法供应互联网支付结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商业银行、
3、银行卡组织以及获得互联网支忖业务和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金融支付机构。1.5电子商务支付:指客户在电子商户网站或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所需的产品或服务,并选择通过乙方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支付资金的一种结算业务(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电子支付业务的主要种类有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支付、协议支付、浦发快捷支付、商户快捷支付、跨行网关支付、跨行快捷支付等,甲乙双方可依据业务合作须要按支付种类选择开通。I.6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支付:指个人客户在电子商户购买商品或取得服务时,依据甲方的交易页面引导,进入乙方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后,通过乙方网上银行系统的签约用户身份认证并登录乙方由子银行后,发出支付指令将交易资金从客户账户划
4、转到电子商户结算账户的业务;依据选用的身份认证方式不同,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支付包括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用户支付、网上银行动态密码用户支付等。I.7手机很行签约用户支付:指个人客户在电子商户购买商品或取得服务时,依据甲方的交易页而引导,进入乙方电了商芬支付系统后,通过乙方手机银行系统的签约用户身份认证并登录乙方电子银行后,发出支付指令符交易资金从客户账户划转到电子商户结算账户的业务:依据选用的身份认证方式不同,F机银行签约用户支付包括手机银行柜面签约用户支付和手机银行网银签约用户支付等。1.8 商户快捷支付:指客户通过甲方网站或手机客户端等条道供应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信息,由乙方电子商
5、务支付系统验证通过,完成手机动态验证码的校脸后,建立其甲方会员号和在乙方开立的客户账户间的绑定支付关系,并授权乙方依据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和预先建立的绑定支付关系与支付限额,从对应的客户账户中支付相应金额到甲方电了商户结算账户的支付服务“客户在快捷支付签约过程中需与乙方签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快捷支付服务协议讥客户连续两年未发生快捷支付的,该签约关系自动解除。1.9 浦发快捷支付:指乙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签约客户指定名卜一张银行卡作为浦发快捷支付功能的签约支付凭证,通过银行卡号、交易密码、身份证件号、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爸约手机号等客户身份救证,与乙方签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快捷支付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6、浦发快捷支付签约客户发出支付指令凭签约手机号及动态密码等要素验证后即可实现从对应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支付相应金额到电子商户结算账户。1.lO错误:指客户通过乙方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向甲方支付款项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记录的金额、订单号、收款人等记录部分或完全不相同的状况。1.11 交易撤销:指甲方对当日已经支付胜利的交易发起的取消操作。每望胜利电子支付交易只能进行一次全额撤销,撤销胜利后,交易款项全额退还至发起该交易的客户账户。1.12 退货:指甲方将己经支勺胜利的非当日交易资金退还给客户的悚作。电子支付交易可以多次退货,但照计退货金额不得超过原交易金额,退货胜利后,退货款项由甲方结算账户干脆实时划转
7、至原发起该交易的客户账户,若原发起该交易的客户账户无法入账,由甲方与客户协商解决。退货的期限为不超过该笔交易发生之日起&个月,超过退货期限的交易由甲方与客户协商解决。I.13跨行网关支付:指甲方接入乙方互联网跨行收单平台,通过乙方互联网跨行收堆平台为#乙方的银行客户供应的互联网跨行网关支付服务,由乙方互联网跨行收单平台完成甲方、非乙方银行的客户账户开户行和乙方之间的交易信息传送及相关资金清算的一项业务。1. 14跨行快槌支付:指甲方接入乙方五联网跨行收单平台,甲方通过指令方式传送客户姓名、他行银行卡号、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信息,经由乙方互联网跨行收单平台险证通过,并授权乙方依据甲方发出的交易指
8、令,从客户他行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完成甲方、客户他行账户开户行和乙方之间的相关资金清算的项业务。客户在快捷支付前需与甲方签订快槌支付服务协议。1.15否认交易:当甲方和客户之间的资金收付行为发生后,客户否认与甲方之间已发生的引发此项收付的交易。1.16可疑交易: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权力机关发起要求调查,或经银行或支付机构推断认为经由乙方支付网关进行收付的资金可能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疮或者可能来自违法、犯罪活动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洗钱、恐怖融资、盗卡、赌博等行为。其次条双方的权利义务2. 1双方的权利义务2.1.1 甲乙应就本协议内容及在业务合作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商业机
9、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 .1.2除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之外,双方承诺不将本协议林商和展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客户的信息泄露、出让或透露给第三方。如一方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3 .1.3甲方保证照实向乙方发送乙方用户供应应甲方的信息,乙方保证照实向甲方反馈信息.2. 1.4甲乙双方均应供应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实现双方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双方的系统如进行与本合同项卜.合作相关的升级或变动,应刚好通知对方并供应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以使对方的系统刚好进行相应的变动.2 .1.5甲乙双方采纳风险系数的方式来整体限制风险,即每个季度由于系统平安缘由产生.
