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第4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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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1.020CCSP50/54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XXXX-XXXX湖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导则GuidelinesforthecontroIofurbanandarchitecturalIandscapesinhubeiprovince(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联合发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引言Il1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基本规定14管控体系241分区243分层241分要素25城市总体风貌营造5,1资源与格局提炼5k,目标与风貌定位5K1城市风貌结构56重点地区风貌管控6A1滨水临山地区6A)江心洲岛地区7A老城传
2、统风貌地区7AA新城现代风貌地区844重要公共节点地区87风貌廊道与界面管控971组团生态廊道97t)绿道与慢行路径97a景观视线通廊io74特色街道空间1074重要空间界面128建筑风貌管控13A1建筑单体与建筑组群布局13fi,建筑高度与体量13fi3建筑风格与立面14fiA建筑色彩与材质14A0建筑周边环境设施159风貌统筹和分级传导15Q1风貌管控纵向传导15Q,相关规划横向协调15城市风貌是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的重要体现,需要找准城市特色风貌的内涵,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体系,进行分类指导、规范建设管控。为塑造和强化湖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特色,构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体系,明确城市
3、与建筑风貌规划建设管控要求,引导城市与建筑风貌规划建设管控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推进城市与建筑风貌整治提升,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湖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导则1范围11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术语、基本规定、管控体系、总体风貌营造、重点地区风貌管控、风貌廊道与界面管控、建筑风貌管控、风貌统筹和分级传导等。15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各类法定规划中涉及风貌的专章、城市风貌专项规划等城市风貌规划编制以及城市重点地区、风貌廊道与界面、建筑风貌的具体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市与建筑风貌规划建设管控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2术语和
4、定义城市风貌cityscape由自然和人工环境共同反映出的城市视觉特征和审美意象。重点地区keyareas在城市功能、历史文化、空间布局、自然环境等方面对城市整体风貌具有重要影响的地区,具体可分为滨水临山地区、江心洲岛地区、老城传统风貌地区、新城现代风貌地区和重要公共节点地区等。风貌廊道与界面stylegaIIeryandinterface在城市空间中串联各类开敞空间,兼具生态休闲、生活服务、绿色出行等功能,对城市风貌具有重要影响的生态廊道、视线廊道、特色街道、绿道等线性空间廊道,以及重要城市天际线、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风貌展示界面。,组团生态廊道clusterecologicalcorrid
5、or指在城市组团之间设置的具有生态防护与景观休闲等综合性功能的生态廊道,用以限定组团建设范围,防止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城市天际线urbanskyIine以天空为背景,由城市建筑物及其他物质环境要素形成的城市立面轮廓线或剪影。通常由城市的地形环境、自然植被、建筑物及富耸构筑物等的最富边界线组成。建筑风貌architecturalstyle建筑与建筑群在形态、结构、工艺、色彩等方面的视觉特征和审美意象,是城市在特定时间与地段中相关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地域特色的重要载体。3基本规定?1城市与建筑风貌建设管控应加强对城市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建成环境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识别评估其风貌资源特征,提炼城市山水城
