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EA《核电厂安措隔离管理规范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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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团体标准T/CNEAXXXXXXXX核电厂安措隔离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sforsecurityisolationmanagementofnuclearpowerplant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XXXX -XX-XX 实施XXXX-XX-XX发布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核电厂安措隔离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为了保证检修、试验或其他活动安全开展而执行的安措隔离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适用于运行阶段核电机组运行部门实施的安措隔离管理。其他核动力厂部门可参照本文件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2、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24612.2-2009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第2部分:在断电状态下操作的安全措施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33579-2017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方法上锁/挂牌DL/T18212018火电站闸阀、截止阀检修导则NB/T20443-2017核电厂运行辐射防护规定ISO23467:2020核电厂冰塞冷冻安措隔离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
3、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安措隔离securityisolation简称安措,是指对需要进行现场工作的设备进行隔离和/或释放储能的安全措施,除工作结束或授权试验外,应保持这种状态。1.2(解除)隔离操作票(release)isolationprocedure根据隔离需求生成的,经过批准后方可至现场实施的有效书面文件,其包含了所有的(解除)隔离措施的指令。1.3隔离装置isolatingdevice将需要进行现场工作的设备或系统与动力源或潜在动力源进行隔离或实体分离(隔离并不一定包含储能释放)的一类装置。如:一手动操作断路器、断开开关;一截止阀;一盲板;一其他用于阻挡或隔离能量的类似装置。
4、来源:GB/T33579-2017,3.8,有修改1.4有限隔离装置limitedisolatingdevice作为隔离装置的一种特殊装置。其可以提供所要求的隔离,但不能确保始终维持在要求的状态和/或隔离装置的状态不能清楚地被识别,例如管道冰塞、泄漏率满足要求的逆止阀或海水闸板等。1.5储能释放装置energystoragereleasedevice作为隔离边界内危险源释放的一种装置。其使系统或设备接地、排水或卸压,并使系统和设备保持在这种安全状态的一类装置。例如:接地装置一一使被隔离设备处于接地状态并保持这种状态;排气或疏水一一使被隔离设备处于大气压或排空状态并保持这种状态。1.6危险源ha
5、zardousenergy任何电气的、机械的、液压的、气动的、化学的、放射性的、热力的以及其他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的能量源。来源:GB/T33579-2017,3.9,有修改1.7禁止操作标识donotoperateTag挂于锁定装置上的警示标牌,说明本装置禁止一切非授权人员进行操作。标识应挂于设备的操作装置(如阀门手轮)或机械锁定装置上的显眼位置。1.8锁定装置lockoutdevice锁住隔离装置或储能释放装置,使其不能改变状态。每个锁定装置应加上禁止操作标识。如果需要对阀门手轮上锁,应使用链条、锁或其他经过工作部门认可的机械上锁装置。锁定装置的使用应写入隔离操作票中。来源:GB/T3357
6、9-2017,3.10,有修改1.9上锁/挂牌IockoutZtagout按照既定程序在隔离装置上放置锁具/标牌,以表明锁具/标牌按照既定程序移除之前,不得操作该设备。来源:GB/T33579-2017,3.11,有修改3. 10隔离经理securityisolationmanager也称工作许可人,是指已获得从事隔离相关工作的授权人员,负责安措隔离的准备、审核、批准及安措隔离管理和工作许可证管理的人员。4. 11解除隔离isolationrelease隔离所覆盖的所有工作结束后,取消原有的所有隔离措施。3. 12临时摘牌temporaryremovethetag在安措隔离情况下,因工作完成后
