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镇地籍调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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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城镇地籍调查,主要内容,城镇土地调查概述 城镇土地调查任务、方法和技术路线 准备工作 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测量 变更地籍测量,1.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以下简称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2.城镇土地调查内容 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3.调查范围 城镇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范围相互衔接。,第一节、城镇土地调查概述,4.调查单元 调查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称为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
2、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大型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或被道路、围墙等明显线状地物分割成单一地类的地块应独立分宗。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以及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应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补调查使用权人,仅调查地类。5、地籍编号 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中规定:地籍编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在已开展或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区,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不再使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号加支号表示。,第一节、城镇土地调查概述,6、土地分类 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按最新的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
3、2007),采用综合分类方法,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对城乡用地进行统一分类。7、地籍测量方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明确采用“解析法”;8.初始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1)准备工作;(2)外业调查、测量;(3)内业工作;(4)检查验收。,第一节、城镇土地调查概述,9.城镇土地调查成果(1)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2)地籍调查表(3)平面控制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4)地籍测量原始记录(5)解析界址点成果表(6)地籍图、宗地图、宗地草图(7)地籍图分幅接合表(8)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9)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汇总表(10)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11)文字报告,第一节、城镇
4、土地调查概述,10、作业依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地籍图图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测量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未规定的可参照执行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规程(TD1001-1993),第一节、城镇土地调查概述,一、城镇土地调查主要任务 城镇土地调查任务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的权属、界址和地类。1、已有资料和数据的清理(已有数据库、大比例尺图件、控制资料地籍图、宗地图、权属资料、权属纠纷调处资料等)。2、土地权属调查。3、地籍测量(界址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4、城
5、镇地籍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5、城镇土地调查统计汇总(国家规定的表格)。6、专项调查、统计、汇总(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7、检查验收。8、成果整理归档。(不含土地登记发证),第二节、城镇土地调查任务、方法和技术路线,二、城镇土地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 1、基本方法(1)对于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地区:采用解析法、3S技术,开展初始地籍调查。(2)对于已建城镇地籍管理系统的地区:数据格式标准化、进行修补测,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进行变更地籍调查。,第二节、城镇土地调查任务、方法和技术路线,2、技术路线(1)充分利用原有的地籍调查资料,采用全野外数字测量等方法
6、测制符合要求的数字线划图(DLG),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与数字线划图(DLG)套合,经整饰后制作地籍图。变更地籍调查的地区对界址点和主要地籍要素进行实测,一般地籍要素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进行套合整饰,形成地籍图。(变更地籍调查)(2)对于已经具有现势性强的大比例尺的地方,可以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其他有关地籍要素与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套合,经整饰后直接制作成地籍数字正射影像图。,第二节、城镇土地调查任务、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三节、准备工作,一、组织准备 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宣传、培训等。,二、技术准备 1、技术设计书的编写 一般由承担调查任务的实施单位负责编写。2、技术设计书
7、的内容(1)调查区的基本情况:调查区地理位置、范围行政隶属、用地概况、技术方案编写的依据、地籍调查工作程序、人员组成、经费安排及时间计划。(2)权属调查方案:确权的规定、工作用图、调查区的划分、地籍编号要求、调查指界方法和要求、界标设置要求、宗地草图勘丈及要求。(3)地籍测量技术设计:已有控制点及成果资料分析利用、坐标系、控制网布设方案、控制点埋设要求、各项技术参数的改正、观测方法、计算方法、采用的数据采集软件、界址点的观测方法及精度要求、地籍图的成图方法、地籍图的比例尺、面积量算方法及精度要求。3、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设计审批:调查技术方案需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在实施中,
8、若有重大变动、修改时,还须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三节、准备工作,三、调查区域的确定 调查范围:城市建成区、县(区)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一般建制镇。1、有关资料的收集(1)城市规划部门相关资料 大比例尺地形图、城市近远期规划图、城市地图等(2)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资料 更新调查图件资料、最新DOM、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资料、地籍图等 2、建成区确定的基本原则:(1)集中连片 城市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形成规模,与城市连为一体。(2)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具备城市功能。市政公共设施基具备的地区指交通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具备、能源通讯设施配套等。,第三节、准备工作,三
9、、调查区域的确定3、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城中村纳入城市、集镇中调查;(2)城镇边缘与城市紧密相连的村庄作为城镇调查;(3)对于城市边缘与城市紧密相连征而未用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调查;(4)土地调查范围要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不重不漏互相衔接,做到无缝拼接,实现地籍地政管理城乡一体。(5)考虑到城镇规模的不断发展扩大,地籍控制网应覆盖城镇规划区。,第三节、准备工作,四、基本技术参数的确定 1、调查比例尺 1:500 2、坐标系统 规程中规定可自行确定。可以采用城市独立坐标系,考虑到与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衔接,最好采用西安80坐标系,实现城乡地籍一体化。,五、资料收集 土地登记资料、地籍图件、统计资
