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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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BoardforCertifiers前言51范围62引用标准73定义84有机生产和加工的主要目标115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要求125.1总要求125.2文件要求125.3资源管理155.4采购和追踪体系155.5 内部检查155.6 改进166作物生产176.1农场范围176.2平行生产176.3转换期176.4缓冲带176.5作物品种的选择176.6作物栽培186.7病虫草害防治186.8污染控制196.9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207畜禽养殖217.1转换期217.2畜禽的引入217
2、.3饲料217.4饲料添加剂227.5配合饲料237.6饲养条件237.7疾病防治247.8非治疗性手术247.9繁殖257.10运输和屠宰257.11奶制品267. 12禽蛋生产268蜜蜂饲养和蜂产品加工278.1转换期278. 2采蜜区278. 3蜜蜂的饲喂278. 4疾病防治278. 5蜂蜡和蜂箱288 .6蜂蜜收获处理289 .7蜂蜜、蜂蜡、养蜂架和蜂箱的贮存298. 8蜂王和蜂群的饲养299特定作物308.1 食用菌309. 2茶叶3010 野生植物3311 水产养殖3411. 1转换期3411.2养殖34113开放水域捕捞区35114捕捞36115鲜活水产品的运输3611.6环境影
3、响3612 纺织品3712.1 原料生产3712.2 加工3713 食品力)工和贸易4013.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4013.2 加工4013.3 有害生物防治4114 贮藏和运输4214.1 贮藏4214.2 运输4215 包装和标识4315.1 包装4315.2 标识43附录A允许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44附录B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物质/方法.45附录C评估有机生产中使用其它物质的程序46附录D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饲料添加剂50附录E允许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51附录F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非农业源配料52附录G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加工助剂54附录H评估有
4、机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准则55以生态友好和环境友好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有机农业,已经被很多国家作为解决食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进行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一条可实践途径。以有机农业方式生产的安全、优质、环保的有机食品和其它有机产品,越来越受到各国消费者的欢迎。为推动和加快我国有机产业的发展,保证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满足国内外市场对有机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根据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及销售指南(GL32-1999,Rev.1-20
5、01)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基本规范并参照欧盟有机农业生产规定(EECNo.2092/91)以及其它国家(德国、瑞典、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有机农业协会和组织的标准和规定,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制定本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本规范是对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基本要求,申请有机产品认证者应保证执行本规范并接受认证检查。认证机构根据审查报告的情况,给符合标准的农场、加工厂和贸易单位颁发有机认证证书,并授权他们在有机产品上使用有机认证标O本规范是以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发布的OFDC有机认证标准为基础编制的。1.1 本规范适
6、用于已经或计划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及标贴有机认证标志的下列产品:(1)未加工的农作物产品;畜禽以及未加工的畜禽产品;(2)用于人类消费的农作物、畜禽的加工产品;(3)饲料、配合饲料以及饲料原料;(4)水产养殖及其产品;(5)纺织品;(6)肥料和植物保护产品;(7)蜜蜂和蜂产品;(8)野生植物产品。1.2 申请有机认证的产品必须接受认证机构对其整个生产过程的有机认证检查,认证过程持续到其产品完成最终包装或标识。必须接受有机认证检查的活动主要包括:(1)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基地进行的生产活动,包括植物生产和畜禽养殖);(2)水产养殖;(3)配制或加工(保存和/或加工农产品的操作,含屠宰和切割畜禽产品
7、);(4)包装;(5)标识(包装、文件、说明、标签上的任何与有机认证有关的文字、商标商品名称、图形或符号);(6)产品贮藏(最终包装的产品除外);(7)产品贸易。当产品的所有者负责贮藏和运输未最终包装的产品时,对其所有者实施的认证检查应包括对未最终包装产品的贮藏和运输的检查。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2.6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7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8 G
8、Bl1607渔业水质标准2.9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10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11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12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13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2.14GB321.1-GB321.6农药合理使用准则2. 15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2.16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17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2.18GBl167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2.19GB15198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卫生标准2. 20GB4287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1有机指有机认证标准描述的生产体系以及由该体系所生
