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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式合同合约以其高效快捷的缔约优垮,逐渐代密普通民事合同合约而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合同合约形式。陵者经济的发展,格式合同合约的作为经济交易手段的重要性将更加明显,作用也必将更加突出。第一、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这一点体现r格式合同合约的交易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追求效率,力争以圾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利刑,现代的商业环境中交易高速的进行,特别是在交易频繁的商品、服务、运输行业,不可能与个别的消费者逐一订立合同合约。格式合同合约合适的内容上的格式化,特定性精简了缔约的程序,适应了现代商业发展的要求。第二、格式合同合约可以维护交易安全,预先分化风险,预测潜
2、在的法律责任,符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合约的安全价值。现代市场交易活动中,随着高新技术在生产和生活经济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格式合同合约当事人不可能对未来作出完全的预测,不确定或偶发事件,激烈市场竞争、内在变化的市场行情,以及各种促销手段及宣传媒介往往缺乏诚信与职业道德,经济生活的健康安全发展需要选择种相对安全的合同合约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格式合同合约本身具有的安全价值,预先性、确定性、稳定性的特点,适应了市场交易的需要,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格式合同合约由要约班方精心制定,可以充分考虑合同合约的各种情况,吸收成熟的合同合约经验,格式条约条款的制定是由专业人员
3、或组织该专业的专家从事该行业经验丰常的人员制定,具有预见性、稳定性减少了“陷阱合同合约”。甚至蒙蔽和欺诈,为企业保驾护航。(2)、格式合同合约以书面形式明示,权利和义务明确.个体条约条款金国反其实践运用,使企业合理的规划生产和经营适应市场的需求,避免了“偶发事件”的影响。(3)、合同合约条约条款具有专业性、职业性最大限度的分化风险,因此,他能够限制风险范囤,尽可能的减少当事人的责任与损失。第三、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在现代商品交易与交换合同合约中,公平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倡导公平与谴贡不公是法律的价值所在。、由丁格式合同合约的条约条款是为f大量重笑使用而事先拟订未与对方协商的条约条款
4、,同时又具有确定性与连续性,他不会因当事人的合同合约地位,履行能力以及社会地位的不同而修改条约条款,他为不同条件的人提供r自由交易的公平机公,体现法律的公平价值.、在现代合同合约关系中,合同合约当事人的经济地位交涉能力经验以及怯律知识层次,拥有的交易信用也同样是不均衡的,特别是公用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可能单独订立合同合约的情形,若容许堆独订立合同合约反而造成不公平情形的出现。、公用事业领域“大众化”的格式合同合约为消费者的结构扩展创造了条件。不特定合同合约相对人力量积聚,形成了合同合约当事人双方力量均势抗衡,以提高社会公众与法律对格式合同合约的监督力度,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合同合约的
5、公平性。第四、笔者个人观点认为格式合同合约具有立法价值。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弥补法律规定空白的不足。现代社会知识爆炸,科技日益发达,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许多新兴交易形式与交换方式不断出现,合适的内容也千变万化,如房屋租赁、信用卡、融资、网络贸易等如雨后春笋般频繁展现于经济生活中,由于法律立法本身所具有的滞后性,使得法律的规定往往落后于社会实践,时于这些交易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新兴合同合约多采用格式合同合约的合适的内容来界定合同合约合适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在某些行业已经逐渐形成一种交易习惯,同时在实践中各式各样的纠纷与法律问题也给相关立法提供了一种途径或者称之为立法来源
6、或渊源,簿者个人认为在某些行业中出现的此类交易习惯,我们亦可称之为法律的一种溯源.学者个人观点认为这是格式合同合约的立法价值.第五、格式合同合约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酹保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经济是一种调控的经济,国家的合理干预对于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格式条约条款具有预先拟订性,其中国家专门政府机关统一制定是其中一种方式,另外国家也可利用行政优势加强审核调控力度,以此顺利对经济进行政策经济控制,这样“国家经济发展通过合同合约的形式稳定化,相关计划化,可控化了”.(2)格式合同合约之缺陷与不足唯物辨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辨证统一体,我们在论证格式合同合约的正面价
7、值之时,我们亦应对其缺陷与不足进行研究与探讨,在日常经济与贸易中,能够趋利弊害,使之服务下经济建设,并健康发展。毋耕讳言,格式合同合约虽然具有节省交易成本增进安全提高交易效率,具有安全公平等价值,但是他不可避免带来了一些负面账响不容忽视。首先,由于格式合同合约的本身特点对合同合约自由原则相对限制,违背了契约自由原则,1、格式合同合约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这就使得缔约地位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也违背动摇了民法合同合约法的基本原则,最典型的就是契约自由、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损宙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由于提供格式条约条款的方在经济
8、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它可以将条约条款强加给对方当事人从而使对方失去讨价还价的机会,2、格式条约条款是由制定方预先提出,相对人无从参与制定或决定合同合约合适的内容的过程。虽然从表面看,相对人接受了合同合约条约条款,但其背后却是相对人被迫屈服强大选断企业及其他组织经济势力的事实。正如一个西方经济分析家形象尖锐的描述:一个普通者与一个公司的交易无疑是一个手无寸铁者和在一个手持尖刀顶着其喉咙的强者面前完成交易。其次,在实践中某些格式合同合约不公平不合理规避法律更有甚者出现/“幅王条约条款”,直接损害相对人的利益,造成利益失衡,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问题.“当一个向公众供应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团体,能够把握住自
9、己起草的合同合约条约条款时,的的确询事实是,它可以随心所欲地、简雎地把关于合同合约和民事侵权行为的贪任法律抛在一边”.再者,格式合同合约往往制定利己而不利于相对人的合适的内容,格式合同合约具有预先拟订性和单方决定性,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几乎很少或完全不考虑相时人的利益,而这往往成为他们垄断和强制压迫消费者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费任,不合理分担风险。(2)剥夺限制相对方权利,限制其寻求法律救济.规定不提起起诉由自己指定的仲裁机关仲裁.(3)赋予自身权利。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赋予自身任意解除合同合约的权利。、赋予代理对方与物权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格式合同合
