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的野花”-——远观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一位医生的信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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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言语的野花”远观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一位医生的信仰ADistancedViewonSirThomasBrowne,sReligioMedici作者:丁宏为作者简介:丁宏为,北京大学英语系。北京100871原文出处:外国文学(京)2016年第20161期第3-14页内容提要:一位医生的信仰是英国17世纪博识家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代表作。本文隔着遥远的时空距离对其进行观察,力求探索其所呈示的一位个体思考者的精神空间,并归纳出一些仍具有相关性的意义。具体讲,从现今中国读者角度看,布朗在西方现代化较早阶段对于个人内部空间的注重、对于个人阅读对象的扩展,以及在以开放心态对待新兴自然科学的同时仍不失宗教情怀等几
2、个方面,仍值得我们重温。Despitethedistanceintimeandspace,orthankstoit,thisessayexaminesReligioMedici,amajorworkbythe17th-centuryEnglishpolymathSirThomasBrowne,tryingtoexplorethespiritualspaceofacontemplativeman.Indoingso,thisessayaimstoexplicatesomesignificancethatmaystillberelevanttoday,especiallyfromacomparat
3、iveculturalperspective.Specifically,Browne,sregardfortheinnerworldofanindividual,hisviewoftheactofreadingbeyondbooks,andhisopen-mindednesstowardnaturalsciencenotattheexpenseofreligioussentimentsareamongthemattersthatthisessaydeemsworthyofarevisittoday.期刊名称:外国文学研究复印期号:2016年04期关键词:托马斯布朗/一位医生的信仰/信仰Thol
4、naSBroWr1。/RCligiOMediCi/faith中图分类号:1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oO2-5529(2016)0:L-OOo3-12在其所著T立医生的信仰(ReligioMedici,1643)一书中,英国17世纪博识家托马斯布朗爵士(SirThomasBrowne,1605-1682)说道:至于这个外部的世界,我不把它视作客栈,而是当作一处收容站,一个我来此不是为了生存而是要死去的地方(Br。Wne89)。现世生命之旅仅被视作人生旅程的一个时段,而且被限定在死的形态中。若隔着遥远的时空对说此话者给予关注,或可先行做此一评:其所言具有在程度上罕见于英国思想史的超然意味。
5、具体被超越的对象,除了柏拉图主义意义上的外界或基督教概念中的俗界,更有17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的思想纷争。自然科学与神学、天主教与新教、英国国教内部的高教派与低教派或王党与清教徒、上流人士与街头民众等,诸种矛盾冲突一同构成一个现代化发展早期阶段的奇特的社会景观,布朗身在此中,却在他处寻找其作为一位个体的精神立足点。不过,其超然的思路一旦开启,所涉及的就不仅仅是政治与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大到如此,亦可小到衣食住行等琐事,都可成为被他看得开的对象,也都会失去其原本毋庸置疑的正当性。有鉴于此,我们阅读一位医生的信仰这样的书,多半会体验到极端的状况。读者不仅会见识一种迥异于其时流行观点的思想维度,也会面
