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1篇).docx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1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1篇).docx(18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1篇)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精选31篇)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篇1出让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受让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房产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国内土地的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平方米。(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平方米,为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的%;即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第五条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
3、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士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房产后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合同签字后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
4、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月Bo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
5、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发回,土地使用者
6、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覆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日内纠正该违约。如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项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
7、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箔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签订地点:年一月B月一日签订地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篇2正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受让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
8、立本合同。第二条房产使用土地位于一,总用地面积为一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一平方米。或:一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一平方米,为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的%;即一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一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一年,自一
9、起算。第五条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一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共计一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房产后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乙方同意从一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月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一元人民币。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银行一分行,账户号O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
11、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一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
12、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发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一日内纠正该违约。如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13、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一项解决:(I)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一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法定代表人:年月_0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_H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篇3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O受让方:(以下筒称乙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
14、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O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平方米。(或: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楼层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15、,为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的%,即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第五条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
16、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房产后日内,以抵押所获贷款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
17、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规定逐年激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月So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O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房产总建筑面
18、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士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土地使用证。第十四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份。第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篇4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
20、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共有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
21、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So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颈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地下一层号商铺。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
22、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该商铺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23、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绐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划拨 土地 使用权 出让 合同 31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7147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