7、的试验或其他原因,需要将设备状态恢复到挂牌前状态,这时将设备上的安措隔离临时解除,称为临时摘牌。3. 13重新挂牌IockoutZtagoutagain在设备或系统临时摘牌后,需要重新恢复安措隔离,称为重新挂牌。4安措隔离活动中相关人员的职责4.1隔离经理4.1.1 负责安措隔离的准备、审核。4.1.2 负责工作许可证的发放、修改、延期、返回及工作负责人更换的确认。4.1.3 负责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隔离对机组的影响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内容。4.1.4 应工作负责人要求,协助去现场检查验证隔离措施。4.1.5 负责配合工作负责人进行设备维修后的试验活动。4.1.6 解决和响应现场发生
8、的与隔离有关的任何问题。4.1.7 作为隔离准备人时: 负责审核由工作部门提交的计划性工作申请和隔离需求。 负责识别与分析隔离需求所涉及的工作对机组核安全和可用率的影响。 负责隔离和工作许可证的总体管理。 负责制定隔离措施,准备隔离操作票。 负责准备隔离需要的配合文件(如图纸、临时操作票等)。 对安措隔离边界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4.1.8 作为隔离审核人时: 经值长同意后,进行紧急工作的安措隔离准备,评估安措隔离对机组核安全和可用率的影响。 负责审核隔离准备人准备的隔离操作票和制定的隔离措施。 负责根据隔离准备人的隔离计划,对当班期间的隔离和工作许可证进行管理。 对安措隔离边界的正确性和完整
9、性负责。4.2隔离批准人4. 2.1负责分析与确认安措隔离执行与解除对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影响。4. 2.2负责审查并批准安措隔离。4. 2.3负责组织人员将即将被隔离的设备或系统退出运行状态。4. 2.4根据计划合理安排并控制本运行值的安措隔离工作。4. 2.5负责评估安措隔离活动对核安全的影响,确保核安全相关规定得到严格遵守。4. 2.6负责组织人员在运行日志中记录由于隔离活动而产生的运行限制条件,及重要的隔离信息。4. 2.7负责组织人员将解除隔离后的设备或系统恢复到机组所需要的运行状态。4.3运行值长4. 3.1负责逐项审查各项工作对核安全、运行安全、人员安全及设备安全等的影响,决定是
10、否批准或中止某项隔离。4. 3.2负责确定、协调、组织紧急隔离工作。4. 3.3负责评估隔离活动对核安全的影响,确保核安全相关规定得到严格遵守。4. 3.4负责与电网协商并确定涉及电网的隔离或解除隔离操作。4. 3.5确保隔离活动在不同工作阶段得到有效验证。4. 3.6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培训。4.4 隔离实施人4. 4.1负责根据已批准的隔离操作票正确地执行隔离或解除隔离。5. 4.2在操作前了解隔离或解除隔离操作的风险及应对措施。6. 4.3负责在隔离批准人的组织下完成隔离前系统的停运、切换操作或解除隔离后的在线工作。4.5 工作负责人4.5.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规范地提出隔离需求。4.5.2
11、负责识别并控制非运行部门管辖的隔离需求。4.5.3负责在工作之前现场检查隔离的关键点,作为对隔离的认可。4.5.4负责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及时停止工作,并通知隔离经理。4.5.5对于交由工作负责人控制的设备,负责悬挂禁止操作标识,并在工作结束后恢复初始状态。4.5.6负责识别和协调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例如辐射防护、消防保卫等)配合的工作。4. 5.7告知隔离经理现场工作过程中所有现场环境状况的变化,预防这些变化影响到作业区域的安全。4 .5.8确保作业现场不妨碍其他人员或工作现场的工作。5 .6核安全工程师4.6.1审查核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的工作许可申请。4.6.2为
12、减少核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的不可用时间,提出隔离实施计划的优化建议。4.6.3隔离实施前检查核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状态满足核安全相关要求。5安措隔离的基本原则5.1 对于任何有危险源或潜在危险源对人员、设备以及工作过程安全存在威胁的工作,都应通过建立安措隔离来保证安全。5.2 安全性原则:隔离相关工作应以保证人员、设备以及工作过程安全为原则。5.3 可行性原则:隔离工作应与作业类型相匹配,且切实可行,能有效保证作业安全。5.4 可控制性原则:运行部门应对所有隔离工作有序、规范地管理,保证任何一项隔离工作的各环节质量可控。5.5 安措隔离的建立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a)保证工作范围隔离的完整性;b)
