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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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目次前言1范围52规范性引用文件53术语和定义54职责55管理内容与方法66检查与考核10附录A(规范性附录)记录10A.1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10A.2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13A.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6A.4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19A.5防洪防汛预防与应急预案22A.6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预案24-XX.a刖S为了全面加强某供电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分局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分局正常
2、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符合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写规则。本标准由分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分局安全监督部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军闫春临李永刚张建平孙明浩本标准审核人:赵晨旭本标准批准人:赵长青本标准由巴彦供电分局安全监督部归口并负责解释。II2002年11月Ol日 2006年01月08日2006年07月06日2006 年 09 月20B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01月23日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安监(2007) 98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范围本预案明确了各种事故应急采取哪些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事故
3、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分局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本预案适用于分局辖区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生产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确立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
4、用于本标准。3.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3.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3.3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3.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3.5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4职责4.1 局长4.1.1 负责建立分局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4.1.2 接受地
5、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并及时、如实上报各种安全生产事故。4.1 .3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4.2 分管副局长4.2.1协助局长完成各自分管口上的应急救援工作。4.2.2及时组织制定、修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4.3安全监督部4.3.1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3.2负责全分局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实施。4. 3.3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生产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4.4 各职能部门4 .4.1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预案的应急救援与处理,组织参与事故预案的演练,评价预案的可行性,正确提出合理建议及时反馈安全监督部。5 .4.2负责向分
6、局领导及时汇报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情况,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4.5 生产部门4. 5.1及时了解、准确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 5.2选派合适人员参加事故抢险工作。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应急组织体系5. 1.1分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分局应急管理工作。组长由分局局长、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班组、供电所负责人担任。5. 1.2分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应急办公室和稳定应急办公室。安全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归口管理。稳定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社会稳定应急预案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7、”原则,设立抢险救灾应急办,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5. 1.3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6. 1.4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分局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研究分局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建立和完善分局应急体系;统一领导和指挥分局应急处置实施工作;发布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1.1.5 分局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专项监督
8、,协调做好本单位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协调与政府和社会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修订分局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1.1.6 急修、运行、保卫、后勤部门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电网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急修班、供电所等部门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实施应急抢险救灾、供电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5.2 应急预案体系5. 2.1分局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
9、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6. 2.2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分局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负责制定分局层面综合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应急处置方针、政策、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建立分局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和预案体系。5.3 应急预案的编制:结构总体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过程要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部门以
10、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5.4 应急预案编制的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档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分析及技术资料等。5.5 应急预案应急能力的评估: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5.5.1应急预案的建立5.5.1.1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分局应对各生产部门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依据预测,及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启动预案
11、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5.1.2应急预案的建立来源于对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危险源来源于日常的运行巡视、安全大检查以及发生的典型电力安全生产事故。5.5.1.3演练准备阶段a)确定演练日期;b)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示范围c)编写演练方案d)确定演练现场规则e)指定评价人员D安排后勤工作g)准备和分发评价人员工作文件h)培训评价人员i)讲解演练方案与演练活动5.5.1.4演练实施阶段a)记录参演组织的演练表现5. 5.1.5演练总结阶段a)评价人员访谈演练参与人员b)汇报与协商c)编写书面评价报告d)演练参与
12、人员自我评价e)举行公开会议D通报不足项g)编写演练总结报告h)评价和报告补救措施i)追踪整改项的纠正5.5. 1.6演练总结后对应急预案中的不足项进行调整,把整改内容补入和整理后,应重新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发布。5.6.1,5.6.25.6.2.1应急预案编号的规定事故应急预案编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BYDL-AQ-RS-01-20105.6.2.2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BYDL-AQ-HZ-Ol-20105.6.2.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BYDL-AQ-TF-01-20105.6.2.4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BYDL-AQ-DW-01
