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法规〔2024〕19号)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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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索引000014672/2024-00133分类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成口期2024-03-27 文号环法规(2024)19号主题词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
2、国务院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入领会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就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数据质量保障、惩处违法行为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开启了我国碳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法治新局面。(一)建立监督管理体制。条例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地方
3、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二)明确交易范围和方式。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主体;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三)完善各环节管理流程。一是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条件,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据此确定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二是配
4、额分配,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据此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配额。三是报告和核查,重点排放单位编制年度排放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并确认实际排放量。四是清缴和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根据核查结果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并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四)落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并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并按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开其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并对其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重点排放单位还应当接受
5、核查和监督检查,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五)严格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行为。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其出具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委托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建立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相关业务。技术服务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业务和技术审核业务。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六)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做好衔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采取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产生的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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