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储备中心工作问责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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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备中心工作问责制为有效贯彻市国土资源工作问责制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我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局推进问责制的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中心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一)工作职责1、依法编制年度XX县区土地储备和经营计划。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XX省土地储备办法,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市场供需关系,组织编制年度XX县区土地储备和经营计划,经逐级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2、落实收购储备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征收储备土地前期报批的协调工作,与市规划局结合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勘测规划工作,统筹协调
2、两区、办事处,做好出让土地清地拆迁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收购储备工作,并签定收回协议。3、落实收购收回储备工作逐级报告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管理的规定执行,以收购收回的方式纳入储备的土地,严格依照程序办理,对收回收购土地的补偿费用以及收购收回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由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逐级审查后报中心领导审批。4、编制挂牌出让方案。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包括: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四址、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供地时间、供地方式等招、拍、挂出让方案,按规定报市政府批准。5、发布出让公告,公布出让结果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正、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挂牌出让结果于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6、保守工作机密。对市土地储备委员会集体研究的出让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之前严格保密,确保政府土地收益。7、经过招、拍、挂成交的土地,应立即签定成交确定书,并指派专人跟踪服务,并签定成交价款后的还款协议,土地价款付清后,应立即协助有关单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8、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收支两条线,与金融部门配合做好融资,借新还旧,并无差错。9、建立宗地台账制度,反应宗地资金运作过程。根据出让公告,做好保证金的收交,
4、并按照承诺在规定之日内返还。10、内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对车辆、印鉴、出让档案等重点部位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11、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特别是在收储出让工作过程中,领导交办的批示要件,积极调查、特事特办、责任到人,限时办结。(二)领导岗位职责1、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储备中心的日常业务、政治思想、行风廉政、队伍建设等工作。2、副主任岗位职责分管业务、行政等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各科室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各科室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综合科职责及岗位职责1、综合科主要职责(1)检查、督促、反馈各科室贯
5、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2)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和落实;负责文档和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3)负责中心资产登记、管理,办公设备的计划、购置、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5)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管理、考核、奖惩和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各种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7)负责车辆管理、维修工作。(8)负责安全保卫的督查工作。(9)负责组织、宣传、纪检、文明单位建设等日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1)处理中心日常政务,组织贯彻落实中心决议和上级指示;(2)负责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组织做好公文处
6、理;(3)负责全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和行政事务;协调对外、对内关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4)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水电暖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调度,保障公务用车;(5)负责做好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内勤岗位职责(1)负责协助综合科科长工作;(2)负责认真细致、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文稿的起草、打印、校正、装订工作;(3)负责做好办公用品购置、保管、发放工作;(4)负责做好人事工作,包括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及各种报表;(5)负责积极做好支队的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做好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
7、(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驾驶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和各项有关行车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出车任务;(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d、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4)严禁私自用车或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5)负责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不出故障车,坚持出车检查、途中检查、返程后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6)负责按时验车,按时参加年审;(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收储科职责及岗位职责1、收储科主要职责(1)负责XX县区范围内全面收储工作开展;(2)组织编制XX县区内土地储备计
8、划,统筹安排拟出让宗地的前期准备工作;(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收储科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处理科内全面政务,组织贯彻中心决议和上级指示,负责XX县区范围内全面收储工作开展,组织编制XX县区内土地储备计划,统筹安排拟出让宗地的前期准备工作;(2)负责审核科内签发文件和报告,做好科内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3)负责增强科内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3、科员岗位职责(1)负责XX县区内收回收购储备工作,编制市区存量、新增土地储备计划、XX县区内批次征地储备工作,编制市区土地储备计划,精心安排新增土地的报批工作,协调本
9、小组内部工作;(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征收土地的报批工作;(3)负责全力配合做好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4)负责协调规划部门做好储备土地的勘测、规划工作;(5)负责承办有关总结、计划、汇报、报告材料等内业工作,拟出让宗地成本测算,收储资料归档和转交,档案管理;(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出让科职责及岗位职责1、出让科主要职责(1)负责科学编制挂牌出让方案,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2)负责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国土资源报、荷泽日报等媒体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3)负责挂牌出让结果于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
10、场网上发布。严格保守工作机密;(4)负责对市土地储备委员会集体研究的出让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之前严格保密,确保政府土地收益;(5)负责经过招、拍、挂成交的土地,立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指派专人跟踪服务,土地价款付清后及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立即协助有关单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出让科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处理科内全面政务,组织贯彻中心决议和上级指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开展;(2)负责做好科内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增强科内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3、科员岗位职责(1)负责做
11、好科学编制挂牌出让方案;(2)负责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公告,公布出让结果;(3)负责对市土地储备委员会集体研究的出让底价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政府土地收益。(4)负责对经过招、拍、挂成交的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指派专人跟踪服务,土地价款付清后及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立即协助有关单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5)负责招商引资、收集国内外投资企业的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库、定期或不定期与投资企业进行坐谈,组织到开放城市举办专题招商推介会介绍预推出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荷泽的投资环境。(四)资金科职责及岗位职责1、资金科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政府文秘科、财政局各
