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版).docx
《浙江省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2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版)S1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的最低要求。本规范所称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是指通过对面部骨骼的切削、离断或半离断之后移位、重塑固定等方法来改善面部功能、形态的颅颌面整形技术,通常用于下颌角肥大、额骨肥大、须部畸形等整形治疗。本规范涉及的技术管理规范主要针对不涉及牙颌关系矫正的面部骨骼轮廓整形技术。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二)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
2、的整形外科或美容外科或口腔颌面外科、麻醉科等诊疗科目。(三)手术室及其设备配备。1 .手术室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至少配备2套能满足面部轮廓整形手术需要的专业设备(如动力系统及电锯等)。2 .配备麻醉机、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体外除颤器等基本手术室配备,能够满足应急抢救需要。(四)具备应对手术意外的快速会诊及抢救的后援支持系统,包括术后监护室、应急抢救室等。应具备发生本机构无法处理的紧急情况时,如何进行紧急会诊、转诊的预案,预案中的各项措施需具备可实施性,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存档并上报。(五)机构内至少具有4名本机构注册并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整形外科医师或口腔颌面外
3、科或美容外科医师,其中至少2名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术当天及次日,机构至少有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整形外科或口腔颌面外科或美容外科医师在岗,其中至少1名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至少具有2名本机构注册并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麻醉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术当天及次日,机构至少有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麻醉医师在岗,其中至少1名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的医师。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口
4、腔或儿科(仅限儿外科)专业的医师。2 .主刀医师应从事整形外科或口腔颌面外科或美容外科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主刀医师应具备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能力,并能够熟练进行术中大出血、颌面骨折等并发症的救治。4 .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培训基地接受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的能力。(二)其他人员。经过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面部轮廓整形手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明确诊断为“下颌角肥大”“额骨肥大”或“须部畸形”等后,才可
5、考虑实施相应的整形手术。(二)术前应进行全麻手术前的各项常规实验室检查(如三大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凝血功能、术前传染病四项等)、影像学检查(如头颅正侧位片、下颌全景片、三维CT重建影像等)、头面部数据测量,拍摄规范的整形照片记录。(三)术前充分告知受术者该手术的危险性,并确认患者心理正常及身体健康。(四)每例面部轮廓整形手术均需成立相应的诊疗组,制订合理的手术方案及应急预案后方可实施手术。(五)手术团队至少包括1位主刀医师、2位助手医师、1位洗手护士、1位巡回护士、1位麻醉师。手术需要采用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手术方法要遵循相应的手术操作指南(如使用动力系统按照术前设计离断骨骼,保护知名
6、神经血管,使用稳定的固定技术固定骨骼断端,术后应放置负压引流并做有效的加压包扎)。(六)手术记录中需要包括下列8项内容:1 .手术是否顺利,术中有无出现呼吸心跳停止或大出血等需要抢救的情况;2 .手术时长;3 .术中出血量及是否输血;4 .术中是否损伤知名的神经或血管;5 .截取或移动骨块的大小及数目;6 .有无出现意外的骨折;7 .术中使用何种方法固定离断或移动的骨骼;8 .术中使用的内固定植入物品牌、型号及数量。(七)术后48小时床边应准备气管切开包,需要有1位能胜任急救处理的医师在场值班,直至患者情况平稳。(八)术后需完善手术相关的随访内容:1 .手术部位有无骨不连;2 .是否存在张口受
7、限;3 .是否存在咬合不正;4 .有无口角歪斜或局部麻木;5 .有无口唇闭合不全及流涎;6 .有无双侧不对称或须部歪斜;7 .是否由于这次手术的并发症而进行了二次手术,如有,需要记录二次手术的目的及方法。四、培训管理要求(一)拟开展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的医师培训要求。1 .应当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 .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并全程参与10例以上的骨性面部轮廓整形的诊疗,包括诊断、术前评估、手术方式设计、手术操作、围手术期管理、并发症处理等,并考核合格。3 .在境外接受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在省级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省级 限制 技术 临床 应用 管理 规范 2024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7020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