13、不会对执行隔离操作的人员和进行工作的人员造成危害;c)不会对相邻运行的设备造成危害;d)不会影响其他工作的隔离区域的完整性。5.6 安措隔离的生效或解除应经过准备、审核、批准、实施、确认环节,各环节的人员授权配置应按核电厂的工作过程组织流程进行确立,以通过多道屏障保障安措隔离的有效性。5.7 未经审批,不应对己批准的隔离操作票进行修改。5.8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应操作安措隔离状态的系统和设备。5.9 安措隔离的准备、审核和批准应由不同的授权人员完成。5.10 任何人当发现与隔离相关的任何问题时,应及时向隔离经理汇报。5.11 应使用受控制的、有效的图纸或文件作为隔离参考文件。5.12 隔离一旦
14、生效后,除解除隔离或临时摘牌外,现场工作不应破坏设备隔离的有效性。5.13 不应在隔离边界设备上进行影响原隔离完整性的工作。5.14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之前,在现场进行隔离的验证,以作为对隔离的认可,如有必要,应要求隔离经理协助确认。5.15 (解除)隔离操作票应进行编号,确保每个安措隔离的编号在本机组唯一,以便于统计、查询。6安措隔离的分类6.1 安措隔离按其作用可以分为主隔离、补充主隔离、子隔离和基本隔离。6.2 主隔离适用于有共同隔离边界或有可能被共同的隔离边界所包容的若干项工作,以避免隔离措施的复杂化和重复化。6.3 为了规定主隔离各部分的执行次序或借用其他已经实施主隔离和隔离措施,主
15、隔离下面还可以设置补充主隔离。6. 4原则上一个主隔离可以覆盖任意多个子隔离和补充主隔离。6.5建立主隔离要考虑同时覆盖多个作业现场的可行性,同时还要考虑主隔离涉及范围内子隔离的维修工期、试验条件和恢复运行的条件。7安措隔离的要求7. 1一般要求7.1.1 安措隔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隔离先决条件的确认、现场工作设备的隔离、储能的释放及必要隔离装置的锁定。在以下设备上进行的现场工作应建立有效的安措隔离:a)一经操作即可投入运行状态并可能会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现场设备检修工作;b)需要通过停电、疏水、卸压等手段才能具备现场工作条件的设备上的现场工作。7.1.2 使用有限隔离装置时,隔离生效前应
16、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认同。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解释清楚,并在工作文件中写明注意事项以进行适当警示。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要求隔离经理协助确认。7.1.3 设备上锁/挂牌之前,其相应的电气开关或控制开关(若有)应先被隔离,以防止误动而造成伤害。7.1.4 设备的上锁/挂牌应遵循先高能侧后低能侧的原则,以避免某些低压设计的设备过压损坏。7.1.5 安措隔离的实施与解除流程参见资料性附录A。7.2安措隔离的隔离需求7.2.1安措隔离的隔离需求应由工作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填写。7. 2.2隔离需求的提出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7.3 安措隔离的准备7. 3.1运行部门应对隔离需求进行初审和复审:a
17、)对于计划性工作,由指定的准备人和审核人完成初审和复审;b)对于紧急性工作,则只能由当班值具有授权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并由当班值长进行最终批准。8. 3.2隔离需求的审核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9. 3.3准备人根据检修或试验等工作的要求确定隔离范围、编写隔离操作票,确保拟建立的安措隔离能满足工作需要。10. 3.4为避免误动威胁系统、设备及人员安全,应在隔离设备的控制手柄上挂禁止操作标识;对于设计有禁止操作功能DCS控制的系统,应通过系统禁止相关控制设备的控制操作。11. 3.5隔离步骤内应将实施隔离的先决条件(如完成设备切换、设备停运等)作为隔离操作的第一步。12. 3.6当安措隔离与行政隔离
18、有冲突时,应在确保对核安全没有影响或采取补充措施,并湎足行政隔离变动的要求后再实施安措隔离。同时应将冲突情况进行打印,并在隔离操作票中加以注释,以便安措隔离解除时按行政隔离要求的状态进行恢复。13. 3.7隔离准备人应对工作负责人在准备阶段提供的安全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在准备隔离方案时加以考虑。14. 3.8如果隔离的实施影响核安全相关系统或设备,应评估隔离对机组核安全和设备可用性的影响,确保隔离设备后机组不违反核安全相关要求,并征求核安全工程师意见。15. 3.9当隔离需求包含了导致相关区域消防系统不可用的需求时,应确认工作负责人已经通知消防管理部门给出消防不可用期间的补充措施。16. 3.
