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监督办法(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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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水利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履行水利监督职责,规范水利监督行为,依据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和吉林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监督,是指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本级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等的监督。“本级”包括内设机构和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水利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水利监督应当加强计划统筹管理
2、,执行中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集中扎堆、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第四条省水利厅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省水利监督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监督工作。第二章范围和事项第五条水利监督范围包括: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水利部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省水利厅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第六条水利监督事项主要包括:(一)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二)流域综合规划、流域专业(专项)规划、区域水利规划编制与实施,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执行、山洪
3、灾害监测预警、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四)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和管理;(五)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河道采砂管理;(六)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七)灌区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小水电管理;(八)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九)水资源调度及调水工程调度运行管理;(十)中央水利资金、省级资金使用和管理;(十一)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评价;(十二)水利工程移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十三)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十四)水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十五)其他水利监督事项。第三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省水利厅成立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厅
4、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水利监督工作。水利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监督处,主任由厅监督处处长兼任。第八条厅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审定水利监督规章制度;(二)研究部署水利监督重点工作;(三)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四)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第九条综合监督由厅监督处负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一)制订年度水利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二)拟订水利监督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认定,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实施责任追究;(四)受理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异议问题申诉;(五)指导协调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和水利监督信息化建设;(六)综合汇总各
5、项监督检查成果,年度水利监督工作综合评价;(七)协调配合水利部或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八)完成厅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专业监督由各业务处室负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一)按照职责提出本业务范围内的年度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计划,配合做好中央计划事项和备案事项申报管理;(二)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制订或修订专业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问题清单、责任追究标准等;(三)组织开展专业监督检查,提出本业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认定,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实施责任追究;(四)受理职责范围内水利监督检查异议问题申诉;(五)组织汇总分析专业监督检查成果,对典型性、系
6、统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六)按照职能分工,配合水利部或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一条专项监督由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一)督促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开展对国家有关部委批转事项、新闻媒体事件的监督检查;(三)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贯彻落实情况、“急难险重”事项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日常监督由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一)统筹辖区内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任务;(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认定,印发整改通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或参与实施责任追究,指导督促问题整改;(三)配合
7、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四)完成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水利监督与水行政执法等相互协调、分工合作。水利监督检查发现有关单位、个人等涉水活动主体涉嫌违反水法律法规的,可根据具体情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移送水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发现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等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第四章程序及方式第十四条水利监督通过“查、认、改、罚”等环节开展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水利监督信息系统,主要工作流程如下:(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二)组建监督检查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认定,认定前应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四)提出问题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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