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防雷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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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轨道交通防雷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lightningprotectionofrailtransitDBJ/TXX-XXX-XXXX主编单位:批准部门:施行日期:202X重庆修订说明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DBJ/T50-092-200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以建标标备200972号备案函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DBJ/T50-092-200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重庆市防雷中心,参编单位是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李良福、李家启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2、:1、明确了车(站)场、车辆基地防雷分类。明确了防雷接地措施。2、增加了施工、检测与验收章节的内容。3、调整了附录的内容。4、对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车(站)场、车辆基地防雷接地55 区间96 列车107供电系统108电子信息系统129施工、检测与验收1510维护与管理17附录A雷电防护区划分19附录B易受雷击部位21附录C等电位连接材料22附录D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23附录E引用标准名录26本规范用词说明28条文说明29ContentGeneral2 Terminology23 Basicprovisions44 StationDepot
3、groundingforlightning55 Section96 Trainio7 Powersupplysystemio8 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129 Construction,TestingandAcceptance1510 MaintenanceandManagement17Appendix A DivisionofLightningProtectionZone19Appendix B Structurepartssufferedeasilybylightningstroke21Appendix C Thechoiceofequipotentialco
4、nnectionmaterials22Appendix D Conversionformpowerfrequencyearthingresistancetoimpulseearthingresisitanceofearth-terminationsystem23Appendix E Referencestandards26Termsdescrition2829Provisiondescription1.0.1为了保证轨道交通防雷安全,防止或减少轨道交通雷电灾害损失,结合重庆的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以及雷电活动规律等特点,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轨道交通防雷工程
5、。1.0.3轨道交通防雷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防雷标准及防雷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轨道交通防雷工程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0.1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GB/T50833-20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术语2.0.12.0.2车辆基地vehiclebase以车辆停放、检修和日常维修为主体,集中车辆段(停车场)、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及相关的生活设施等组成的综合性生产单位
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工程技术标准CJJ/T306-2020,术语2.0.12.0.3轨道梁trackbeam单轨轨道梁是承载列车荷重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同时也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缆线的载体。跨座式单轨交通的轨道梁,通常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制成,常称PC梁(PreCaStconcretetrackbeam),在一些特殊区段也有采用钢梁或儿种材料组成的复合梁体。GB50458-2008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术语2.0.32.0.4车体接地板train-bodygroundingboard单轨在车站线路、车辆基地、故障停留线等有人员上下的区段设置在轨道梁负极侧,保证列车车体在上述区段可靠接地的一种
7、装置。原规范术语。2.0.5声屏障noisebarrier一种专门设计的立于噪声源和受声点之间的声学障板,是以吸声或隔声,或吸声和隔声混合的材料组成的一种声学装置。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GB/T51335-2018,术语2.1.12.0.6声屏障罩板shellofnoisebarrier声屏障单元中分别固定于相邻立柱顶部和下部用来防水密封或装饰的盖板。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GB/T51335-2018,术语2.1.22.0.7风亭windpavilion架设在连接地下车站通风道上方的地面建筑。1.1 .8运营控制中心OPeratiOnCOntrOICenter;OCC调度人员通过使用通信、信号、综合监
8、控(电力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售检票等中央级系统操作终端设备,对轨道全线(多线或全线网)列车、车站、区间、车辆基地以及其他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协调、指挥、调度和管理的工作场所,简称控制中心。)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术语2.0.461.2 .9城市轨道交通桥梁urbanrailtransitbridge用于钢轮钢轨制式和跨座式单轨制式,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城市轨道列车运行的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桥梁设计规范GB/T51234-2017,总则1归纳总结3 基本规定3.0.1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在科学调查地理