10、料、用地审批资料(尤其是征而未用)、土地开发资料、地籍控制网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六、工作底图的制作 充分利用已有大比例尺地籍图、地形图、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城市地图等。,第三节、准备工作,七、资料的分析、整理、上图 对拥有完整资料的宗地,如已有界址点坐标,则标绘在工作底图上,并及时建立地籍档案,否则按调查区将这些资料分类、编号,并在工作图上大致圈定其位置,以备实地调查。对无完整土地权属资料或完全无土地权属资料的宗地:向用地单位发地籍调查通知书,并将由用地单位提供的资料分类、编号,并在工作图上大致圈定其位置。,第三节、准备工作,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一、工作程序,界址认定的要求,历史用地、没有权属
11、文件的宗地,经审核后,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确定界址。,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在调查表中注明,待后处理。对批多用少的,原则上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代征的市政建设用地的宗地,按规定扣除代征地后,确定该宗地的界址。,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 1、调查工作底图 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已有的地籍图、大比例尺地形图、平面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无调查底图的地区,用小比例尺城镇相关图件按街坊或小区绘制宗地关系位置图,避免重漏。2、街道街坊的划分(街道街坊宗地)街道划分:街道是城镇土地调查首级划分区域,利用街道办事处管辖界限作为调查的街道界限;
12、街坊划分:街坊是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注意:如自然街坊较小,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每个地籍街坊以不超过100宗地为宜,如果一个自然街坊很大、宗地较多,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分成几个地籍街坊;,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3、宗地划分与编号(1)宗地编号 凡被权属界址所封闭和地块称为一宗。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个地块,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按共用宗处理;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用途,应用地类界限划分若干宗地;对大型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以及河流和、空地及其他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应按
13、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仅调查地类。城乡结合部,农户穿插在街道范围内的,划入街道编号;城镇用地穿插于乡(镇)管理范围内的,划入乡(镇)编号。(2)宗地编号: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分别为:181,182,183;如182再分割成2宗地,编号为184,185;如184号宗地与10号宗地合并,编号为101;如185与25号宗地合并,编号为186。,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4、界址调查和认定的要求 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也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工
14、作。(大多数土地纠纷实质就是界址纠纷)已指界或已登记,界址未发生变化不重新指界;界址发生变化或未开展权属调查的地区,界址应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时,应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到现场共同指界。单位使用的土地,由法人代表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使用土地,由户主出席指界,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经双方认定的界址,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所有界址点要按规定设置界标。一宗地有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时,要查清各自使用部分和共用部分的
15、界线。违约缺席指界的,如一方违约缺席的,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根据权源材料和实际使用状况确定界线;指界人认定界址后不签字的,按违约处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方。违约方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或未提出重新指界的,按调查结果认定权属界线。,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小于0.5M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宗地界址临街、临巷、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大于0.5M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用地图上的界线与实地界线吻合时,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在调查表
16、中注明,待后处理。对批多用少的,原则上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代征的市政建设用地的宗地,按规定扣除代征地后,确定该宗地的界址。历史用地、没有权属文件的宗地,经审核后,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确定界址。,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5、地籍编号 地籍编号方法 以县级行政单位开展调查的地籍编号分三级,即:街道街坊宗地(与农村土地调查:乡镇村宗地相对应)街道、街坊均以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宗地编号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灵璧县第4街道第12街坊115号宗地,编号为:0040120115;以市(地)级为单位开展地籍调查,地籍编号按四级。即:县(区)街道街坊宗地,县(区)编号按行政区域代码后三位数表示。如:广州市东山区
17、第3街道第5街坊第28宗地,其地籍编号为0020030050028;变更地籍调查时街道、街坊号按最大号顺序续编;宗地号预留部分号后,再按顺序续编;,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5、地籍编号界址点编号方法二次土地调查中城镇土地调查,统一采用按街坊编号。外业调查时可按宗地临时编号,从左向右,自上而下,从1开始顺序编号,建库时统一以街坊为单位,统一编号,做到不重不漏。,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 6 宗 地 草 图 的 绘 制,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6、宗地草图的绘制 注:本宗地相邻界址点间距数据注记在界址线外,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及建筑物边长注记在界址线内或相应的位置上。宗地草
18、图是描述宗地的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对宗地的原始描述。特点:现场绘制、图形近似、不依比例尺、实地丈量。内容:本宗地号和门牌号、相邻宗地号和门牌号、本宗地使用者名称、相邻宗地使用者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编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界址边边长、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及建筑物边长;界址点的几何条件(界址点线的走向);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等。要求:要实地绘制;用概略比例尺;数据精确;注记规范。注意:可以充分利用工作底图绘制宗地草图;文字、数字注记字头朝北、朝西;较长的界址边可不丈量,用坐标反算;注记过密的部位可移位放大绘制;实地
19、丈量记录,不得涂改,不得复制。,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7、地籍调查表的填写,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7、工 地作 籍要 调求 查 表 的 填 写,初始、变更,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7、地籍调查表的填写,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工作要求7、地籍调查 表的填写,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7、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权属调查时,应在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如下:(1)、封面编号这是宗地的正式地籍号,如:0020030050028。区(县)街道 号 该宗地使用者的通讯地址。年 月 日 现场权属调查时间。,二、工作要求,第四节 土地权属调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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