6、对自己日常价值理念被颠覆掉的危险。当然,这只是阅读经历的一半,另一种需面对的“风险是,读者在失落中或成为获益者,获赠一种终极而实在的安全感、一个最终让现代个体可以立足的而且并不超然却触手可及的疆域。姑且以布朗本人不喜欢的概括方式定义他,我们所面对的是广义上英国自由保守派思想传统的一个高峰,它至少有两个侧面:一是极度的个人自由观,二是对天理国法和社群精神等价值理念的敬畏,两者均体现出很高的思想烈度,却凭借信念和才智而奇妙地融在一起。有关布朗生平的文献相对零散,国际学界大致知道其年轻时曾在欧洲大陆多地学医,后长期潜居英格兰乡间一隅,约三十岁时写出一位医生的信仰,以“信仰、希望和仁爱”这三个概念为支
7、撑,与现时纷争对话,表达了介乎天主教信条与极端清教理念之间较和缓的立场。该书最初只以手稿形式在朋友间流传,1642年有盗版出现后布朗才将其整理好正式付梓,后成为其代表作。总的说来,英国内外布朗的读者群规模有限。1923年,有英国出版商认为人们对布朗的兴趣大增,由此引出伍尔夫(VirgirliaW。If)发表于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的那篇著名书评,其中有此两句:何必罔顾事实?没多少人喜爱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作品,但喜欢者都属于世上的盐(thesaItoftheearth)(436)。不过,若只考虑重要作家或思想家中的喜爱者,则世盐之多或出人意料。评论家芬奇(JeremiahS.Finch)曾说:若将历史
8、上传播布朗美名的文人列举出来,几乎就是T分英语文学史上的优等作家名册(5)。我们不求尽述这份名册,但英美作家中的约翰逊(SamUeIJohnSOn)、英国浪漫主义主要作家、美国19世纪超验主义主要作家、马尔维尔、狄金森、佩特(WalterPater).乔伊斯、伍尔夫以及南美作家博尔赫斯等,都是研究者通常提及的例子。好作家喜欢他的理由不一而足,伍尔夫在上述书评中认为,最终是一种想要沉浸在想象之中的渴望”让大家转向布朗的文字。单看此语,伍尔夫似把才思或文笔因素放在了较高位置。但先避开思想,非避重就轻,因为布朗的文风的确奇特,而文风关乎思想。对伍尔夫有重要影响的英国维多利亚后期文人佩特早已说过,尽管
9、人们不可能忽略布朗的内容,但仅赏其文采就足够了(158)。佩特本人讲究文笔,他并非不知布朗的文字“失于松散,但他也看见了里面的“真诚;他说布朗不需要时时考虑如何面对今人所说的公众,因而其文更易生出鲜见于更正式的文学的言语的野花(125-28)。仅以我们一开始引用的有关死亡的一句为例,布朗更说到他不只死一次。在T立医生的信仰第一部分第41节中,他说他已经活得够久,超过了我的寿限”;血气方刚时交朋结友,生活已经享受完了,而若继而活入余年,我确能预见到,此后我生命的角色或丑或恶了。说角色,是因为在我看来,如此人间,不过一场梦,或一出模仿秀,若严肃审视之,则我们不过都是剧中的笑料或小丑。我生命之轨迹或
10、时序,即成为死而复死的历程。我历尽各种饮食、情绪、表情、饥饿、饥渴、寒冷、炎热、贫困、富足、危难、危险。如今再感寒冷,我不再取热而自暖;遇上病痛,也不会取药而求愈。当下知我如何生活者,或可无误地讲,这个人并不看重寿命,也不惧怕死亡。(50)还不止于此,他甚至说他早早经历过死亡,在出生之前,更在人间世被创立之前;因为涉及“救赎之说,他不奢求日后的救赎,对此不怀疑,更不确定,所能确定的是自己所依赖的救赎方式并m溟体的场所或教派,而是上帝一向有之的“仁慈;于是自己既能出生,那一定是曾经被救赎过,在我出生之前,我曾死过:虽说我的坟墓将在英格兰,但我死去的地方曾经在乐园,夏娃怀上该隐之前已曾流产了我(6
11、9)。不依赖具体场所或教派,此态度已饶有意味了;此外,赴死云云也映射耶稣的类似姿态,还间接指向柏拉图有关灵魂的前在和后生不受世间旅程限制的哲思。但我们不深究这些,仅在此展示其能把诸如死亡等主题穷尽到如此程度的笔力。阅读T立医生的信仰,即是见证许多不同因素的共存。在思想层面,哲学与神学、辩思与笃信、自然与超自然、智识与迷信、个人理性与宏大真理、肉体存在与精神实在,以及细微洞观与人间揽视等等,共同定义了布朗式的兴趣点和包容能力。而落实到文字表述层面,读者则可领略源源不断培根式常识性格言和诗性奇语之间的有机融合。直陈与宛示、论说与比喻、交谈与自语、散文与诗文等,共同促成了一部篇幅不大但令人观止的文学