10、约是一把双刃剑。其一、格式合同合约具有其它合同合约不可比拟的特殊功能,广泛应用于市场交易的各个领域,其作用是不可代替的,能够比普通合同合约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生产的发展。其二、如果立法不能够对格式合同合约进行很好的规位,很可能造成泛滥成灾、市场交易与经济秩序混乱,从而摧残、侵蚀民法、合同合约体系,沦落成为经济强者分割经济弱者的得力工具。因此,如何在坚持民法与合同合约法的基本原则下,健全格式合同合约立法、司法、行政、法律监督等综合调控,维护合同合约公平正义,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是我国法制建设所面临的艰巨任务。五、我国格式合同合约现状(1)格式合同合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在我国格式合同合约应用十分广泛,涉
11、及公用事业、出版业、银行业、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等等。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经济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建国后,我们建立了高度集中的相关计划经济体制,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领导和管理管控,没收官僚资本,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银行、公路,邮电,航运进行垄断经营,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国营化之后国有资本经营形成相对规模的行业性垄断,这就具备了推行格式合同合约的前提和必要性。在相关计划经济体制下,相关计划生产指令其实也是一种格式合同合约的形式。再齐,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迅猛起步与扩张,使得商品交易与交换日益繁荣。特别是这些年来,我们鼓励政企分离兼并中小企业,强强陕台组建集团公司,出现了大量的垄
12、断经营集团,格式合同合约的应用范用被拓宽了,这是格式合同合约出现的重要条件。另外,我国某些行业诸如公用事业建立的过程中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本行业更是没有竞争,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许多应由企业通过订立一般合同合约进行的交易而由某些行政机构制定规范表现出来形成条块分割,借助垄断强买强卖,格式合同合约成为维护行政商业选断排斥竞争的工具。格式条约条款和规范界限不清,许多公用事业单位部门制定各种条约条款并冠之以规范立法,并作出利己解择,致使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合约往往能够在垄断部门的规范中找到根据.我们来看这样的几个例子,旅馆的登记卡上印有“丢失受重物品本店盖不负货”,发报须知上“由了邮
13、局原因造成电报稽延错误以至失效的,邮电局应按规定退还报费,但不承担赔偿货任”,诸如此类的不公平不合理条约条款广泛的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阻碍经济发展,这也是我们要对其进行规制重要而又根本的原因。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相关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格式合同合约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各业的同时,又具有十分浓厚的政治特色,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经济政治优势地位订立合同合约,制定一些利己的条约条款甚至自Cl出台相关后果的处理措施,更有甚者被冠以法规的名号,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与完善,格式合同合约得到更加广泛的使用,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与出场贸易繁荣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对它的付
14、面影响给予高度的重视。(2)我国针对格式合同合约的立法()华人民共和国消费并权益保护法第24定:1、经营拧不得以格式合同合约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行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费任。2、格式合同合约、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前款所列合适的内容的其合适的内容无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26条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合约中含有卜.列合适的内容之一的条约条款无效;1、免除乘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律竞任。2、降低本章规定的乘运人贵任限额。3、对本章规定的举证贵任作出相反的约定。4、限制旅客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Dd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7条规定:
15、保险合同合约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员任免除条约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合约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约条款不产生效力.(四)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330条规定:对于保险的条约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糅。(五)合同合约法中的规定-1999年3月11日通过,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合约法第39条、40条、41条对格式合同合约的订立效力及其解择做了具体规定。(六)我国民法中对于订立合同合约的基本精神与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若对格式合同合约的规范作用。(3)我国关于格式合同合约无效与免费条约条款的规定我国合同
16、合约法B规定了下列合同合约为无效的合同合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约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需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约条款的基本原则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免货条约条款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贡任的合同合约条约条款,免货条约条款必须经提请注意或说明才产生免贡的效力,提请注意是指提请对方对免货条约条款的充分注意,也就是说在合同合约中被醒目的展示,这些己存在的合理的提请注意已经给予了对方的话,那么免费条约条款便成了合同合约的组成部分.合理的提请注意是否已经给出,要
