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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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是在考评时段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获得的诚信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2、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的信用行为考核评价。第四条XX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主要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行标准统一、量化考核、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评价制度。第五条XX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行为考核工作及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等建设管理工作,并依照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各设区市、县
3、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行为考核工作,并依照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第二章评价内容和计分办法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资质类别进行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企业经营指标、管理指标、信用记录指标三部分组成。具体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一)企业经营指标主要指企业的企业资质、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年度产值及纳税情况,满分为15分。(二)管理指标是指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满分为55分。1.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依据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对施工企业项目的现场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
4、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综合考核得分的35%进行折算,满分为35分。2 .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依据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中的实名信息采集率、工人月考勤合格率、工资平台代发率、专用账户绑定率、一金七制完成率等综合考核得分计算,满分为10分。3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依据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考核得分及项目现场管理行为计算,满分为10分。(三)信用记录是指对企业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分别进行量化计分,满分为30分。企业的信用行为记录基础分为10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设上限,扣到。分为止。第七条专业承包单位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企业经营指标、管理指标、信用记录
5、指标三部分组成。具体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30(一)企业经营指标主要指自有企业资质、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年度产值以及纳税情况,满分为30分。(二)管理指标是指企业的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得分,依据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考核得分按照40%进行折算,满分为40分。(三)信用记录是指对企业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分别进行量化计分,满分为30分。企业的信用行为记录基础分为10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设上限,扣到。分为止。第八条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由经营指标、现场监理管理指标和信用记录指标三部分组成。具体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4。(一)经营指标主要指企业资质、注册
6、执业人员人数、年度承揽监理业绩及纳税情况,满分为15分。(二)现场监理管理指标是指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满分为50分。1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依据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对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履行监理职责的行为表现,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现场文明施工监理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得分的35%进行折算,满分为35分。2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依据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综合考核得分及项目现场管理行为计算,满分为15分。()信用记录是指对企业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量化计分,满分为35分。
7、企业的信用行为记录基础分为10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设上限,扣到。分为止。第九条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个人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和信用记录组成。具体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5。(一)个人基本情况指标是指根据注册执业人员注册等级评分,满分20分。(二)业绩情况是指根据注册执业人员所负责的历史项目情况评分,满分20分。(三)信用记录是指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分别进行量化计分,满分60分。企业的信用行为记录基础分为40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设上限,扣到。分为止。第十条首次申请资质为总承包的企业参与总承包企业排名;首次申请资质为专业承包的企业参与专业承包企业排名;首次
8、申请资质为总承包、增项资质为专业承包的企业,或首次申请资质为专业承包、增项资质为总承包的企业,均可自行选择参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排名。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的企业,可继承原有企业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以XX行政区域内同类别、同等级企业上一考核时段公布的诚信评价的平均分作为诚信评价分:(一)XX行政区域内新申请,或首次进入XX行政区域的;(二)在XX行政区域内,无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三)新重组、分立的企业。第十二条注册执业人员属于以下情形的,以XX行政区域内同类别、同等级注册执业人员上一考核时段公布的诚信评价的平均分作为诚信评价分:(
9、一)首次申请注册执业的人员;(二)首次转注进入XX行政区域的。第三章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评价信息采集和公布第十三条评价信息由企业经营信息、现场管理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企业经营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以及年度产值完成及纳税情况等。现场管理信息是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信息等。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
10、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经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受到刑事制裁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第十四条企业经营指标信息及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的采集依据:企业资质、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年度产值完成情况、纳税情况及注册执业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业绩情况从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采集,由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上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录入。第十五条企业管理指标及注册执业人员现场管理信息的采集依据:(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信息从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从XX建
11、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采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从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和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二)注册执业人员工作表现指标从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和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第十六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记录信息的采集依据:(一)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从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采集,由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自行录入,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在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公示窗口公示5个工作日后才能参与评价。(二)企业及注册执业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录入,通过以下渠道采集:1.受
12、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公告等。国务院、XX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和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XX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录入。设区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由设区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发布、谁录入”的原则负责录入。第十七条诚信评价结果公布:(一)企业经营指标和注册执业个人基本情况评价分按月更新,其中,企业的产值业绩、纳税额指标评分按年度更新,在每年度3月1日前完成;(二)企业现场管理指标评分按月更新;农民工考勤及关键岗位到岗率数据按月更新,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三)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
