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13000吨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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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浙江维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13000吨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维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二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4/、Ms56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3:厂区四周现状照片图附图4: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
2、图7:长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9:建设项目厂区防渗分区图附图10: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不动产权证书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申请书附件7: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删除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0:加弹机平移单附件11:原环评批复、验收专家意见及验收检测报告附件12: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情况表附件13:噪声检测报告附件14: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5: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11号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维德
3、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13000吨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112-330522-07-02-586130建设单位联系人许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地理坐标(119度55分42.361秒,31度05分53.98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822涤纶纤维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5_050合成纤维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4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选填)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0.00环保投资(万元
4、)5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4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利用现有厂房及辅助用房8777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25_050合成纤维制造”中的“单纯纺丝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
5、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
6、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7、12)二级,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的废气总量按区域平衡替代削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
8、控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于2020年9月2日起实施,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6)0本项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1长兴县“三线一单”生
9、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符合性表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属于二类工业改建项目,位于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不属于人口集聚区。所在地与南侧居民点距离较近,设有一定防护措施,且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
10、位。满足要求2工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增的废气污染物总量按1:2比例替代削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改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经密闭式管道收集后通过冷却+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吸附装置(含干式过滤)处理沿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属于国内较先进处理工艺。加强轻纺、耐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生产企业,加快轻纺业的产品升级。优化现有存量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传统产业,特别针对轻纺企业的废水处理,严格控制轻纺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
11、”建设的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实施雨污分流,明沟明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经冷却+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含干式过滤)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企业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3境险控环风防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项目加弹工艺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但该工艺仅为单纯纺丝,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环境风险主要
12、为危废泄露等。要求企业严格控制该方面的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投产后根据应急预案和配套的应急物资,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4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不涉及煤炭使用,实施清洁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由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
13、220006)准8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E表1-2本项、清单要求。;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司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I符合性分析见表l-2o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合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量等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4、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评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性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
15、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符合(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废气污染物1:2)。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
16、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实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破坏生态环境。符合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原有项目生产设备已拆除,厂房内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17、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条款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由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
18、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工艺进行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并严格执
19、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第十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不属于第二十九条所列行符合九条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业。第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
20、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本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项目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
21、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涤纶纤维制造改建二类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因此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第十五
22、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性分析;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化纤丝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于2021年2月10日修正,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L4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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