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docx
《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生产等有责任主体的矿山及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关闭或政策性关闭的矿山。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2、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矿山企业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根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其中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不含土地复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和生产成本,通过专户专帐核算,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专项资金。第四条基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确保所需、专款专用的原则,矿山企业应选择一家金融机构设立单独的、固定的基金账户,用以核算基金的提取与使用。矿山企业设立基金后一周内将基金设立情况报属地县级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县级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矿山企业、开户银行签订基金监管协议,并报上
3、级主管部门备案。开户银行应每季度末向县级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基金提取、使用、余额情况。矿山企业已计提的基金不作为执行清偿债务的财产对象。第五条矿山企业已编制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按相关规定仍适用的,可作为本办法基金计提的依据。第六条各级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应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基金,引导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提取、边使用。第二章基金提取第七条基金实行年度提取制度,并计入矿山企业成本,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第八条基金提取以采矿许可证为单位,
4、每年度提取数额,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审定的金额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5年以内(含5年),采矿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前三年内,按不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总额40%、30%、30%的比例,分期计提完基金并存入基金账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5年以上的,年度提取最低数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设计总额: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且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两年足额计提完基金并存入基金账户。第九条新申请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时,应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申请采矿权获批准后,采矿权人应在取得采矿
5、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按规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应在本办法施行后1个月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开始计提当年基金。原已缴存的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原则上应转存为基金。第十条申请延续、变更、转让的矿山企业,应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基金提取凭证。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提取基金,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的,不受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申请。采矿权人变更矿山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及开采范围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主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及开采范围重新编制方案和核算年度计提基金最低数额。
6、依法转让的采矿权,受让人接替转让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转让人已提取的基金本息应一并转让,受让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继续提取、使用基金。受让人应当同属地县级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年度提取的基金累计不足于本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的,或低于方案中估算的年度治理恢复费用的,应以本年实际所需费用或方案中估算年度费用进行补足。第十二条基金提取按采矿许可证登记发证权限,由矿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自然资源部、省、市(州)登记发证的,由矿区所在地的市(州)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提取,或委托县级自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矿山 地质 环境 治理 恢复 基金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7138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