9、产的具有特定品质的产品,而不是化学上的定义。3. 2有机农业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3.3 传统农业指沿用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不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农用生产资料,主要以人、畜力进行耕作,采用农业、人工措施或传统的矿物源、植物源药剂进行病虫草害防治为主要技术特征的精耕细作、农牧结合、小面积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3.4 有机食品指来自于有机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
10、产、加工,并经具有资质的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及调料等。3.5 有机产品指按照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并获得认证的各类产品,如有机纺织品、皮革、化妆品、林产品、家具等产品以及生物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3.6 天然产品指收获于具有明确物理边界环境中、未受任何人工影响的自然生长的生物产品O3.7 常规指未获有机认证或有机转换认证的生产体系及其产品。3.8 有机转换期指从开始有机管理至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间。3.9 平行生产指有机生产者、加工者或贸易者同时从事相同品种的其它方式的生产、加工或贸易。3.10 农业投入指在农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
11、使用的所有物质或原料。3.11 缓冲带指有机生产体系所在区域与相邻非有机生产体系所在区域之间界限明确的过渡区域,该区域在大小和形状上必须足以防止邻近区域禁用物质对有机生产体系的污染。3.12 作物轮作在同一地块上按照预定的方式或顺序轮换种植不同种类作物的农事活动。该措施通常可以起到防治病、虫、草害和提高土壤肥力的作用。3.13 基因工程指通过分子生物学的一系列技术(如重组DNA、细胞融合等),使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或其它生物单元的基因物质获得特定的结果或按特定的方式进行改变,且该方式或结果无法来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组。3.14 顺势疗法指一种通过提高动物的抵抗力和刺激动物本身机能来防治疾病的
12、治疗体系。为了防治某种疾病,以小剂量持续使用某种药物为基础,这种药物的大量服用可以在健康动物体内产生一种类似于该疾病的症状。3.15 饲料添加剂指为满足特殊的营养需求,以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方式加入饲料中的物质。也指以一种或几种物质的化合物的形式加入饲料中的微量物质。3.16 食品配料指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配制的物质。3.17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色、香、味、形、营养价值,以及为保存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3.18 加工助剂指为了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特定的技术目的,而在原材料的加工中有意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其本身不作为产品成分,但在终产品中可能存在其
13、残留物或衍生物。319离子辐射指放射性核素(如钻60和钠137)的高能辐射,用于改变食品的分子结构,以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寄生虫和害虫,从而达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诸如发芽或成熟等生理学过程的目的。3.20 标识指出现在产品的标签上、附在产品上或显示在产品附近的书面、印刷或图解形式的表示。标识内容应明晰、准确。3.21 允许使用指可以在有机生产体系中使用某物质或方法。3.22 限制使用是指在无法获得允许使用物质的情况下,可以在有机生产体系中有条件地使用某物质或方法。一般情况下,限制使用的物质必须有特定的来源,并能够说明未受污染,并尽可能避免使用。3.23 禁止使用指不允许在有机生产体系中使用某物质或
14、方法。3.24 认证由经过授权的认证机构依据其相关的法规或条例,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文件形式予以确认的某一明确定义的生产或加工体系。认证以规范化的检查为基础,包括实地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和终产品的检测。3.25 先例指对某一种或某一系列新情况所作的认证决定,该决定可以用来指导对以后类似认证的决定。4有机生产和加工的主要目标有机生产和加工以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原理为基础,通过有机生产和有机产品的贸易实现以下目标:4.1 生产优质产品,满足社会的需求;4.2 保持生产体系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4.3 尽可能利用当地生产系统中的可再生资源并促进水资源
15、和其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4.4 促进耕作系统中生物循环和物质循环、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长效肥力;4.5 尊重畜禽在自然环境中的生理需要和生活习性;4.6 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4.7 发展持续的水产品生产的水生生态系统;4.8 生产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有机产品,使各种形式的污染最小化;4.9 保护生产者和加工者的利益,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努力使整个生产、加工和销售链都能向公正性、公平性和生态合理性的方向发展。5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要求5.1 总要求1.1 .1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遵守本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者应收集并保存这些文件,且保证这些文件是最新有效的,并在有要求时提供。
