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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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TGK-YL-150016-HW招标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五年七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五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27日招标编号:SZTGK-YL-150016-三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
2、件第六章注:中标人负责家具的现场组装招标预算价:约460万元(超出此预算价的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货地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高新区)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的经营许可证,有生产厂家针对该工程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复印件),并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取得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1 .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其余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3、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原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耍求证件除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成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招标文件的获取:3. 1购置时间:2015年07月红日至2015年08月生日,每天9:00-16:30。(双休、节假日除外)4. 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售后不退。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8月日上午9:30时
4、,地点为榆林市上郡路17号招投标效劳中心二楼。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5年08月IL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为:榆林市上郡路17号招投标效劳中心二楼。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定要正确填写本单位的开户行名称及账号,投标保证金9万元,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保函等,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使用本公司注册账户汇入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榆林市新建北路联系人:罗支林邮编:719000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
5、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榆林市上郡路17号三角地小区1706室邮编:719000联系人:孙丹联系方式:0912-8150167帐号名称: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榆林分行肤施路支行(地址:肤施路中段)银行帐号:26行09191920014486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设备名称:办公家具装置位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高新区)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标人负责家具的现场组装)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货。3投标有效期为:120天(日历日)4交货地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高新区)5投标保证金:9万元,并将相关凭证与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在开
6、标前递交。收款单位: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榆林分行肤施路支行(地址:肤施路中段)银行帐号:2610091919200948616提疑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0日17:00时前答疑方式:书面答复或以电子邮件方式7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为3份,电子版2份(U盘)。8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9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榆林市上郡北路17号招投标效劳中心二楼10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1招标代理费用: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以中标金额为计费根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2交货方式:车
7、板交货13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完验收合格后付款90%;质保金10%.定义1.l项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办公家具招标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3投标人:指具有相应资质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4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5 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6 评标委员会: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1.7 买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直接主体;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买卖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第三卷
8、中称招标人为买方。卖方:是指经投标中标后,成为合同权利、义务的另一方的直接主体;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买卖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第三卷中称投标人为卖方。1.9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代理人: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实施本次招标工作的机构。1.lI有关文件的性质: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属于“要约”;中标通知属于“承诺”;招标人、投标人对其各个阶段所出具的文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1 .招标文件由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
9、条款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组成。2.1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局部。2.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2.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公开宣布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2.2.2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第5天内,投标人将要求澄清的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送达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 .2.3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招标文件澄清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释和澄清。3 .2.4招标人和投标人对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日期。4 .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
10、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做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5 .招标范围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沙发、茶几、条几、机场椅、茶水柜、新闻发布台、新闻发布椅、主审台、法官椅、书记台、诉讼台、鉴定席、证人席、书记台椅、诉讼椅、鉴定席椅、证人席椅、礼堂椅、犯人栏、会议桌、会议条桌、会议椅、主席台、主席椅、演讲台、多功能升降会议桌、班前椅等。注:中标人负责家具的现场安装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货。7 .投标人资格7.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的经营许可证,有生产厂家针对该工程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不接受复印件),并提
11、供其代理生产厂家取得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1 .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其余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原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7 .1投标书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发给委托代理人的授
12、权委托书6.3投标报价表6.4技术局部偏离表6.5商务局部偏离表6.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7资质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6.8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6.9.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供货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良措施);6.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1投标人资格声明6.12其它文件和声明6. 13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的工程形象(方案)进度,就投标人在技术资料(设计资料和工艺流程资料)从准备至完成、原材料采购、排产制造、检验、产品发运交货等方面提供一个具体的产品制造及质保措施方案。6.14投标保函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
13、、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局部。7、投标文件的编制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答复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7.2.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假设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那么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7. 2.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假设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
14、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假设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那么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7. 2.4投标保证金7. 2.4.1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规定。7. 2.4.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7. 2.4.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7. 2.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 2.4.2.3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的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
15、格等签订合同)。7. 2.4.2.4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7. 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2.5.1投标文件一式4份(1正3副),另带电子版本二份(U盘)。7.2.5.2开标一览表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单独提交。7.3投标(商务)报价7.3.1要求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相应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7.3.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表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7.3.3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7.3.4假设单价和总价有差异,那么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假设数字和文字表示
16、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7.4投标文件的递交7.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包封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包口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C另附一份开标一览表(封装时附投标保证金底单)独立密封以便于唱标,密封方式同投标文件。7.4.2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7.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7.4.3.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招标机构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
17、或修改,相应局部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4.3.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那么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7.5无效投标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7. 5.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8. 5.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的。9. 5.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10. 5.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11. 5.5投标文件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8
18、.开标8.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监标、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代表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和投标声明等内容;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招标人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和招标人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备查;8. 2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9、。8. 3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8. 4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8. 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8 .6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阻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9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2. 8投标人假设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13. 标代理费13.1 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根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9. 2在签
20、约前,招标代理费可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多退少补。9.3专家评审费、公证费、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10定标10.1 招标人采用技术、经济综合排序法定标,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10.2 评标工作组和专业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进行综合排序。10. 3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听取工作组的综合评标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10.4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报价即合同价。11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11.1 根据定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抄送。11.2 签约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
21、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得与中标状态有实质性改变。11.3 合同生效11.3.1 买、卖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三章合同格式本合同由(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在签署。鉴于卖方依法参了的投标并中标,买方确定由卖方承当本合同所述办公家具的供给,并将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报酬。为明确双方在供给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1条一般规定本合同所订家具用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之用。第2条供货范围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1班台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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