19、10安措隔离准备时,应进行(解除)隔离操作票的编号,并确保每个安措隔离的编号在本机组唯一。17. 3.11安措隔离准备时,应进行隔离指令冲突检查,以保证将要实施的安措隔离不与其他隔离的隔离指令相冲突。18. 3.12对于双堆布置的机组,在安措隔离准备时,应分析在一个机组上实施的隔离对共用系统的影响和对另一个机组造成的后果。19. 3.13安措隔离准备时,应将工作许可证与对应的安措隔离进行关联。20. 3.14安措隔离操作票的编写要求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21. 3.15安措隔离边界的设置应符合附录E.1和E.2的规定。22. 3.16能够作为安措隔离边界的设备要求应符合附录E.3的规定。23.
20、3.17对安措隔离边界设备的锁定和挂牌要求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24. 3.18安措隔离边界内危险源的控制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25. 3.19解除隔离指令应满足运行规程的要求。7.4 安措隔离的审核7.4.1隔离审核人应参考受控制的、有效的图纸或文件对安措隔离操作票做独立审核。审核要求与安措隔离准备阶段的审核要求一致。7.4.2隔离审核人和隔离准备人不应为同一人。7.4.3隔离审核人授权不应低于隔离准备人。7.4.4隔离审核人如果对安措隔离内容有不同意见,在与隔离准备人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可以修改安措隔离内容,并经由隔离批准人对修改内容进行审核。7.4.5安措隔离审核完成后由隔离审核人打印(解
21、除)隔离操作票(电子化规程除外)和禁止操作标识。7.4.6禁止操作标识的特征参照附录H07.4.7当隔离需求包含了导致相关区域消防系统不可用时,应确认现场已实施消防系统不可用期间的补充措施。7.4.8所有安措隔离均应进行审核。7.5 安措隔离的批准7. 5.1隔离批准人根据机组的运行状态和工作的必要性批准已审核的隔离操作票,确认安措隔离内容对机组工况的影响,确认在当前机组状态允许实施该项操作后签字批准实施。8. 5.2安措隔离的批准人应为当班值长或副值长。9. 5.3隔离批准人在批准隔离操作票时,应首先考虑该安措隔离对核安全的影响。如果安措隔离需要解除或部分解除已实施的行政隔离或导致核安全相关
22、的设备或系统不可用进而进入核安全相关规定的限制时,则批准人应为当班值长。10. 5.4对核安全和机组运行可靠性存在潜在影响的隔离操作,应作出风险分析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后方可批准实施设备或系统的退出操作,必要时给出指令说明。11. 5.5在批准属于电网调度的设备或系统上的(解除)隔离操作票之前,应确认设备或系统状态的改变已经获得电网调度的批准。7.6 安措隔离的实施7.6.1应由主控操纵员组织实施安措隔离,由其准备安措隔离所需要的其他文件(如操作规程)并召开工前会。7.6.2宜由主控室操纵员组织安措隔离的实施,以便及时掌握机组状态。7.6.3隔离实施人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授权。7.6.4由隔离实施
23、人负责准备隔离所需要的工器具、安措隔离锁定装置(如安措隔离锁、安措隔离链条等)07.6.5隔离实施前应得到隔离批准人的许可。7.6.6涉及电网调度设备的隔离操作票,在实施前应确认已获电网调度的许可并完成置于检修状态的操作。7.6.7设备上锁/挂牌之前,应确认相应设备的状态符合隔离操作票的状态要求(例如:阀门关闭)。7.6.8非一两步操作的隔离解除时,不应将解除隔离操作票作为设备切换或启停的依据,而应按照运行操作规程进行。7.6.9隔离实施具体操作要求应按照运行部门的操作管理要求执行。7.6.10隔离实施人员应严格按要求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7.6.11在隔离操作中应观察每项操作的实际效果,保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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