13、-20l05.6.2.5防洪防汛预防与应急预案BYDL-ZH-HX-01-20105.6.2.6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预案BYDL-ZH-TF-05-20105.6.35.6.3.15.6.3.2使用生产部门编号(分发编号)局长-01、总支书记-02、副局长-03安全监督部-04、生产部-05、综合管理部-06、市场营销部-07财务部-085.6.3.3八一农电所-09、用电检查(稽查)班TO、急修班-11、运行班725.6.4应急预案的分发和发放5.6.4.1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属企业内部的一种受控文本,为了使应急预案达到切实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提高对事故处理的应对能
14、力,须将分局制定发布的各类预案发放到各个生产运行以及后勤保障部门。5.6.4.2为了提高对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保管和存放,在发放时应登记记录分发号,分发号以发放生产部门数量为编号。5.7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5.7.1内部评审:由局长组织安全监督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以及员工代表等部门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评定,对预案中的每一项进行审核,评审后由局长签署发布,同时将发布的预案由安全监督部备案。5.7.2外部评审:对涉及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应急预案,应由这些部门来组织审查,评审后由局长签署发布,同时将发布的预案由安全监督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备案。5.7.3如出现
15、电网运行方式改变、人员变动、发现新的重大危险源、相应的规章制度发生改变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重新修订原有预案情况时,应对涉及的相应预案组织进行评审后重新发布。5.8应急预案的启动一旦发生事故,就应即刻启动应急程序,如需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援助,应同时向上级应急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预测的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需投入的应急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6检查与考核6.1在事故的处理上和应急预案的执行上,由分局领导、安全监督部对参与救援管理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进行考核。附录A(规范性附录)A.1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1总则1.1为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6、遇有人身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事故处理,及时抢救受伤者,提高发生生产人身事故的紧急救助能力,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救助,特制定本预案。1.2重特大事故确定1.2.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2.1.1造成一次死亡39人(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的事故;1.2.1.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规模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1. 2.1.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1.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1.4 .1造成一次死亡10人(含
17、失踪)及以上,或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50人及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及以上的事故;1.3.2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其它事故。1.5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各部门对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理。2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2. 1人身安全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也是电力企业职工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电力生产企业肩负着保证企业职工的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的重要职责,电力企业职工同样有遵照执行电力生产企业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及人身安全的规章、规定、制度的义务。2.3 分局保证职工人身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的劳动安全设施与
18、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应得到相关的劳动安全教育与培训。2.4 分局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职工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等。2.5 分局防止人身事故的基础是防止“三违”现象,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各生产部门必须加大对“三违”现象的打击、处罚力度,要以“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反“三违”。要杜绝“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职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的“三
19、高”现象,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使职工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的转变。3组织保障3. 1组织机构总指挥:局长、总支书记副总指挥:安全生产副局长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3.2分局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在分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分局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分局安全监督部。各生产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落实人员责任、分工。3. 3事故发生的生产部门在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向分局人身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
20、3.4 分局人身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本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挥抢险救助活动,同时向区安监局报告。3.5 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生产部门应本着就近的原则,调动本生产部门内一切必要资源参加抢险救助,各部门不得推诿,必须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指定时间及具体要求,带领所需人员、携带所需物资赶到事故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4技术保障4.1 各生产部门在制定人身伤亡事故预案时,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
21、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恢复控制措施。4.2 各生产部门要建立极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生产、生活场所,危险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预案,对于列入事故防范预案的作业项目,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迅速疏散作业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组织消除。4.3 对于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必须确保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工器具齐全。在大型作业过程中,要有医护储备,医护人员到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做到抢救及时。4.4 各生产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事故应变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有关事故
22、抢救伤员的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从而达到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4.5 各生产部门应必备应急药箱,并具有一定的药物和医疗器具,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紧急救护方法,对触电者进行救护,做到:就地、准确、迅速、坚持。要备有应急照明装置,保证事故情况下的照明,便于事故处理和救援。5应急准备和响应5. 1当遇有人身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伤者的情况,同时在现场对受害者进行简单的包扎处置,如在允许的情况下,应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经过、时间、地点和受伤者的姓名。组织现场有关人员
23、,进行现场的事故处理,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但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6事故调查与总结6. 1事故发生后应依据国家电网分局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责任、对策,强化安全管理与预防,总结经验教训。7附则7.1 本预案管理部门为安全监督部。7.2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录A(规范性附录)A.2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1总则1.1 当有火险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抢险灭火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将火灾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保证电网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预案。1.2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范围内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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