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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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卷)单选题1.A国人甲拐卖B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当交由A国处理B(江南博哥).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当交由B国处理C.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处理D.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依照相关国际惯例处理正确答案:C参芍解析: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中,A国人甲拐卖B国妇
2、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对此有刑事属地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处理。单选题2.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的是()。A.精神病人犯罪的B.醉酒的人犯罪的C.防卫过当造成重大损害的D.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结果的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有以下两个特征: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A项,精神病犯罪中不一定存在犯罪故意,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奏任:但间歇
3、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贡任。B项,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有犯罪故意,属于行为人使自一陷于无责任状态的情况。C项,防Tl过当造成重大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意,具有罪过性,属于滥用防卫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过分损害的非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因此,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结果,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单选题3.对于行贿罪的司法认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行贿的方式包括
4、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巨额现金B.行贿的对象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C.行贿的内容包括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子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D.行贿的主体包括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巨额现金的行为属于变相地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B项,行贿的对象仅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身的,构成对单位
5、行贿罪。C项,行贿的内容为经济利益,不包括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D项,行贿必须是行为人的主动行为,如果是被勒索不得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罪。单选题4.适用没收财产刑时,可以没收()。A.被告人收受的贿赂款B.被告人持有的股票C.被告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D.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没收财产刑,是指将犯罪分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是我国附加刑中较重的一种。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A项,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
6、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贡令退赔。因此,被告人收受的贿赂款属于其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贡令退赔OB项,被告人持有的股票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在适用没收财产刑可以予以没收。C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不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D项,刑法第64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先行查封、扣押、冻结,待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上缴国库,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单选题5.如果我国刑法规定,犯甲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O。A.可以判处拘役B.可以判处无期徒
7、刑C.可以判处8年有期徒刑D.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既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将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A项,法定刑即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甲罪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拘役刑。B项,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若甲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最高
8、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4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卜.有期徒刑。因此,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对其适用减刑时不可能仍判处无期徒刑。C项,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15年及以卜.刑期的有期徒刑,对其适用减刑时,可以判处8年有期徒刑。D项,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单选
9、题6下列行为人中,应认定为走私毒品罪共犯的是()。A.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广的缉毒人员甲B.被胁迫帮助贩毒分了运送毒品入境的乙C.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的丙D.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的丁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项,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卜.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卜有期徒刑。缉毒人员甲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当从重处罚。B项,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的行为。贩毒分子运送毒品入境,构成走私毒品罪,乙被胁迫帮助其运送毒品入境,构成走私毒品罪的胁从犯,胁从犯
10、属于共犯的种。因此,乙构成走私毒品罪的共犯,但可以对其减*处罚或免除处罚0C项,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器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所实施的法定行为。内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应认定为洗钱罪。D项,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酊、乙醛、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丁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单选题J7.文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发热门诊值班医生
11、打成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该医生被隔离观察无法正常从事诊疗工作,情节恶劣。文某的行为应认定为O。.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C.妨害传染病防治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甲在疫情防护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发热门诊的值班医生打成较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值班医生无法正常工作,且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B项,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但此处值班医生为佬微伤,因此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
12、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此处甲的行为不足以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的严重危险,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D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主观上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财物损坏,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单选题8.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卜理货的店主(系益哑人)发J假设一:甲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店主随后追赶但因天黑路滑不慎摔成重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抢劫罪D.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甲未窃得财
13、物,且店主的摔伤与甲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对此不用负贡,因此,甲不构成犯罪。B项,刑法第17条规定,1.i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贡任。因此,由于甲15周岁,其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不负刑事贡任。C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并未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压制反抗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甲被发现之后便逃跑了,并没有实施任何
14、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也不成立转化型抢劫。D项,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此处的“住宅”指的是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因此,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单选题9.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卜理货的店主(系香喳人)发现。假设二:甲抽卜腰带将店主捆住,在店内翻找现金未果,悻悻离开。甲的行为属于0。A.实质数罪B.犯罪未遂C.入户实施犯罪D.携带凶器实施犯罪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项,
15、甲用腰带将店主捆住是为了便于抢劫,该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属于处断的一罪而非实质数罪。B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甲在店内翻找现金未果,属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即犯罪未遂。C项,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拈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洵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本案中甲虽然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户”。D项,腰带不屈于“凶器”,甲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实施犯罪。单选题10
16、.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下理货的店主(系聋哑人)发现O假B三:甲为防止罪行败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随手抓起身旁健身用的哑铃,将甲碓死。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店主需要承担刑事贡任及民事赔偿费任B.店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C.店主需要承担刑事贡任但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店主不需要承担刑事贵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17、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屈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的人身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且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店主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甲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店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北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单选题J11.文某有祖传名画一幅。2020年1月1日,文某的朋友乙看到后提出以市价购买并成交。2021年1月1日,乙经鉴定得
18、知该画为货品,但碍于情面未告知文某。2021年5月1口,文某得知该画为鹰品,随即向乙提出退还价款并索要该画。此时,对该合同()。A.文某有权解除B.文某有权撤销C.乙有权解除D,乙有权撤销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C两项,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解除事由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本题中并不存在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也不存在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约定一方享有解除权的情形。BD两项,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民事法律行为。误解,又称错误,具体包括: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对标的物的误解:对价金的误解:对当事人
19、的误解。本题中文某与乙双方对名画性质发生误解,属于对标的物的误解。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案中,乙于2021年1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但是碍于情面未告知文某,到2021年5月1日,时间已经超过90日,乙的撤销权消灭,此时只有文某对该合同有权撤销。单选题12.2020年2月27日,某网店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寄给老客户甲一盒新到的面膜,并附说明:若不同意购买,请在10天内寄回
20、,邮费到付。3月1日,甲收到面膜并放在桌子上,3天后将面膜扔进垃圾桶。3月12日,该网店要求甲付款,甲表示拒绝。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0。A.未成立B.有效C.无效D.被撤销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也可以以行为方式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网店将面膜和说明寄给甲的行为属于要约,要约仅说明以行为方式退回,而非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且此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甲的沉默不能视
21、为承诺的形式,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BCD三项,合同的效力以合同成立为前提。本题中,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尚未成立,闩然不涉及合同效力评价的问题。单选题13.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为()。A.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C.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时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2、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单选题14.X银行、丫公司、Z公司三方约定:X银行贷款给丫公司,Y公司以存放在港口仓库中的1000吨某型号钢材提供质押,X银行委托Z公司监管。合同签订后,Z公司派员工入驻钢材仓储地控制钢材。本案中,质权的设立时间为0.A.三方协议生效之FlB.X银行放贷之日CZ公司实际控制钢材之日D.港口仓库收到三方协议之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或者控制,以此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得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Y公司以100O吨
23、某型号钢材提供动产质押,以担保X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X银行为债权人、质权人,丫公司为债务人、出质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回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55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监管人系受债权人的委托监管并实际控制该货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权于监管人实际控制货物之日起设立。Z公司受债权人X银行的委托对该批货物进行监管,X银行的质权于监管人Z公司实际控制货物之口起设立。单选题15甲开车不慎刷蹭了乙停在路边的汽车。甲因着急上班,在被副车辆上留下一张写有H己联系方式的字条后离开。乙见后联系甲,两人在电话中商定甲赔偿800元。乙将车送去修理,支付费用100O元。甲和乙之间关于赔偿的约定0。A,成立并有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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