10、资损的金额不能超过交易金额的十万分之一。假如风险系数超出标准、出现新型欺诈手段影响交易平安或其他严峻交易平安风险事务,双方均有权实行多种方式来对风险进行有效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支付限额、限制应用场景、智停合作产品运营等。如双方共同暂停产品运营的,双方均应提前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说明工作:如方哲停产品运营的,应提前通知另方,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说明工作。暂停产品运营后,假如双方一样认为风险限制措施已完成改进,可重新运营业务。3 .1.6甲乙双方应共同宣扬和推广双方合作的支付服务。双方应利用各自网站等宣扬渠道,对双方的合作内容进行必要的营销,推介.双方在各自的营销中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或形象。2
11、.1.7甲乙双方对于向对方供应的有关内容各自享有学问产权,除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企业名称、标识及产品商标用丁非本合同项下的其他用途。3 .1.8快槌支付特殊条款(含跨行快捷支付)2. 1.8.1一旦发生持卡人反映交易非本人实施,接到客户投诉方应刚好通知另一方,同时,双方应相互主动协作进行案件调杳及资金截留(包括但不限于马上监管银行卡等),尽量为持卡人削减或挽回损失,防止二次被盗。案件调查过程中,由甲方负贡与持卡人进行沟通及收集相关资料,乙方进行必要帮助。盗卡状况发生时,双方的风险赔付及责任担当,详见附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快捷支付业务风险补偿处理流程(以卜.荷称g风险补偿处理流
12、程?)。时于出现客户诉讼、监管机构投诉或媒体等重大投诉的,甲乙双方应主动沟通,加快处理流程。如出现有损甲乙任何一方声誉的投诉,必要时任何一方有权发起,并经双方沟通可简化相关流程刚好处理。2. 1.8.2甲乙双方应在执行风险补偿处理流程的过程中,依据对方提出的协查要求,主动供应己方所驾驭的相关数据及持卡人信息。2. 1.8.3甲乙双方有权依据自身业务数据分析状况拒绝受理可疑的用卡行为。2. 1.8.4甲乙双方有权依据风险补偿处理流程糙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是一方认为非合理拒付或/及有其他风险的持卡人,即有权拒绝为其供应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甲乙双方可在满意业务需求的状况卜.,共享此类
13、风险信息,以降低双方业务运营的风险。2. 1.8.5风险补偿处理潦程仅适用于甲乙双方爸署合作快捷支付或跨行快捷支付服务。3. 1.9W方缘由造成对方名誉受损的,由引发损失的方担当相应赔偿费任。2.2甲方的权利义务2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相关人员进行业务运用培训。2. 2.2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机构开立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申请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并确保指定的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甲方结算账户因销户、司法冻结等缘由而导致无法清算的由甲方负贡。3. 2.3甲方应自行通过乙方网上银行查询或依据乙方网上银行实时反馈服务驾驭客户款项的到账状况,乙方不负责通知。4. 2.4甲方应依据乙方供应的数据
14、接口说明自行开发相应接口程序。甲方应自行完成支付信息与订单信息的数据项核对及校验,因甲方核对及校监失误导致发生错误,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5. 2.5甲方应依据乙方数据接口要求与乙方共享交易订堆相关的商户或二级商户、商品及资金用途等信息,会同乙方共同防范套现、欺诈等风险。6. 2.6甲方应向乙方照实供应其实、完整、合法的业务状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包括商户地址、商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锐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甲方如需变更上述信息,须在变更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应对其向乙方传送的数据的精确性、无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因甲方资料不精确、不真实或数据错误而由此导致的任何
15、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担当;若因上述缘由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7. 2.7甲方应利用其网站或其他电子系统对乙方的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做必要宣扬,在其付款说明以及业务宣扬中应正确说明乙方的企业名称、标识、电子商务支付系统运用方法和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与乙方有关的宣扬材料必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并不得侵扰乙方对企业名称、标识等所拥有的学何产权。8. 2.8快捷支付特殊条款(含跨行快捷支付)9. 2.8.1甲方负货受理客户输入姓名、卡号、证件号码、客户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信用卡有效期等银行卡信息,并正确的传递给乙方,双方确认由方负责供应快拢支付签约手机动态校验码的生成和脸证,并对手机动
16、态校脸码验证结果负竞。因甲方缘由造成数据受理和传输、手机动态校验码验证等错误,导致客户损失的,由甲方担当噌偿费任。甲方在受理客户银行卡信息时,不得田存客户卡片有效期、CVV2码(信用卡险证码)等银行卡信息,因上述信息泄寤造成客户损失的,由甲方担当财偿货任。10. 2.8.2甲方应保证其供应应乙方的支付指令项下客户均为已开通快捷支付功能的客户,支付交易数据的合法性及直实性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假如因甲方供应数据或指令错误等缘由导致乙方扣款发生任何错误,或因甲方就未实际发生的交易指令而使乙方扣收客户费用导致第偿,由此产生的切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贡任均由甲方担当。11. 2.8.3甲方负责快捷支付开通
17、过程中及开通后受理客户支付申请时,担当客户身份认证及本人支付意愿验证的义务,并对快拢支付交易的平安性负全部贵任,本协议2.3.10.1及2.3.10.4规定乙方需担当的贡任除外.甲方负责对客户通过甲方支付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售后服务进行说明与安抚,并担当因甲方缘由导致的赔偿责任。自确认需嫡偿客户之日起,甲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的赔偿工作。12. 2.8.4甲方.在快捷支付业务开屣过程中应尽可能爱护乙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资产和声誉损失,对客户通过快捷支付而导致乙方或客户实际发牛.或潜在的损失担当全部赔偿贡任。13. 2.8.5甲方有权依据系统升级等须要短暂中止供应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