6、本底格局,明确风貌定位与目标,确定重点管控地区、廊道和界面,加强建筑风貌引导,构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体系。?,尊重城市地域特点,延续历史脉络,充分考虑现状,合理建设管控城市总体风貌、重点地区、风貌廊道与界面、建筑风貌等,体现城市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公众对于城市总体风貌的认知、审美、体验和使用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aA根据城市各类重点地区与廊道界面的特征、规模、功能等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风貌建设管控要求,实现系统性、多层级的风貌管理。1 4城市与建筑风貌应体现时代精神,注重特色彰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创新空间与形体,满足城市现代生活需求。2
7、A城市与建筑风貌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动态维护与公众参与。4管控体系为明确湖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导控方式,为城市风貌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抓手,本导则提出“分区、分层、分要素”的管控体系。以城市风貌结构特征的一般构成为基础,结合湖北省现阶段城市风貌管理实际需求,划分“重点地区、廊道与界面”两类管控分区。“重点地区”包括滨水临山地区、江心洲岛地区、老城传统风貌区、新城现代风貌区、重要公共节点地区,重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突出特色为原则进行确定。“廊道与界面”主要指城市建设中需要进行风貌控制的带状空间,包括组团生态廊道、景观视线通廊、绿道与慢行路径、特色街道空间、重要空间界面。
8、结合城市与所处山水本底的格局关系,针对“重点地区”“廊道与界面”两类管控分区内各类要素特征,按照空间尺度,建立“总体层面、街区层面、建筑层面”三个层次的管控要素体系。以“总体层面、街区层面、建筑层面”三个空间层次基础,综合考虑现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管控方式,明确6个中类20个小类的管控要素,具体如下表所示:层次总体层面街区层面大类小类建筑层面图41管控要索体系示意图4-1分区、分层、分要素管控体系分区重点地区风貌廊道与界面分层分类水山区滨临地心岛区江洲地老城传地区新城现代风貌地区重要公共节点组团生态廊道绿道与慢行路径特色街遒空间重要空间界面总体层面山水城文本庇格局生志空间系统性山、城协调水、城
9、协调城市建设空间城市建筑高度秩序城市整体色彩景观视线通席重要城市天际线交通廊道沿线界面重要地标整体控制街区肌理街道界面高度秩序空间导引街道尺度附属设施广告牌通建筑层面整体形态建筑单体与群组空间布局建筑高度与体置形象风格建筑风格与立面建箕色彩与材质建筑周边环境协调注:标准的控制要素为此类管控区域应重点关注的控制内容5城市总体风貌营造耳1资源与格局提炼5.1.1风貌资源特征识别梳理总结城市风貌资源特征,认识城市发展建设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关系,分析研判城市风貌营造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展开:a)自然生态结合城市所在地区的地理格局、地貌特征、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资源要素类型与分布情况,总结
10、城市自然生态资源特征。b)历史人文结合城市空间历史变迁、历史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传承情况,总结城市历史人文特征。c)建成环境结合城市整体形态格局、公共空间、特色风貌区域或节点、建筑风貌情况,总结城市建成环境特征。5.1.2“山-水-城-文”本底格局提炼综合分析城市及周边区域的山水环境特征与历史脉络,识别重要的山体、水体要素与历史文化遗迹,总结城市空间演进与山川形胜的空间关联,结合城市空间拓展愿景,提炼城市“山-水-城-文”风貌本底格局。A夕目标与风貌定位5.2.1城市总体风貌定位准确把握功能聚而合、形态适宜而美的发展定位,推动湖北省城市风貌规划建设管控。城市总体风貌定位应结合城市所处地区的山川