13、指标评分按月更新,在每月15日前完成。公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应对其身份证号码部分字段进行保密处理。第四章信用成果运用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分作为XX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承发包、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以及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对信用分超过80分的,实行守信激励机制,在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人员资格续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优先快速审查。运用于项目招标时,信用评分按全区招标文件
14、范本规定比例加入投标人最后得分。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减少日常频次或免予检查。对信用分低于50分的,在人员资格续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重点审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其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第十九条注册执业和持证管理人员信用记录为XX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实行差别化管理的依据。对信用分超过80分的,在承接业务和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需要给予以信用加分。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信用分低于50分的,列入重点监管人员名单,限制其执业资格并接受继续教育。建议企业不任命其担任政府和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
15、负责人。评优评先时,各相关专业协会予以重点审查。加大对其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其担任负责人的工程项目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事项时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等方式。第二十条鼓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从事与工程建设相关活动中,查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记录。第五章信用异议处理第二十一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指定并对外公布企业及注册执业个人信用评价信息异议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建立健全异议处理机制。第二十二条信用异议上报范围主要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及个人因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等导致诚信分有误的,在被通报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及注册执业个人可通过XX建筑市场监
16、管云平台向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及注册执业个人申请信用异议上报的,异议人应提供真实身份、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审查确认符合修复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于5个工作日内实施信用修复。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建筑市场主体违反本办法,提供虚假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并向社会公示。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故意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篡改评价结果的,经调查核实后,严肃追究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原印发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17、,按本办法执行。XX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X建发(20XX)X号)、XX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3号)和XX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X建管20XX)X号)同时废止。附件:LXX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2. XX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指标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3. XX房屋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4. XX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5. XX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6.相关解释附件1XX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18、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一、经营指标得分(满分15分)(一)企业资质得分1 .总承包特级(综合)企业,得4分;2 .总承包一级(甲级)企业,得2分;3 .总承包二、三级(乙级)企业,得1分。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佐证材料(企业资质证书等)进行确认后提交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二)注册执业人员人数得分1 .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80人的,得4分;2 .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40人不满80人的,得3分;3 .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20人不满40人的,得2分;4 .各类注册执业人员不满20人的,得1分。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注册执业人员佐证材料(注册证书
19、、社保证明等)进行确认后提交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三)年度产值得分1 .年度产值核定超过50亿元的,得4分;2 .年度产值核定超过20亿元不满50亿元的,得3分;3 .年度产值核定超过10亿元不满20亿元的,得2分;4 .年度产值核定不满10亿元的,得1分。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年度产值佐证材料进行确认后提交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四)纳税情况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在XX行政区域内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M进行计分,其中:1 .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M0.5亿元以上,得3分;2 .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035WM0.5亿元,得2.5分;3 .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
20、O.2M0.35亿元,得2分;4 .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0.05M0.2亿元,得1.5分;5 .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M0.05亿元,得1分。企业纳税情况以企业自行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在XX行政区域内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证明为准。二、管理指标得分(满分55分)(详见附件2)(一)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根据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房屋市政工程现场管理行为、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得分按照35%进行折算给予相应得分,满分35分。(二)农民工工资管理评分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依据XX建筑农民
21、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中的实名信息采集率、工人月考勤合格率、工资平台代发率、专用账户绑定率、一金七制完成率等综合考核得分的10%进行折算,满分10分。(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评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依据XX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中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考核得分及项目现场管理行为计算,满分10分。三、信用记录得分(基础分10分,满分30分)(一)良好行为记录1 .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或工程观摩得分:(1)企业获得XX主席质量奖或在XX行政区域内承建房屋市政工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每个得4分;在XX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工程获得以上奖项,每个得1分;有效期为36个月。
22、(2)在XX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得3分。在XX行政区域外完成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75分;有效期为36个月。(3)在XX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每个得2分,在XX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工程获得以上奖项,每个得0.5分;有效期为24个月。(4)企业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获得XX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每个得2分;有效期为24个月。(5)企业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获得XX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或XX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每个得1分;有效期为12个月。(6)在XX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获评全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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