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2023修订).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2023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2023修订).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市行政审批局:为规范我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遏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恶化,推进我区工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生态环境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2、规范本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遏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动工业建设项目健康发展,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第四条建设项目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的
3、,应按照下列情形,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相应削减:(一)所在设区市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超标的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二)所在设区市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建设项目废水仅有生活污水排放,且排入城镇或者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无需进行水主要污染物削减。第五条各设区市、县(市、区)负责属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筹管理,自治区负责全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协调和监督管理。第六条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可优先用于所在地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剂。第二章排放量管理第一节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提交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区域削减方案(参考样板见附件),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来源及削减量、削减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及相关支撑材料。区域削减方案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第八条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首先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充分挖掘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来源在辖区内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由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进行统筹调剂;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无法解决的,可与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来源存量的其他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沟通调剂,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参与协调。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人民政
5、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项目作出区域削减承诺的,应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按承诺落实区域削减工作。第十条各设区市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落实区域削减包括跨设区市出让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已出让排污单位减排量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情况、地方人民政府区域削减工作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测算情况、区域削减方案是否存在重复使用减排量等。第二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认定和来源第十一条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按照下列三种方式测算得出的最低值认定:(一)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6、则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核算方法测算;(二)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核算方法测算;(三)达到相应环境管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测算。前款规定的测算方式、依据以及认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应当在区域削减方案中详细载明。第十二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来源于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在区域削减方案中载明地方人民政府调剂使用的确认文件(参考样板见附件),并将确认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作为区域削减方案的附件备查:(一)建设项目达产实际排放量连续2年小于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放量,原核发排放量与实际排放量差值部分;(二)辖区内近5年关停或依法取缔的列入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已申领排污许可等其他排污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耗能 排放 建设项目 主要 污染物 管理办法 2023 修订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871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