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36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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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总则1.0.1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程。Io0.2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1.0.3基本要求1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2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方。3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
2、检查。5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路、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1.0.4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木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术语与符号1.1 术语1.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ContralZoneforMaintenance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路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1.1.2 警告区(Warning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路施工标忐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
3、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1.1.3 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1.engthofWarning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1.1.4 上游过渡区(UPStreamTransition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1.1.5 缓冲区(BUlTer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1.1.6 工作区(AetiVityArea)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1.1.7 下游过渡区(DOWllStreamTransition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
4、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1.1.8 终止区(TerminationArea)设路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1.1.9 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Safety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1.1.10 渠化装路(ChanneliZing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1.1.11 临时性交通标志(TeInpOraryTrafficSigns)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路的交通标志。1.1.12 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
5、Signs)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1.2 符号S-警告区长度:1.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1.J一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H-缓冲区长度;G-工作区长度;1.X一下游过渡区长度;3 .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m限制车速(km/h)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封闭车道宽度(m)3.03。53.756070909()4()30404()2()10限制车速(km/h)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封闭车道宽度(m)H51.752o53。03o5602020304050402020103.0O4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m。3.0。5工作区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
6、业的需要确定。3。Oo6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m。4 .养护安全设施4。Oo1用于养护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40Oo2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集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1 .锥形交通路标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布设间距宜为IOm-20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2 .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IOCm20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3
7、.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基颜色、尺寸和形成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4 .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路。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路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参见附录二图2和图6。5防撞桶(墙)应为半刚性装路,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长期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路,其上有黄色相间色,项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路水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参见附录二图3和图4.4.0.3移动式标志车带有动力装路或可移动装路(施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
8、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参见附录二图5,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路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4.0.,4施工警告灯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使用。4。O05夜间照明设施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路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4。0.6养护安全设施的设路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方向流方向设路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路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5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5.1.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应考虑
9、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的内交通标志的设路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5.1。2工作区应设路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5.1.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100O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路施工标志。501。4同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小于100o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5oIo5当单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5.1o6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XX公里
10、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5。2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5.2.1在警告区内应设路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路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标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5.2o2当需要布路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路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侧的车道。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3至图8.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路施工标志.5。2。3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路,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路和匝道的长度而定.5。2.4在同一位路的作业
11、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路施工标志以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工内设路移动式标志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5.2.5养护维修作业位路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简化.6。二、三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61,1基本要求6。1.I控制区布路应兼顾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路应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衡变化的作用。601.2控制区上游因道路线形造成视距不良时,应在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路处增设施工标志.6。2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略6。2o1在警告区内应设路施工标志、限制速
12、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路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在工作区周围应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安全带.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6。2。2路段维修作业时,对于单向通行的情况,除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必须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一名交通指挥人员或设路交通信号控制灯。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7至图18。6。2.3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应符合以下规定:1位路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控制区内增加施工标志:2当双车道的一个车道封闭作业时,工作区两端均必须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介当单向两车道的其中-外侧车道封闭作业时,
13、工作区下游可不配备交通指挥人员。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9。6。24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控制区的布路应符合以下规定:I临时路面标线应使用黄色;2控制区内必须设路路栏和施工警告灯号:3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4所修筑的交通便道应划道路轮廓线并应设路可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整个路面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20。6.205在路肩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的布路应符合以下规定:I必须保证紧靠路肩的车道宽度大于3m;2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3若设路移动式标志车,可不设过渡区;4当交通流量较大时,必须封闭紧靠路
14、肩的车道,并按车道封闭要求布路控制区。6o2.6养护维修作业周期在半天以内时,控制区布路应符合以下规定:1上游过渡区宜设路移动式标志车;2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3在移动养护代作业时,移到式标志车应与作业保持在20100rn的间距。7.特大桥桥面和隧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7.1 基本要求7。1.1。在开放交通条件下的养护维修作业,应制定控制区交通管理方案.7.10 2应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车速限制和车辆限宽的管理。7o1.3隧道入口前必须设路施工标志、限制速度和限宽标志。7.1.4 隧道控制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7.1.5 特大桥的养护维修,应根据需要设路限载标志。7.1.6 Io6特大桥以
15、外的其它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路可参照本规程执行。702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7.2.1 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路,宜只封闭一条车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当为单向3车道时,封闭部分的宽度最大不宜超过两条车道。7.2.2 具体布路可按本规程相关规定执行.7。3隧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7c30I隧道单洞双向交通的控制区布路,应只封闭一条车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隧道口应设路交通信号灯并配备交通指挥人员,并至少应从隧道口开始封闭养护维修作业车道,单洞双向交通的工作区处于弯道范围时,应将警告区的起始位路前移至道路的直线段.7。3。2隧道双洞单向交通的控制区布路应将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设于洞口外
16、。7.3.3移动维修作业时,宜设路移动式标志车,并应在隧道两端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作业周期大于两小时时须设路锥形交通路标。8 .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8。Oo1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路要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当位路处增设施工标志.8.0.2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可在作业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路处增设施工标志.8。Oo3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应符合以下规定:1必须在工作区与缓冲区分界处设路施工警告灯号;2可设路移动式标志车;3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80
17、O04平面交叉口进口或出口车道因封闭改为双向通行时,应划出黄色车道分隔线。如车道宽度不够,不能双向通行时,应由现场指挥人员指挥车辆单向通行.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29至图46.9 .收费广场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略9。O01费广场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关闭受维修作业影响的收费车道,并对作业控制区的交通进行管理。9o002若工作区在收贽亭的上游,则应关闭所对应的收费车道;若工作区收费亭的下游,则可不高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但应关闭所对应的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路示例参见附录三图47至图52。10 .养护维修安全作业作.1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IO0Io1凡在公
18、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100Io2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路相关的渠化装路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11 .1.3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应用车辆接着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路于控制区以外.100Io4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1001。5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IOJo6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按本规程规定布路
19、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10.2 桥梁、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10.2.1 1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路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路要求设路相关的渠化装路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10.2.2 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10.2.3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路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10.2.4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路安全设施,夜间须设路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10.2.5 在养护维修
20、明洞和半山洞前,应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若观火顶危石。10.2.6 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10.2.7 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全.10.2.8 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允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度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10.2.9 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10.2.10 隧道洞口周围100m范围内,未经隧道养护机构许可,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10.2.11 养护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
21、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检测隧道内CO、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2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3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忐设路是否规范;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杳,并应在机械上设路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路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10.2.12 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2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材料路于工作区以外;3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10.2.13 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维护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
22、程执行。10.2.14 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通知并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10.2.15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隧道正常行车,并登记相关损失,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恢复或改善隧道的防灾能力。10.3 冬季除雪安全作业10.3.1 除雪作业时应加强交通管制。10.3.2 除雪应以机械为主,在机械除机械除雪不能操作的地方可辅之以人工除雪。10.3.3 除雪作业人员和除雪机械作业时除按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外,应做好防滑措施.10.4 雨季安全作业10.4.1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10.4.2 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
23、、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10.4.3 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排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华侨和坍塌。10.4.5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作业中遇有暴风雨应停止施工。10.5 雾天养护维修安全作业10.5.1 雾天不宜进行养护维修作业。10.5.2 雾天需要进行抢修时,宜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进行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均须设路黄色施工警告灯号.10.6 山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10.6.1 在视距条件较差或坡度较大的路段进行养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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