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昱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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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烟台昱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昱奕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项目代码2311-370683-04-03-18468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莱州一县(区)夏邱镇乡(街道)夏南村村委西南方600米路南(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度53分42.852秒,37度0分7.2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的“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
2、品制造302中的商品混凝土;碎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D否是:用地(用海)面积(112)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莱州市石材产业园规划(2022-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莱州市石材产
3、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莱州市石材产业园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莱环审2023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莱州市石材产业园规划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莱州市夏邱镇夏南村村委西南方600米路南,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片区内,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可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2、与莱州市石材产业园规划产业符合性分析莱州市石材产业园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石材加工、建筑材料、机械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属于准许进入行业,符
4、合莱州市石材产业园的产业定位。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莱州市共有五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1-01).烟台莱州坎上/泡猱/赵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1-12)、烟台莱州、招远北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3-01)、烟台莱州西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3-02)烟台莱州大基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4-06)o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夏邱镇夏南村村委西南方600米路南(北纬37度
5、0分7.281秒,东经119度3分42.852秒),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1,符合莱州市总体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莱州环境监控中心发布的2022年莱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达不到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声环境等基本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行期间,各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用水主要是车辆清洗用水、降尘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
6、年用水量为732m3a,依托夏邱镇自来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本项目年用电10万kW.ha,由夏邱镇供电所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要求。本项目位于莱州市夏邱镇一般管控单元,其管控要求见下表。表Ll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情况表管控纬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目符合市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条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
7、管控1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 .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环境超标控制单元以及城镇建成区或人口集聚区域,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全面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超标单元还应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行过程无废水外排,项目收集初期雨水
8、用于洗车和厂区降尘,洗车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旱厕预处理后,清掏堆肥。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标准。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资源和产业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构建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发展模式,打造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2 .制定切实可行的再生水供水目标,实现再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雨水利用行业科技水平。本项目位于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
9、片区内;本项目用水由夏邱镇自来水管网提供。符合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通过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山东省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2014年修订)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也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的规定。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
10、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烟台昱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
11、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需要申请总量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
12、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三章保护和
13、改善环境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状况,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限制开发的区域和活动,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不位于上述地区。符合对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集中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应当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等予以严格保护。本项目不位于上述地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
14、集聚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片区规划范围内。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企业拟采取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为新建项目,拟严格按照要求建设环保设施
15、、落实环保措施。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夏邱镇夏南村村委西南方600米路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石材产业院区,符合莱州市总体规划。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
16、、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
17、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在报告表中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厂区污染源监测。符合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社会公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符合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山东省关于严格项
18、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表13与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分类要求符合性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设备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二、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地处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片区内。
19、三、要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地处莱州市石材产业园夏邱片区内。四、要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五个不批”范围内,且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五、要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规划、准入规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本项目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5、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L4与山东
20、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文件要求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重点行业,产能满足要求。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6、与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
21、性分析表15项目与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区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不属以上重点行业,也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
22、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铁、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着重在能源、冶金、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选清洁生产先进单位。本项目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可实现生产清洁化
23、。符合8、与“莱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莱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确定了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及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海洋空间等布局和空间的划分。(1)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三条控制线:规划确定莱州市2035年耕地保有量739.64平方千米(110.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82.77平方千米(102.4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85.43平方千米(不含省管海域生态红线面积84.9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不高于148.5平方千米(22.28万亩)。主体功能定位:规划确定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永安路街道、城港路街、文峰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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