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消防章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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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JXXXXX-201XDGJ32/J26-201X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esignstandardforresidentialbuildingsofJiangsu报批稿消防章节2016-发布2016xxXX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目录8消防标准2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建筑高度、层数、建筑分类3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及构件的燃烧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9平面布置错误!未定义书签。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12平安疏散和消防电梯17连廊、天井288.9 建筑防火构造308.10 避难层(间)328.11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348.12 消防电气3
2、68.13 防烟、排烟388消防标准8.1.1 住宅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满足人员平安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条文说明】8.1.1本条对住宅的发生火灾危险性,提出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原那么,重点在建筑设计中解决人员平安疏散。消防设施在住宅建筑中管理和日常维修难度较大,如果在住宅建筑中采取消防设施喷淋、机械排烟等,必须保证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必须起劫,保证消防平安。在工程建设中结合具体工程及当地的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人文背景、经济技术开展水平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近年来,国内局部城市探索在城市街道办建设“微型消防站”,一个“微型消防站”效劳一个小
3、型社区,配备几个人及简单消防器材,取得了“防消宣一体化”的良好效果。为方便住宅小区自救,我省有条件的小区,住宅设计时可根据总体布局,结合物业用房、小区门卫等预留一定面积的房间布置微型消防站,可根据需求设置1050平米左右的场所,配备灭火器具、防护装具、破拆工具等根本消防器材,条件允许时,可配备消防摩托车或小型消防车,供小区初起火灾时自救。8.1.2 住宅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高度、规模、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设置平安疏散和避难设施。【条文说明】8.1.2在消防设计中,设计师既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采取提高本质平安的防火措施和控制火源的措施
4、,防止发生火灾,也要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必要的防火分隔,设置合理的平安疏散设施与有效的灭火、报警与防排烟等设施,以控制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危害。8.1.3 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于同一建筑时,住宅局部与非住宅局部之间、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其各项防火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及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8.1.3该条规定了住宅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时的防火设计原那么,如住宅与商业上下或左右组合建造时,不同功能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不同功能之间的防火构造及消防设施应满足防火标准要求。8.1.4 住宅建筑的周
5、围环境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条文说明】8.1.4住宅建筑周边根据不同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扑救场地,扑救场地、消防登高面、场地及管线承载力应能满足消防设施使用的要求。1.1.2 高度、层数、建筑分类、住宅与其他功能合建建筑的住宅局部,其建筑分类均由建筑高度确定;建筑层数由建筑高度折算。【条文说明】8.2.1在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中,将原标准中按层数区分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以层高3.00米进行折算,防止住宅按自然层数计算且层高又明显偏高的状况。1.1.3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满足以下规定: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6、;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4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5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局部,可不计入建筑高度;6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标高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防火标
7、准规定的平安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穿式或尽端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条明确了住宅设架空层、半地下室、坡屋顶、平屋面等建筑高度计算的方法。图20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标高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建筑高度:1合建住宅建筑的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穿式或尽端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进行防火设计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并按地上建筑进行防火设计时,应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图XX2高层住宅建筑沿建筑的
8、一个长边设置贯穿式或尽端式消防车道,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高地坪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设计;当消防车道设更在较低地坪时,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并按地上建筑进行防火设计时,应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且较高部位的建筑的平安出口应通至较低局部地坪。图XX图XX剖面示意图g ()一外地面X :二t嵌汨防千道图XX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室外地面恻城超.西面面(或楠口)消防车道自然采光通风京外地面、, 一;OZH翘帼淇倒涧防车道图XX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1.1.4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
9、高不大于3.0O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局部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假设干层的层高大于3.0O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Om时,多出局部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Om时,多出局部应按1层计算;3层高小于2.2O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1.1.5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效劳网点的住宅建筑)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其余的高层住宅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条文说
10、明】8.2.4本标准术语章节2.0.302.0.32分别定义了低层住宅、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并以建筑高度27m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本条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又以54m高度来划分为一类和二类。1.1.6 住宅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建筑,应按公共建筑进行建筑分类。条文说明8.2.5此类公共建筑中住宅与非住宅局部的防火要求应满足8.5.4的规定。8.3.1 住宅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8.3.1的规定。表831住宅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
11、间的墙、住宅分户墙、承重墙不燃性不燃性2.00不燃性难燃性房间隔墙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难燃性柱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梁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楼板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难燃性公共部位吊顶不燃性难燃性难燃性可燃性疏散楼梯不燃性不燃性不燃性难燃性注:1、外墙指除内外保温层外的主体构件。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住宅,其楼板、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和疏散楼梯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o3、跃层式住宅的套内楼梯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不按疏散楼梯的要求设计。【条文说明】8.3.1本条引用国家标准住宅建筑标准GB50368的规定,并根据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增加公共部位吊顶的燃烧
