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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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大卫办发202415号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各有关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按照国家H生健康委关卜FlJ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2)3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90号)要求,我委起草制定了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卫
2、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20日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100%,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全市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
3、2)32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卫办发(2023)29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建章立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持续稳定、消除状态持续维持。二、工作目标(一)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3个结果指标达到以下要求并保持。1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2
4、 .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3 .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二)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主要过程指标达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9%及以上;2 .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均达到95%及以上;3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其它过程评估指标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Io三、工作内容(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1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
5、、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手段,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服务的同时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三病)检测服务并记录检测阳性结果,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服务,指导科学备孕。2 .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各区市县要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及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首次发现
6、未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未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的孕妇,应嘱其于妊娠12周内到辖区承担孕产妇建册的相关机构接受免费检测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填写孕情卡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建册机构在为孕妇(包括流动人口)建册时常规提供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提高。3 .严格落实登记和首诊报告制度。建册机构要查验已经完成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孕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并将本次妊娠期间首次检测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指定位置,并留存阳性结果报告单。对孕中、晚期首次寻求孕期保健服务的人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应在本机构立即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并做好首次检测孕妇信
7、息的登记。各机构艾滋病筛查阳性样本要及时送至HTV抗体确证实验室,确证实验室要在收到样本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艾滋病确证报告。梅毒筛查阳性孕妇力争当日确诊,乙肝筛查要同时进行乙肝五项检测。三病阳性及可疑阳性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报告。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4 .提升筛查能力和筛查质量。各助产机构要配备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检测原理的快检试剂,对未进行“三病检测或感染状况不明确的临产孕产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在30分钟内完成检测,保证在临产前明确感染状况,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加强机构间合作,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梅毒检测必须具备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和非梅
8、毒螺旋体血清学两种检测试剂,以保证尽早确诊梅毒感染孕产妇。5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详见附件2),负责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各定点机构严格按照大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版)(大卫办发(2021)46号)要求,提供规范诊疗行为,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落实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阳性及可疑阳性个案登记,并对首诊阳性孕妇纳入专案管理,落实后续综合
9、干预服务措施。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对乙肝阳性孕产妇提供血清HBVDNA定量检测,对符合治疗标准的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探索建立中医药参与预防母婴传播的工作机制。6 .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各县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对不同城市之间流动的感染孕产妇或儿童,做好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针对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做好原因分析,积极沟通协调社区和妇联组织等配合工作开展,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感染
10、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规范管理水平。尽早明确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感染状态,及时评估干预效果。规范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二)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7 .完善数据收集与管理。强化对预防母婴传播数据采集、报送、使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指定专人管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和儿童保健等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健全基础登记,及时收集、整理、填报相关数据。原则上由首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报告,助产机构负责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信息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和审核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信息报告、随访、个案与月报信
11、息网络报告。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科室间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的快速转介和对接。8 .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制定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县区级每季度、市级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数据质量评估,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和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9 .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围绕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加强监测评估,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与消除目标的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三)加
12、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管理10 .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实验室检测网络。要确保指定的初筛机构有效覆盖并为孕产妇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对疑似阳性者进一步到指定诊断机构确诊。加强检测机构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孕产妇检测服务效率。各机构要按国家相关实验室检测工作管理要求,定期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基层快速检测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I1.强化试剂供应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试剂招标采购流程,建立试剂调配应急机制,确保试剂及时、足量供应。加强试剂供应链管理,规
13、范试剂储备和运送。各实验室要做好试剂使用前性能验证,对试剂进行评估和技术验收,规范试剂应用。12 .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相关机构要完善实验室数据的登记、报告和质控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实验室与临床数据的衔接,保障检测信息安全。提供孕产妇免费检测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实验室应建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免费检测登记台账,规范孕产妇HIV抗体、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登记,并作为统计免费筛查孕产妇及使用试剂数量的依据。(四)做好感染者权益保障13 .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保护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宣传教育
14、,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就诊。14 .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帮助感染者家庭获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15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四、职责分工(一)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
15、育活动和知识宣传。明确职责分工,促进社区参与,保障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妇幼科室牵头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及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工作自评及工作督导,督促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得到全方位落实。医政医管科室负责协调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相关诊疗等工作。疾控科室负责组织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监测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基层卫生科室负责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情监测,加强对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的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协
16、助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孕妇的孕期追访及儿童随访管理等相关工作。财务科室负责协调和指导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确保经费及时到账,保证专款专用。宣传科室负责协助消除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治意识。爱卫科室结合健康大连行动各项工作协助推动消除工作的开展。(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技术指导与服务,具体负责消除母婴传播的业务管理工作。开展区域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质量控制、信息上报、阳性个案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进展情况等。完善辖区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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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大连市 卫生 健康 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消除 艾滋病 梅毒 乙肝 母婴 传播 工作 实施方案 2023 2025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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