18、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预报史原日期:2.2.8.6甲方负责建立风险基金池,初期风险基金金额为10万人民币,并承诺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补偿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客户的全部资金损失。若出现赔付超出初期风险基金的情形,乙方有权单方确定是否弱停合作,但乙方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做好客户后续服务等相关处理。甲方对已发生的用户资金损失赔偿贵任,不受风险基金金额限制。假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时快捷支付要求增加风险基金的要求,甲方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的规定执行。2.2.8.7本协议终止后,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银行卡持卡人丢失赔偿追索贪任外,甲方按本协议2.2.8.1至2.
19、2.8.6项担当赔偿责任接若有效。2.2.8.7本协议终止后,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丢失赔偿追索责任外,甲方按本协议2.2.8.1至2.2.8.6项担当赔偿责任接着有效。2.2.9由于甲方内部员工道德风险、甲方发送乙方的交易信息被叙改以及甲方系统漏洞等缘由造成乙方受损,甲方担当相应赔偿费任。2.2.10甲方负贡与甲方相关的渠道管理和风险限制。对于交易异样的客户,包括交易次数过于频繁、交易额异样波动等情形,甲方应对该交易者进行监控并刚好通知乙方.2.2.1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从事任何赌博及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担当。2.2.13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
20、商行政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应经营:向客户供应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若甲方实行上门送货方式的,还应保证有关货物的刚好送达。甲方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若一旦发觉甲方网上产品所涉及的产品销件或服务供应与本地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法律、规则、规例有所抵触时,乙方有权在未经甲方同意的状况下先行关闭甲方的网上支付通道,乙方不担当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费任及相关法律货任。甲方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贡任均由甲方自行担当,与乙方无关.2.2.14甲方应制定完善的业务及倘售管理方法,在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前向客户公布业务及销售规率和服务热线,并负货刚好处理客户的有关询问和投诉。2.2.1
21、5如因客户投诉或甲方未适当刚好解决好客户投诉及售后服务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贻偿乙方所遭遇的相应损失。2.2.1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运用乙方供应的支付接I为除甲方外的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供应电子支付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切贡任均由甲方担当,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部门对非金融支付机构资质要求的除外。2.2.17甲方在此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和知悉乙方反对其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任何形式利益之立场,并承诺将本着廉洁公允原则避开此类情形,不向乙方的员工私自供应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珍贵物品、各种嘉奖、私人费用补偿、私人旅游、高消费消遣等不当利
22、益。2.2.18若甲方名称,地址、经营网站及网站经营内容、结算账户及联系人等本协议格约表登记资料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若因甲方未刚好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不能为甲方供应正常服务的,由甲方自行担当其贡任: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2.3乙方的权利义务2. 3.1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开立电子商户和结算账户。3. 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甲方电子交易系统和乙方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之间的平安连接所需接口规范。乙方在进行系统升级或数据接口更新时,应提前通过臼身网站或以其它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4. 3.3乙方应为甲方建立可以查询的交易结果数据库
23、,也可视甲方经营需求为甲方供应到账信息网上实时反馈服务,其中应包括交易结果和对应的甲方订单号。乙方保证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向甲方供应的交易胜利信息的精确性、真实性,但乙方无义务对自身系统没有记录的交易信息和客户数据做出任何保证和说明。5. 3.4乙方应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卜保障客户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划转胜利的资金刚好到账.6. 3.5乙方应在支付服务过程中对客户提示正确悚作程序,以便客户进行正确悌作。7. 3.6乙方应向电子银行的客户宣扬电子支付系统的运用方法,并有权确定是否与甲方协作开屣电子支付业务的宣扬工作。8. 3.7乙方有权对其供应的服务进行改进,有权依据系统升级等须要短暂中止供应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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