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1号).docx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1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1号).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1号)各县级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修订完善了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1月19日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根据苏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是指苏州市文化产
2、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后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的资金项目。第三条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以下简称:贷款贴息项目)坚持公开公正、额度控制、先付后贴原则,保证资金管理科学、程序规范、安全高效。第四条贷款贴息项目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负责管理。第二章贷款贴息主体和条件第五条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三)贷款主体与申请贷款贴息主体(以下简称
3、申请主体)应当一致;(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主体申请贷款贴息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各区入选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且从我市银行获得贷款用于该项目的。(二)全市上年度通过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专栏获得贷款的项目的实施主体。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贴息资金不予支持:(一)未经批准,贷款发生展期或逾期的;(二)贷款资金改变贷款合同规定用途的;(三)贷款项目同年度已获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四)其他不予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情况。第三章贷款贴息方式和标准第八条贷款贴息项目采取先付后贴方式,即申请主体先行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贷款贴息项目再予以贴息支持。第九条贷款贴息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苏州市 文化 广电 旅游局 关于 印发 文化产业 贷款 贴息 项目 管理办法 通知 苏文规 2024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91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