12、科室、人行、各商业银行争取补偿款的拨付,并进行支付;(2)负责编制部门预算,争取预算的资金,及有关专项土地业务费用,并组织支付;(3)负责对宗地保证金的预交款转出让金、交纳规费、契税;等统计工作;(4)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资金科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处理科内全面政务,组织贯彻中心决议和上级指示,负责资金工作开展;(2)负责做好科内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对内、对外关系,增强科内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3、科员岗位职责(1)负责协调政府文秘科、财政局各科室、人行、各商业银行争取补偿款的拨付,并进行支
13、付;(2)负责编制部门预算,争取预算的资金,及有关专项土地业务费用,并组织支付;交纳契税;(3)负责交纳保证金、预交款、上缴财政款、保证金及预交款转出让金的批件并对保证金交纳客户的人员联系,并对其进行保密;(4)负责对宗地保证金的预交款转出让金、交纳规费等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中心领导(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问责储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完全履行职责,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施行责任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方式。凡是年度内被问责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1、未编制年度XX县区土地储备和经营计划的,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对未完成
14、储备计划百分之五十土地收益的,因收储不力影响完成的,收储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因出让有误未完成年度计划百分之五十的出让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2、未落实收购储备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在征收储备中,未落实规划选址,权属不清,四址不清,面积有误,影响签定收回协议及征用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在征收或收购工作中因科室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3、对征用储备土地及收购储备土地实行逐级报告审查制度,分别第一责任人报科室负责人审查后,由中心分管领导审批,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第一责任人应在征用补偿、成本预测中
15、拿出具体意见,因工作失误未报告影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对未报分管领导,擅自作主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4、对储备委员会研究出让的地块,迅速编制挂牌出让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凡未编出让方案及位置、用途、面积、供地方式不明确等影响批复的,第一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因工作失误、出让方案不明确造成问责领导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5、对储备委员会研究出让的土地,应立即在有关媒体公告并不得设定影响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附加条件,招、拍、挂的结果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因工作失误,不能按时发布公告,并出现差错的
16、,第一责任人停职检查,科长公开道歉,在公告中设定附加条件影响竞价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6、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出让的土地经媒体公告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与竞买有关的信息,包括报名情况、电话及出让底价等,一经发现,当事人停职检查,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因泄露机密影响竞价造成的损失,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科室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7、经招、拍、挂成交的国有土地,应立即签定成交确认书,指定专人跟踪,并鉴定剩余价款的还款协议;责任人未跟踪服务,不履行职责,未签定剩余价款的还款协议造成损失的,负责人停职检查,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因成交价款未按时上交,影响
17、开发,造成领导被问责的,科室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8、资金管理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向领导汇报,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不与金融部门配合,做好借新还旧,未向领导报告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因资金管理混乱,造成有关领导被问责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9、资金管理未按宗地建立台帐,收支有误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无正当理由保证金不在承诺之日返还,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竞买保证金不在承诺之日内返还;给竞买人造成损失,并提出赔偿的经调查属实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
18、领导公开道歉。10、加强储备中心的内部管理,无建章立规、各项制度不健全的,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根据职责分工,车辆、印鉴及职称评选出现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负责人公开道歉,因责任不明造成重大安全责任及损失造成问责领导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11、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及上级的有关批件,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调查、写出提交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停职检查,科室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因调查不清造成重大影响,有关领导被问责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分管领导公开道歉。第二篇:问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
19、,提高公安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县区公安局所属各分县局和市局各部门行政领导班子正副职(以下称行政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失误的,依照本办法问责。第三条问责坚持责权统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问责事项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的;(三)滥用职权、违法执法的;(四)办事拖拉、推委扯皮的;(五)不求进取、平庸无为的;(六)欺
20、上瞒下、弄虚作假的;(七)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的;(八)铺张浪费、攀比享受的;(九)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的;(十)监管不力、处貉不当的。第三章问责方式第五条问责方式:(一)诫勉谈话;(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四)责令公开道歉;(五)通报批评;(六)停职检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七)调整工作岗位;(八)劝其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采取前款(第六)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市局纪委监察室按干部管理权限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21、关依法处理。第六条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事实、性质和损害影响程度,决定问责方式。(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方式问责。(三)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三)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22、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第八条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一)因下级机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做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二)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以事实认定责任的;(三)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十条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情形的,由市局纪委监察室进行初步核实。(一)被上级机关、领导指示、批示和通报的;(二)局长、副局长及其他党委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三)人大代表
23、、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四)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和特邀监督员等提出的意见建议;(五)公民、法人、案件当事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投诉、控告;(六)巡视巡查、工作检查、审计意见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七)新闻媒体的报道;(八)其他渠道反映的。第十一条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有事实情况存在,由核查人员向市局纪委监察室提出书面建议。第十二条由市局纪委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市局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协调政治部、警令部、法制、督察、监察、审计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被调查的行政负责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
24、关规定,提请停止执行职务。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调查核实,如其申辩事实存在,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第十三条调查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市局纪委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问责建议。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第十四条调查终结后,由市局局长办公会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第十五条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问责情况应及时告知提出问责批示、建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第十六条被问责的行政负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局党委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第十七条市局收到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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