12、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我国住宅建筑在全部建筑中所占比例比拟高,住宅内的火灾荷载及引发火灾的因素也在不断变化,并呈增加趋势。住宅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比拟困难,为将火灾控制在住宅的套内,减少损失,并为合理确定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提供条件。单一建筑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十分重要,但建筑整体的耐火性能是保证建筑结构在火灾时不发生校大破坏的根本。建筑物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对于建筑物之间火灾的相互蔓延起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的,考虑到一般建筑物火灾时的外部扑救和重要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与外部补救要求,规定了该局部构件的耐火极限。表中的有关规定是对构件耐火性的根本要求,建筑的形式多样、功能不一、火灾荷载及其分布与火灾类
13、型等在不同的建筑中均有较大的差异。对此,本章有关条款做了一个调整,但仍不一定能完全满足某些特殊建筑的设计要求。对此,需根据建筑的空间高度、室内的火灾荷载和火灾类型、结构承载情况和室内外灭火设施设置等经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论证后确定。8.3.2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8.3.2的规定。表832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建筑类别耐火等级要求一类高层住宅、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一级二类高层住宅二级多层住宅三级低层住宅四级注:1、木结构住宅耐火等级按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的规定执行。【条文说明】8.3.2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高度、自身结构的防火能力对建筑防火作出的规定。根
14、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的相关规定,采用住宅建筑标准GB50368第9,2条。8.3.3 -X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和LOOho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o【条文说明】8.3.3上人屋面的耐火极限除应考虑其整体性外,还应考虑应急避难人员在其上停留时的实际需要。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上人屋面,其屋面板耐火极限应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一致。8.3.4 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屋面采用可燃及难燃的防水、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条文说明】8.
15、3.4本条规定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即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或其他不燃屋面板。考虑到降低屋顶的火灾荷载,现有屋面防水材料多为沥青、高分子等可燃材料,有必要根据防水材料铺设的构造做法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该类防水材料厚度一般为3mm5mm,火灾荷载相对较小。当铺设在难燃、可燃保温材料上时,需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可位于防水材料上部或防水材料与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之间,从而使得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不裸露。8.3.5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
16、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08.3.6 住宅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条文说明】8.3.6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节点和明露的钢支承构件部位,一般是构件的防火薄弱环节和结构的重要受力点,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标准中相应构件的规定,如对于梁柱的节点,其耐火极限就要与柱的耐火极限一致。8.4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8.4.1 在总平面布局中应合理确定住宅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不宜将住宅布置在
17、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条文说明】8.4.1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平安,提出住宅建筑的选址,平面布置等应保障平安,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爆炸时对住宅建筑的影响。8.4.2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不应小于表8.4.2规定:(m建筑类别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高层住宅建筑一、二级1391114裙房和多层及以下住宅建筑一、二级9679三级117810四级1491012注:建筑高度100m以下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减少的条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的规定;
18、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住宅建筑与相邻的民用建筑、丁戊类仓库及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丙丁戊类的厂房,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中间距允许减少的条件时,其间距仍不应减少。8.4.4 住宅建筑与厂房、库房等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8.4.5 除高层住宅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Itf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00mo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规定。图XX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条文说明】8.4.5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低层合悦住宅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本条针
19、对住宅建筑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00mo组与组、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有关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8.4.6 地下汽车库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以及地下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含自行车库、摩托车库)的采光窗井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0mo采光窗井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特级防火卷帘进行分隔时,其与地上建筑的距离可不限。【条文说明】8.4.6地下汽车库自然排烟口
20、、采光窗洞口应与上部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离开一定距离,参考现行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标准GB50067,一、二级汽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本条规定其间距应大于10m,但当采光窗井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地上建筑完全分隔时,其间距可不限。8.5.1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仓库和车间。【条文说明】8.5.1为保障住户的平安,防止火灾、爆炸灾害的发生,必须严禁在住宅建筑内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仓库。底部设置商业效劳网点的住宅建筑,其住宅局部与商业效劳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
21、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住宅局部和商业效劳网点局部的平安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2商业效劳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n?时,该层应设置2个平安出口或疏散门;3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平安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2m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4商业效劳网点内的疏散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LlOm,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mo注:室内楼梯的距离按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L50倍计算。【条文说明】8.5.2本
22、条结合商业效劳网点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了设置商业效劳网点的住宅建筑中各自局部的防火要求,设有商业效劳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中要求,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平安出口应满足袋彩走道两侧或尽端疏散门至平安门的最大距离的规定。本条增加了商业效劳网点的疏散楼梯宽度和踏步宽度、高度的规定。住宅建筑底部商业效劳网点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500ID2o与住宅建筑毗邻建造的一、二层商业效劳设施,当符合商业效劳网点的规定且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11f时,可以按照商业效劳网点进行防火设计。住宅建筑中设置的商业效劳网点面积过大而影响住宅平安,
23、本标准要求每一组住宅建筑底部商业效劳网点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50Om2。如图XX图XX商业效劳网点消防间距示意图8.5.4除商业效劳网点外,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住宅局部与非住宅局部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不燃性楼板和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2住宅局部与非住宅局部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0m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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