11、地理形势、自然生态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居民认知期盼,在风貌资源提炼、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风貌总体定位,总体定位应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征鲜明、简明扼要。5.2.2风貌延续与发展目标以打造荆楚魅力城市为总体目标,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城市风貌建设管控近远期目标。目标应重点聚焦保护并延续山水城格局,提高城市与山水空间的渗透性和可达性,将山、水、城有机融合。应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景观风貌特征打造与城市功能完善相结合,体现城市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使城市风貌更具整体性、地域性和协调性。耳1城市风貌结构以城市“山-水-城-文”风貌本底格局和风貌资源特征为基础,结合城市未来发展愿景,确定
12、城市景观风貌总体结构以及各重要特色风貌地区的总体形象特征,明确需要控制的重点地区与节点、风貌廊道与界面,形成城市风貌结构体系。5.3.1划定重点管控地区结合风貌资源、本底格局特征,以及城市风貌营造定位与目标,将城市风貌特色主要承载区域划定为重点导控地区,对各重点导控地区提出导控要求,具体包括:a)自然生态环境指城市及周边与城市空间相关联的主要山体、水系、湖泊,沿江城市的滨水临山地区、江心洲岛地区及其周边需要控制的区域。b)城市建成环境指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及其周边需要控制的范围。包括具有地域特色的老城风貌地区,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城风貌地区,及其他大型绿地开放空
13、间、主要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娱乐、行政、旅游服务等公共功能集中的重要节点地区。c)其他区域根据城市风貌特色营造需要,需重点管控的其他区域。6重点地区风貌管控61滨水临山地区6.1.1 建设管控范围划定滨水临山地区指城市范围内重要的江边、湖边、山边地区。江边地区以水系蓝线为基础,湖边地区以湖泊蓝线为基础,山边地区以山体本体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划定管控范围。滨水临山地区应进行视线通廊控制,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山的视线通廊,视线通廊宽度不应小于30米(可含相邻地块建筑退距和城市道路宽度)。6.1.2 滨水地区建设管控6. 1.2.1严格保护临水空间公共性,除合法开展军事、科研等特殊作业
14、活动外,应形成连续、开敞的城市公共空间。7. 1.2.2鼓励滨水地区城市功能与滨水空间的互动,将商业、文体活动等功能沿滨水空间布局,提升滨水地区城市活力。8. 1.2.3滨水地区开发建设应形成向滨水空间逐级递减、空间疏密有致的整体空间形态,前后排建筑高度之间差值应不少于20%(以高度较高者为计算基数)。建筑形式宜点板结合,结合地形高差和周边环境,临水界面形成有韵律感的城市天际线。9. 1.2.4除防洪、修复水环境、生态保护、交通等公共设施外,滨水地区一线建筑临水面外缘垂直投影线后退水系绿线距离不得少于7米,后退省级重点湖泊蓝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建筑高度不宜超过该建筑临水面外缘垂直投影线距沿水
15、绿地用地边界线距离的1倍。6.1.3 临山地区建设管控6.1.3.1开展建设活动应减少山体开挖,鼓励依山就势,采用台地式布局。通过城市设计引导周边土地开发建设,严控山体周边建筑形态、建筑高度,合理确定观山廊道布局,确保项目建设与周边山体环境协调,着力营造层次丰富、错落有致及富有韵律的和谐山城关系。6.1.3.2以山脊线为基准,划定山体海拔高度五分之四处为高度控制线,临山地区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海拔高度应不突破高度控制线。项目用地内确需设置超出高度控制线的地标建筑时,应确保临山建设项目用地侧的山脊线的三分之二不被建筑物遮挡。6.1.4城区山水小场景营造6.1.4.1梳理城市建成区内部小型山体、水系脉
16、络,结合相关文字、影像资料,通过黑臭水体整治、违法建设清理、城市有机更新等方式,逐步恢复被城区建设覆盖的小型山体、水系、场地高差变化等自然地理特征。6.1.4,2依托城市建成区内部小型山体、水系脉络,整合周边公共空间与景观资源,打造街头口袋公园、社区活力水岸等本土特色活动场所,营造城市小场景、改善城区微环境。4)江心洲岛地区6.2.1建设管控范围划定指城市及周边范围内江河中的沙洲、岛屿,以江河水系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洲岛上道路划定管控范围。6.2.2建设管控要求6.2.2.1江心洲岛地区的建设应当遵循分类保护、分级管控、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6.2.2.2以特色无污染开发为主的洲岛,