9、、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轨道交通自身特点等的基础上设计和安装相应防雷装置,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3.0.2轨道交通防雷工程宜统筹实施,实现设计、施工和使用三同时,其设计、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3.0.3轨道交通防雷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风险评估、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定期检测制度。3.0.4轨道交通工程防雷类别划分工作应根据被保护物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防雷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执行。3.0.5轨道交通防雷施工,应按照经审核合格后的施工文件进行施工。3.0.6轨道交通工程防雷中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具备相关法定
10、机构检验和备案。3.0.7轨道交通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技术要求和防雷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DBJ50-060的规定。3.0.8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轨道交通防雷装置定期检查、评估和维护。4 车(站)场、车辆基地防雷接地4. 1基本规定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相关规定设置防直击雷、防侧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4.1.2 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所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及地方现行防雷标准的相关规定。4. 2防雷分类4.1
11、.1 轨道交通建(构)筑物防雷分类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相关要求。4.1.2 城市轨道交通的高架、地面车站防雷类别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地下车站出入口罩棚和风亭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4.1.3 运营中心用房及运营中心所在建筑物防雷类别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4.1.4 区间段建筑物包括高架区间建筑物和隧道区间的地面建筑物(如隧道口、区间风亭),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4.1.5 主变电所和车辆基地的办公用房、供配电用房、停车库等其它建筑物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相关规定进行防雷分类。当达不到第三类防雷分类时应按第三类防雷分类设计。4.1.6 车辆基地应与上盖物
12、业开发的防雷接地结合进行设计,防雷接地系统宜相互连接并保证畅通,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Q同时应分别计算车辆基地与上盖物业开发建筑物的年预计雷击次数,分别确定防雷类别。按高类别要求进行防雷设计。4.1.7 车场放置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防雷类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及地方现行防雷标准的相关规定。4. 3防雷措施4.1.1 当车(站)场地面站屋面设置有卫星天线、通信基站时,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防雷
13、标准的规定。4.1.2 当车(站)场地面站采用金属屋面时,可利用其金属屋面做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1.3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4.1.4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4.1.5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mm,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mm。4.1.6 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Imm厚沥青层或0.5mm厚聚氯乙烯层均
14、不属于绝缘被覆层。4.1.7 其金属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金属板之间可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侧向搭接采用紧固件连接或咬边连接时,不受搭接长度限制。4.1.8 车(站)场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18m。当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结构柱内主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且当其垂直结构柱或钢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4.1.9 利用建筑物构件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
15、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成电气通路。4.1.10 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oQ直击雷防护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4.1.11 站(场)和车辆基地应利用其基础并采用综合接地形式。防雷接地与过电压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宜共用地网,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Q并应考虑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当采用人工接地体时,其人工接地体距车(站)场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1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2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3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