17、取决于合同合约的性质,提谙注意的程度,提谙注意的时间等。此外,如果对方要求对免费条约条款做出说明,提供格式条约条款一方必须按照要求给予说明,拒绝说明的,同祥免费条约条款不产牛.效力。另外,合同合约中的下列免灾条约条款无效:(I)造成对方人身伤宙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g合同合约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约条款一方免除其货任、加重对方贡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约条款无效。(3)外国针对格式合同合约的立法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各国在利用立法手段规制格式合同合约时重要采用以下几种模式。第一、直接在民法中予以规定.在民法典中列举“黑色条约条款清单”将格式合同合约中能出现的各种
18、有害条约条款分别列出并明文禁止其应用,否则合同合约既为失效,典型代表是意大利民法典.第二、采用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其进行规制,针对新出现的格式合同合约的法律问题法院缺乏明确条文作为依据,因此通过民法修正案来补充新的合适的内容,荷兰即是如此。第三、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制格式合同合约。这种专门性立法,有的以消费者合同合约为其主要调整对象,如:以色列、法国、瑞典19&4年制定的标准契约法,有的则以一般格式合同合约为对象,如镌国。笫四,在其他特别法中规定格式合同合约核心合适的内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商法、保险法就是此类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比较典型。第五、对格式合同合约的订立实施
19、各方面的监督.从以上几种立法模式我们不难看出各国立法的共同特点。1、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公平交易。2、严格限制免贵条约条款3、在某些行业如公用事业立法规定格式合同合约合适的内容及其格式。六、我国格式合同合约立法之不足尽管我国格式合同合约起源与发展具有较长的历史,广泛的应用于社会经济交易,但立法体系的滞后以及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我国法律对格式合同合约的规范不但不能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也难以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价值.1、律对格式合同合约的有关规定零散不系统,很难形成一个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制体系。从我国的多项立法中我们只能从中看到只有零零散散的几条法律条文对此作出了含糊的
20、规定,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只有全面的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其对社会的管理管控和调整。2、我国欠缺专门规范格式合同合约的立法我国格式合同合约在市场交易与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亚的地位,同时又是和每个消费者企业息息相关,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实乃立法之一大不足,笔者个人认为中国加入酊O个体私营经济繁荣发展,实行国有体制的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改变,格式合同合约的日益发展,要求我们有专项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3、法律对格式合同合约的订立程序未予规范.1、对格式合同合约的立法解择不完善立法的合适的内容抽象,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如没
21、有明确规定提醒对方注意的方式,对其解择的效力问题也是有待与立法规范。5,各部门立法混乱严玳危害社会正义。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原因,调解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的格式合同合约关系,都是由本部门自己制定或者由自己提出草案,交由人大通过。由此可见不公平不平等严重危宙社会的现象展屡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七、完善我国格式合同合约法律制度的思考格式合同合约以契约自由为理论基础,结果却成为JZ滥用自由权利的典范,走向了契约自由的反面,引起了立法、司法、行政的广泛关注,共至是社会对格式合同合约的普遍的敌视,在今天格式合同合约的作用和它所带来的后果不得不让我们对它进行相应的规制。我们可以综合采用自律规制,行政司法、立法
22、、社会监督的方式。1、制定专门规范格式合同合约的法律法规2、确立保护消仍者及其经济上处于劣势主体的利益,维护诚信,保障公平交易,这是立法的一大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3、程序与实体井玳,严格规范订立程序。4、规定股条约条款及立法的解释原则和方法,并确立非格式合同合约和格式条约条款的优先性。5、赋予特定机构或法院司法机关撤消格式合同合约中部分或全部违反公平与诚信原则的条约条款。6、严格限制免费条约条款订立格式合同合约,严格把关,多重审查.7、充分发挥工商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危害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从重从严处罚。8、充分重视和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维权作用,使
23、其真正成为代表消费者利益,依靠群众枳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9、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与教育,提高我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10,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在我国,由于政企不分,长期高度集中的相关计划经济体制,使格式合同合约广泛运用了社会各行各业的I可时,又具有十分浓厚的政治特色,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与完善,使格式合同合约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大力的促进f经济发展与市场贸易的繁荣,同时也存在若侵害消费者权祢的种种问题,我们只有结合本国实际,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理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互相补充,以立法规范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与消费者保护团体、监督为辅助,强化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才能够最大限度格式合同合约的缺陷,使其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参考资料:1 .合同合约法陈小君主编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合约法3 .中国期刊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相关资料如下:4 .我国6合同合约法仃关格式条约条款规定的评析5 .论格式合同合约6 .格式合同合约价值论7 .法律论文资料库中的网络资料文章来源:中顷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预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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