16、1.2 .2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或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通常为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5.1.3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按本规范的要求建立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5.1.4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与有机生产和加工涉及到的有关各方签订合同,合同应确保有关各方都能遵守本规范的要求。5.2文件要求5.2.1总则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1)生产基地或加工、储藏等场所的位置图;(2)形成文件的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方针和目标;(3)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手册;(4)本规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生产规程和程序;(5)本规范所要求的
17、记录。5.2.2生产基地或加工、储藏等场所的位置图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按比例绘制生产基地或加工、储藏等场所的位置图。该图应定期更新以反映该单位的变化,并应标明:(1)主要种植物/生产区域的地块详图;(2)畜牧场的牧草场地位置、自由活动区、自由放牧区;(3)所有河道、水井和其它水源;(4)相邻的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名字和情况;(5)畜禽兽检疫隔离区域(如果有);(6)地址(包括仓库、包装和原材料、进货地点位置)、建筑物和周围植被的描述(可以是关键词或图标符号);(7)生产基地内能够表明该基地位置的主要标示物。5.2.3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手册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编制和保持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
18、手册,该手册应包括:(1)有机生产和加工经营者的简介、企业章程和组织机构图;(2)有机生产和加工经营者的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方针和目标;(3)有机生产和加工经营者内部的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有机生产和加工经营者的有机生产计划,该计划应包括:1)如何采取轮作的方式平衡和补充土壤肥力的消耗;2)如何保护所属场地植物和动物的多样性;3)如何施肥以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和土壤肥力;4)如何控制植物和畜禽的病、虫害;5)如何不断地减少日常使用的防病、虫害药品(包括畜禽所用的兽药)的用量;6)放牧、饲养、动物福利和卫生制度的畜禽管理计划;7)如何防止场地物理特性的退化;8)在平行生产的情况下,
19、如何使有机部分和传统部分保持分离。9)生产、加工过程中所用的每一种物质的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各物质的化学配料、来源、用处及用量。5.2.4生产规程或程序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制定详细的生产、加工规程或程序,规程和程序应形成文件并得到切实执行,至少应包括:(1)物栽培、畜禽、水产养殖等有机生产的操作规程;(2)禁止有机产品与转换期产品及非有机产品相互混合,以及防止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的规程;(3)作物收获和收获后各道工序的管理规程;(4)畜禽、水产等产品的加工、储藏等管理规程;(5)出入库及贸易规程;(6)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7)客户申、投诉的处理程序;(8)记录管理
20、程序;(9)内部检查程序。5.2.5文件控制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这些文件应最新有效,并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5.2.6记录控制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持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为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记录应至少保存3年。记录须包括:(1)最后一次使用禁用物质的日期及受其影响的土地、动植物和产品;(2)请转换期的土地,提供前三年生产的详细记录,包括耕作、施肥及病虫害防治记录;(3)产品品种及产量记录;(4)种子、种苗、种畜禽等繁殖材料的种类、来源、数量等信息;(5)按地块或面积施用堆肥的来源、类型、堆制处理方法和原材料使用量比例;(6
21、)控制病虫害而施用的物质的名称、来源和使用方法;(7)所有农业投入物的产地、性质和数量(不论有机或非有机),包括判别集装箱和包装完整性的检验的记录;(8)对畜禽场(及养蜂场)要有完整的库存登记表。其中应包括所有进入该单元动物的详细内容:品种、产地、进入日期、有机状态、如果是转换期则标识和过去有关兽医治疗的细节。还必须提供所有的出栏畜禽的详细资料,年龄、屠宰时的重量、标识及目的地等。(9)畜禽场要记录所有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1)购入日期;2)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采购数量;3)供货商;4)被治疗动物的识别方法;5)治疗数目;6)诊断内容;7)用药剂量;8)治疗起始日期和管理方法;9)使用产品的总
22、量;10)标签期限;11)销售动物或其产品的最早日期;12)负责管理该产品者的姓名。(10)畜禽场要登记所有饲料的详情,包括种类(所有采购的饲料和其成分)、饲料成分占总饲料的干基含量和其来源等;(11)显示销售有机产品收入和所有购货发票的财务帐目,应与贸易和/或税收帐目相符;(12)所加工产品和数量的名细(包括批次号),要足以能使产品的各种成分从成品追溯到原材料以及从原料追溯到成品;(13)所有销售的已认证的有机产品,包括发货日期、以何种方式输出的数量和购货方或买方或收货人;(14)定期盘货记录要显示购入材料、自产材料、己销货和存货情况;(15)记录所有收到的客户或公众对产品或生产体系的投诉。
23、5. 3资源管理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具备与有机生产和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该资源包括满足运作要求的硬件资源和人力资源。6. 3.1人力资源7. 3.L1总则从事有机生产和加工的人员应能胜任本职工作,包括充分了解从原材料到产品成品的生产过程中保持有机完整性的重要意义。8. 3.1.2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1)确定从事有机生产和加工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2)提供培训或其它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3)配备内部检查人员。5.4采购和追踪体系5.4.1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建立采购体系,确保不使用禁用的和未经许可的生产资料。5.4.2为保证有机完整性,有机生产和加工的经营者应建立跟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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