16、体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4.1.12 站(场)和车辆基地应通过接地扁钢或接地电缆作等电位联结,并与综合接地网可靠电气连接。4.1.13 过各防雷区界面的金属物和系统,以及在一个防雷区内部的金属物和系统均应在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1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LPZOa区或LPZOb区与LPZl区(防雷区的划分见附录A)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当外来导电物、电力线、通信线在不同地点进入建筑物时,宜设若干等电位连接带,并应就近连到环形接地体、内部环形导体或建筑物钢筋网上,形成电气通路并连通到接地体,含基础接地体。环形接地体和内部环形导体应连到钢筋或金属立面等其它屏
17、蔽构件上,宜每隔5m连接一次。各种连接导体的截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2各后续防雷区界面处的等电位连接也应采用本条一款的一般原则。3所有电梯轨道、吊车、金属地板、金属门框架、设施管道、电缆桥架等大尺寸的内部导电物,其等电位连接应以最短路径连到最近的等电位连接带或其它已做了等电位连接的金属物,各导电物之间宜附加多次互相连接。4.1.14 轨车站应设置车体接地板,车体接地板应设置于负极接触网正上方并可靠接地。4.1.15 车场与正线连接的隧道口处,接触网支柱应设置避雷器;车场接触网馈线上网隔离开关处应设置避雷器,其余支柱按间隔200米设置避雷器。4.3.11
18、 车场所有接触网支柱应通过架空地线接地,架空地线兼做避雷线。4.3.12 车场的场区和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应采取防雷措施。4.3.13 地面及高架车站、车辆基地和车场等设置有光伏发电设施的建(构)筑物,其防雷措施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36963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防雷标准的规定。5区间5.0.1单轨上、下行正线分别设置的金属电缆通道、桥架、电缆支架或接地扁钢应进行集中接地,车站内通过接地网接地。5.0.2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及区间变电所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防雷标准、规范的规定设置避雷器。5.0.3接触网进出隧道口处及区间内各功能线路应按现行
19、国家及行业规定设置避雷器。5.0.4接触网避雷器、隔离开关的金属外壳等均应与接地网或单独的接地极相连,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OQ5.0.5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间所有接触网支柱均应通过架空地线接地,架空地线兼做避雷线使用。5.0.6城市轨道交通桥梁桥墩主钢筋应作为防雷保护接地极,在桥墩上做接地引下线并引出接地端子,桥墩接地电阻不大于IOQo当利用墩墩柱基础作为接地体时,应利用墩柱及盖梁内至少两个不小于中16主钢筋作引下线,连接处应焊按:采用机械连接的主钢筋应跨接焊接。引下线在地面以上0.3L8m处设置测试点,隐蔽安装的测试点应装设接地符号标识。6歹(车6.0.1列车应设置避雷装置。6.0.2车载避雷器应
20、符合铁道车辆用直流避雷器的试验方法JISE5003标准的规定和试验要求,且应与变电所过电压保护水平相匹配,其端子与列车主回路应连接正确。6.0.3同一编组各车体之间应通过列车间连接法兰实现等电位连接。6.0.4每单元(2辆)单轨列车应设置1套避雷器,每套避雷器包括接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的一个避雷器以及接在负极和车体之间的一个避雷器。7供电系统7.0.1供电系统的220V、IlOkV、35kV及IokV变电站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防雷标准的规定。7.0.2市域快速轨道接地干线应为单点接地,其余轨道交通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
21、地网相连接。7.0.3牵引变电所、分区所、开闭所、开关站应有以下直击雷防护措施:1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大于或等于0.4次/(km2-a)的地区,架空线路宜设接闪线。235kV-110kV架空线路未沿线架设接闪线时,应在变电所不小于IkM线段架设接闪器,接闪线设置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技术规范QX/T615的规定。7.0.4城市轨道交通安装的低压侧电涌保护器(SPD),在低压配电系统的SPD中应符合低压电涌保护(SPD)第11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8802.IK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GB“18802.21、电涌保护器第2部分:在低压
22、电气系统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QX/T10.2、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技术规范QX/T615的规定。7.0.5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中采用的避雷器应符合以下要求1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符合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T11032的规定;2交流IkV架空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的带外串联间歇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符合交流IkV以上架空输电和配电线路用带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EGLA)GB/T32520的规定;3高压直流换流站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符合高压直流换流站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导则GB/T22389的规定;4放电间歇符合雷电防护系统部件(LPSC)第3部分:隔离放电间隙(ISG)的要求GB/T335
23、88的规定;7.0.6城市轨道交通避雷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开关站每组母线上应设置避雷器;26kV-35kV变电所每段母线和每路架空进出线(除架空地线外),当采用电缆引入(出)时,应在电缆与架空地线间应装设避雷器。有电缆段的架空线路,避雷器应装设在电缆头附近,电缆的金属外护层与避雷器接地端相连接。3牵引变电所馈线首段应装设避雷器。4地上直流牵引变电所及与地上相邻的地下直流牵引变电所,每路直流馈线及负极母线应设置避雷器;5引入线路进线处应装设避雷器。6当线路埋地进线时,在变压器每相(采取专家建议)母线处应装设避雷器。7车辆段、高架区间等露天馈电线两端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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