12、瑰宝。至于说意义不止于文笔,我们先可谈及布朗与现今学界的相关性。至少相对于包括浪漫主义诗歌在内的英国19世纪文学研究者而言,他们或可在所研究对象的背后找到一个可能的灵感源泉。英国17世纪文学本身即是英美现代文学的源头之一,而布朗的作用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一位医生的信仰的许多局部文字都内含日后浪漫文学的基因。这位被佩特称作“如此热爰室外生活的人Q58)说他自己会从宗教圣像转向一种游荡于世间的无形精神。该书第一部分第32节说道,除了各种具体的神灵,全世界还有一种普在的共同的精神.尽管他将此直称为上帝的精神,但他也延用柏拉图或新柏拉图主义的一些意象或辞语,对此中所可能指向的上帝之具象进行了稀释。他
13、把这种普在的精神比作创世时盘旋于水域上空的轻柔的热流,也说道:它也是那种四射的光耀,能赶走地狱的迷雾,能将惊恐、畏惧、悲伤及绝望的阴云驱散,能让人保持心域的静谧。任何人,即使我能摸到他的脉搏,但只要他感觉不到这种精神的暖风、它的轻柔的流动,我就不敢说他还活着(38)。轻柔的流动、精神的暖风”、心灵的平静以及辐射的光耀驱散恐惧情绪等说法所代表的思想成分,尤其其表达方式,立即能让人联想到日后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雪莱等人的诗性表述。具体到布朗所谓普在的暖风,他还在此节中专门提到它既外在于我们,也活跃于我们自身之内部,或者说我们内部的精神因素可以被它唤起,这与浪漫诗人有关”精神的轻风(intellec
14、tualbreeze)连结内外世界的说法相似。以下我们还会呼应这个局部的话题,在此仅指出,此前国外有若干评论家都从各自的角度谈及布朗对神性的虚化。比如但恩(W川iamPQunn僦说过,布朗应该被称作宗教浪漫派,因为他主要被宗教中富有想象力的一侧所吸引,而不是倚赖被某种教条限定住的精神支点。但恩此言出自其有关布朗宗教哲学的专著,其中他多次使用“浪漫主义和浪漫主义者等概念。他解释道,对于布朗这样的人来说,宗教教义和机构的任务不是去界定信仰的对象,而是为那些不能界定的信仰对象提供某个象征符号”;他进而认为:之所以说布朗是T立真正的新教徒,是因为对他来说,圣经的价值高于其他一切,但圣经本身也并不等于那
15、道白光;用托马斯布朗所喜欢的比喻讲,它也不过是上帝的影子(54,56-57)把辉光当作神性的符号,此类做法在柯尔律治、雪莱和丁尼生那里会成为常态,尽管但恩本人并未提及这个脉络。当然,由于担心人们将布朗的上帝完全等同为自然,但恩把布朗的信仰与英国19世纪诗坛见上帝于自然的泛神论区分开,认为他不会与寓于大地或空中的神灵灵交。不过但恩也补充说,倘若我们不得不给他那个自然是上帝之匠艺的美妙说法加上一个哲学标签,那么最贴切的字眼就是上帝之无所不在(immanence)”(105)。无所不在的确与泛神有微妙差别,大致上后者略靠近无神,而前者不想把神格淡化掉。不过,过分强调不同,反倒难以精确勾勒思想活动的方
16、式和形态。而且,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丁尼生等人本身也经历过这两种认识之间的演化,泛神也并不能完全涵盖他们本身的文思。即便说到“无所不在,后来的哈代和霍普金斯(G.M.Hopkins)等人将上帝内在于万物的理念寓于其作品中,也体现了现代作家对布朗式不同思想侧面的传承。倘若我们扩展眼界,扩展到与上述学界兴趣点相关联的文化和思想传统领域,尤其从今人角度绎英国人文思想环节,则对于布朗的关注就增加了一分意义。或者说,至少有三个相互叠接或互成侧面的意义。首先,T立医生的信仰这样的书在西方现代化早期阶段把个人的内部空间变大了,把跨越横向竖向各种界线的无个性变成了个性。上述有关死亡的文字调整了内外世界的比例,
17、布朗另说道:“至于那个外部世界,我就像对待我的星仪那样使唤它,偶尔转之一转,聊以自娱。他说他真正看重的是自我内部世界,因为地球只是一个小点,这不仅因为我们之上有层层天体,也因为我们身内也有圣域或天际,它大于肉体?口地球(89-90)。大于地球,当然也就大于具体的外部自然疆砌口文化体,如他在该书第一部分较早的第15节中说道:我们自身携带着我们在外部世界中所寻找的奇迹:整个非洲以及她的奇观都存在于我们身体中(18)。说到疆域或界标,T立医生的信仰对人世间过多的思想流派和分支也有抱怨,说基督教本应众脉同宗,却变出许多不伦的和相悖的形态(31)。芬奇在老一代学人中较早把布朗放在时代语境中,其T立医生的
18、科学与信仰的一生一书说到当时的不列颠正处在变成最强大国家的前夜,一些富含独立思考与睿智的个人声音也会在诸类不可调和的矛盾中应运而生。芬奇认为布朗即是代表。从我们的角度看,所谓睿智,也在于布朗以为不必在行为层面陷入时下的偏见,个人的小世界可兼收并蓄,最终助其抵御任何人以精神救赎或地区利益等为借口,把私己信条强加于人从而使人的精神和能力反被限制住的做法。布朗说他懂多地方言,会讲不少于六国语言(84)。虽然他自戒说不必因此而自赏,虽然其游历欧洲诸国的观感也并非都属正面,但若仅挖掘此中态度,则我们可以认定这是T立允许其自我内部容纳多于单T介值理念或政治信仰的人。六国”必然要涉及信奉不同教派或秉持不同文
