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31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31篇).docx(6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31篇)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通用31篇)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方电话:乙方电话: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赠与财产赠与人将其所有的(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第二条赠与财产的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位置:第三条赠与目的:第四条赠与财产的交付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年月日,到(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五条手续办理受赠人应在
2、(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第六条权利保证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第七条费用负担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第八条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第九条赠与物的交付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十条赠与物的
3、损毁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赠与物的瑕疵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赠与的撤销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5)o2、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十三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
5、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
6、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
7、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八条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和
8、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订时间:_年_月_一日签订时间:_年_一月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2赠与人(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扶养赠与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赠与标
9、的物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自愿赠与给乙方。第二条乙方应按约定履行扶养甲方的义务,否则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第三条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第四条甲方对不动产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与乙方。第六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与不动产标的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3赠与人(父):,简称甲方受赠人:,简称乙方兹因,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
10、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第一条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第二条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第三条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第四条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第五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
11、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第六条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第七条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第九条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
12、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第十条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签字):受赠人(乙方)(签字):住址: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身份证统一号码:一年月B年月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4赠与人(父)简称甲方,受赠人(三女)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已成人于妇,次女_幼亡,三女长成待婚,四女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第一条甲
13、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第二条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第三条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第四条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第五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
14、方收回决无异议。第六条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第七条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第九条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第十条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
15、有财产中计算。赠与不动产标示土地部分(略)房屋部分(略)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5合同编号: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一年月一日第一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名称:二、数量:三、质量:四、价值: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第二条赠与目的:第三条本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第四条赠与物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16、第_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生效。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赠与人:受赠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6赠与者(以下简称甲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年一月一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年月一一日到年._月_一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
17、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第七条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
18、于市街一号面积:(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二楼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合同人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一年一月一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7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赠与人(父)简称甲方,受赠人(三女)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已成人于妇,次女幼亡,三女长成待婚,四女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第
19、一条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第二条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第三条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第四条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第五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
20、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第六条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第七条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第九条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第十条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
21、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赠与不动产标示土地部分(略)房屋部分(略)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8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样式一)赠与人、受赠人因附负担赠与不动产,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赠与标的物:市路号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第三条?受赠人应对赠与人负抚养义务,否则可撤销赠与。第四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受赠人。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之一切税费由受赠人负责缴纳。第六条?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赠与人:受赠人:年月0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9赠与人简称甲方,受赠
22、人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已成人于妇,次女幼亡,三女长成待婚,四女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第一条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第二条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第三条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
23、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第四条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第五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第六条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第七条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
24、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第九条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第十条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赠与不动产标示土地部分(略)房屋部分(略)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0赠与人受赠人因附负担赠与不动产,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赠与标的物:市路号平方米房
25、屋所有权。第二条赠与人愿将前项不动产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允受上述赠与。第三条受赠人应对赠与人负抚养义务,否则可撤销赠与。第四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受赠人。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之一切税费由受赠人负责缴纳。第六条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赠与人:受赠人:签章时间: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二】赠与人(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扶养赠与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赠与标的物: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自愿赠与给乙方。第二条乙方应按约定履行扶养甲方的义务,否则不动产所有
26、权不发生转移。第三条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第四条甲方对不动产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与乙方。第六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与不动产标的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1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不动产标示:土地:坐落于市路号面积:一平方米(2)建筑物:木造瓦屋二层:一楼:平方米二楼:平方米第二条
27、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属乙方。第三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会同乙方办理所有权的移转及保全手续。第四条甲、乙双方若均死亡,则本契约失效。第五条乙方若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时,甲方可撤除本契约。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受赠人(乙方):住址: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2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
28、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
29、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第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
30、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见证人(签字盖章)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签订地点:签订
31、时间: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3甲方: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年一月一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一年一月一日到一年一月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对甲方犯
32、下重大罪行。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第七条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市街一号面积:(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二楼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合同人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一年一月一日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4赠与人受赠人因附负担赠与不动产,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赠与标的物:市路号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第二条
33、赠与人愿将前项不动产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允受上述赠与。第三条受赠人应对赠与人负抚养义务,否则可撤销赠与。第四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受赠人。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之一切税费由受赠人负责缴纳。第六条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赠与人:受赠人:签章时间: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二】赠与人(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扶养赠与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赠与标的物: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自愿赠与给乙方。第二条乙方应按约定履行扶养甲方的义务,否则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第
34、三条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第四条甲方对不动产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与乙方。第六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与不动产标的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章时间: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5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书赠与人、受赠人因附负担赠与不动产,达成如下协议:市路号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第二条赠与人愿将前项不动产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允受上述赠与。第三条受赠人应对赠与人负抚养义务,
35、否则可撤销赠与。第四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受赠人。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之一切税费由受赠人负责缴纳。第六条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赠与人:受赠人:年月0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6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_年_月一日第一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名称:二、数量:三、质量:四、价值: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第二条赠与目的:第三条本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第四条赠与物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36、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生效。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赠与人:受赠人:年月B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7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
37、房屋一并赠与。第二条:因甲方,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第六条:在
38、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
39、起生效。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日期:不动产无偿赠与合同书篇18赠与人:住所: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受赠人:住所: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赠与财产赠与人将其所有的(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
40、权证明为:(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第二条赠与财产的状况第三条赠与目的第四条赠与财产的交付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年月日,到(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五条手续办理受赠人应在(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第六条权利保证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第七条费用负担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第八条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
41、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第九条赠与物的交付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十条赠与物的损毁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赠与物的瑕疵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赠与的撤销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
42、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十三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3、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
44、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
45、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996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