17、要保障蓝绿空间不减少,采用低密度、低强度的开发建设模式,控制建筑高度。6.2.2.3以生态保育为主的洲岛,要禁止洲岛开发,保护生物栖息地与洲岛自然风貌。Aa老城传统风貌地区6.3.1建设管控范围划定老城传统风貌地区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和城市记忆特征片区,两类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划定一个建设管控范围。a)历史文化保护地区指城市范围内历史遗迹较为丰富、文物古迹较多、优秀历史建筑密集且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较完整的地区,包含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各级文保单位等,结合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法规要求,研究划定管控范围。b)城市记忆特征片区指城市范围内建成时间较早、承载一定发展阶段特征
18、、形成特定街巷肌理的区域,以老旧建筑集聚的街区为基础,结合主要道路和自然地理边界情况综合划定管控范围。6.3.2历史文化保护地区管控6.3.2.1严格保护历史遗存。依据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和各级文保单位相关保护要求,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及周边环境。6.3.2.2有序推进活化利用。鼓励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城市更新植入城市功能,以历史文化保护地区为依托,带动周边地区,整体谋划城区景区化打造,提升片区活力。6.3.3城市记忆特征片区管控鼓励采用有机更新方式逐步推进该区域内各类城市更新建设活动,运用城市设计手段,优化空间布局,营造宜人场所,提高建筑质量,完善基础设施。a)传承街巷特色
19、。重点保护、传承能体现一定历史阶段城市建设特征的街巷肌理和风貌特色,对部分重要街道鼓励采用“共享街道”建设方式,即在平时兼顾车行交通功能,在节假日、节庆活动等特殊时段按步行街进行管控,将城市特色街道打造为核心活动场所。b)营造记忆节点。结合地方历史文献、民间文化故事,依托古井、古树、城墙遗址、碑文石刻、地名遗产等人文印记,营造老城区人文景观节点,结合街巷网络体系,丰富城市文化感知体验。c)控制建设体量。开发建设活动不应突破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高度,不得减少开敞空间的用地面积,不得破坏重要的历史空间关系。确需新增容量和调整新建建筑高度的,应当开展专项论证研究,依法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规
20、划调整。A4新城现代风貌地区6.4.1建设管控范围划定指城市范围内未来重点建设的功能片区,结合城市主要道路、自然地理要素围合区域划定管控范围。6.4.2综合城区建设管控6.4.2.1引导精致宜居新城格局城市新区建设应采取以小街区、密路网为主,快速交通串联组团,慢行网络强化组团微循环的交通路网体系,在符合交通规范的前提下引导宜人街道尺度,避免盲目追求大街区、宽马路的新区建设意象。6.4.2.2控制合理空间形态。引导错落有致的建筑高度秩序,建筑高度宜进行梯度管控,相邻梯度建筑层数差值应不小于5层。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在5-10万平方米的项目,建筑高度至少要采用2个梯度层次;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
21、,应当至少采用3个梯度层次。分两个梯度层次的,较低高度的建筑物栋数不应少于建筑物总栋数的40%;分三个及以上梯度层次的,最高建筑物的栋数不多于建筑物总栋数的50%。6.4.3产业片区建设管控强调产业片区风貌协调,体现本土文化与产业特征相结合的风貌特色。鼓励在产业片区开发建设中融入当地历史、人文、自然资源特色元素。产业片区整体风貌应在产业特色的基础上,与城市片区在风貌元素、建筑色彩方面进行整体统筹。64重要公共节点地区6.5.1建设管控范围划定指城市范围内具有重要公共功能的区域,包括公园绿地、景观门户、交通枢纽、商业文体中心及周边区域,结合城市的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等城市意象要素划定管
22、控范围。6.5.2公园绿地节点地区管控重要的公园绿地节点地区的建设应符合城市绿地功能要求,彰显城市文化与地域风格标志性特征。对公园周边建筑后退绿线距离、建筑高度、建筑立面风格进行管控,优化公园出入口引导景观设置,增强公园绿地的可达性。6.5.3景观门户节点地区管控景观门户节点地区的建设应根据城市总体风貌定位与目标,对景观门户、节点等空间要素进行设计。景观门户应设计具有标志性、特色性的景观元素,以增加节点吸引力和辨识度,成为城市风貌的视觉焦点和人流集散点,并提供足够的休憩空间、遮阳设施等功能性空间。6.5.4交通枢纽节点地区管控交通枢纽节点地区的建设应当根据城市设计及详细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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