19、化观念的国家,在这些不同区域之间跨界、对它们分表敬意,这都体现了所谓早期世界公民所拥有的轩豁而自由的精神。以下文字值得大段移译过来:我的机体构造太过一般,能让我与所有事物共处,相投;无论涉及哪种饮食、气质、神情,乃至任何东西,我都不会与之相逆,或更确切地说,哪种都不为我个人所独有。我不会讶异于法国人吃青蛙、蜗牛和蘑菇,也不会因犹太人吃蝗虫和蚱螭而感到怪异。和他们相处时,这些倒成为我的日常佳肴,而且我发现这些不仅合他们的胃口,也合我的。无论何处采来的生菜沙拉,从花园里也好,从教堂庭院中也罢,我都能消化。我做不到因近旁出现了巨蟒、蝎子、蜥蜴或蝶嫄而吓一跳,也感觉不到因看见一只蛤蟆或毒蛇而就想捡起石
20、头灭掉它的冲动。种种厌恶为世间常有,而我只发现于别人身上,我自己身上没有。国家间也多有相互的鄙夷,却都影响不到我,我也不会带着某种偏见去对待法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或荷兰人。正相反,若见其行为与国人所为相当,我亦会一视同仁地给予他们敬重、爱、拥抱。我生于畔球的第八区,但我的躯体和命相之如此,似能让我适应所有地带,不会像某种植物,移出了先前的园子就长不活。对我来说,所有的世界、所有的气候最终都成为一个国家的地界与气候;无论何处,无论在哪道子午线,我都如身在英格兰。我曾遇海难,但并不与海洋或海风为敌;即便身处暴风雨中,我也照样能研读、玩耍或睡去。简言之,无物能让我嫌弃它,无论植物、动物还是神灵。
21、(71)若尚有为布朗所包容不了的事物,人类群氓行为应是主要一项。他认为一些低下或无教养的人会与他人聚到一起,所结成的并非其眼中体现传承与秩序的良性社群,而是“乌合之众(themultitude),乌合者不再体现人格,而是共有一个被他称之为怪兽的群格(72)。布朗的仁爱和包容都延伸不到这个“理性的敌人”,其态度近似于此前培根和同期霍布斯等人对相同对象的警惕。再看上面这段引语。到处都是英格兰,竟不限于一地。虽然表此意者反倒比某些爱国人士更不厌乡居,但精神(和胃口)如此普适,不可能不担风险。1972年,美国批评家费什(StanIeyFiSh)在其有关英国17世纪文学的专著中专辟一章谈论布朗的一位医生
22、的信仰,将其与班扬的天路历程等“好书进行对比,称布朗是坏医生,缺乏责任心。费什的观点折射史上清教派思想家对布朗式思维的诟病,也解释了为何在英美等地布朗受欢迎的程度较一般,但这正好可帮助我们从相反角度结识布朗。按照费什式的认识,阶进的精神历程应好于散漫的思想环游;个性需维系于信仰之上,因此对某种教义的信守应更利于个人的自我认知,助其发挥内部潜能,而过于活跃的想象力、过于耀眼的文采,都可能瓦解信仰。费什有自己的上下文,所及道理用在对弥尔顿等人的研究上,自是恰切而深刻。但先不管弥尔顿自己是否反倒有宽容的一面,仅就费什对布朗的评价而言,其之所以感到不安,似过多倚赖那种以为需给个人主观世界限定疆域的理念
23、;无方向或路线,无具体认同感,不辨教堂与花园,都会导致迷失。沿此再往前引申一步,其认识中亦具体指向一种以为笃信大于才思或宗教大于文学的价值观。至于此间比例该如何认定,观点应有所异,但至少此观念从相反方面证实了跨域的才思有可能会威胁到信仰;才思真的会变得很活跃,而且确有那种借其而生的精神移游。后来的柯尔律治以及卡莱尔、阿诺德等都就相似的问题做过思考。当然,这种出于不安而对于不同思维方式之间孰轻孰重的排序也并非没有问题。比如,仅就我们所说的才思和信仰而言,它可能会让人过多以宗教尺度评价文学,似乎一本书不管多么可读,只要信仰上不正确,或可被人从多种立场接受,那它就不是好书。如此评价难免导致宗教观念和
24、文学作品之间圆凿方衲的情况。而且,评论家一方若求宗教正确,似乎也得先行遏制自己的思想和情趣,从而忽略包容性想象力中反倒可能含有的虔信成分。费什并非首位质疑者,学界的不安先前已有。1962年,美国评论家亨特(FrankLivingstoneHUntley)发表托马斯布朗爵士:传记与批评性研究T、一本博学而清晰的著作,确立了文笔与精神活动的不可分割性。在逐项梳理布朗表意手段的过程中,亨特利提到此前一些学者曾担心生花妙笔会乱人心性,他认为这不得要领。他说,虽然“布朗享有有史以来写出最美英语散文的作家的声誉”,但美并非其声誉全部,美文亦可以有思想,思想亦可以含信念:我们需要让布朗既以一个人也以一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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