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409-2022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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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08-2409-2022J16610-2022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firerenovationofoldresidentialdistrict2022-08-22 发布2023-01-01 实施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firerenovationofoldresidentialdistrictDG/TJ0824092022J166102022主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市消防救援
2、总队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23年1月1日同济大学出版社2023上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标定(2022)414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主编的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409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
3、理委员会2022年8月22日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9)75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充分总结以往经验,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参考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文献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现场勘察;总体布局与公共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防控措施;施工和使用期间防火要求。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邮编:200051),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地址:上海市
4、世博村路300号;邮编:200125),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邮编:200041;E-mail:isa),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I:shgcbz),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参编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都市再生实业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杨波寿炜炜徐凤陈众励王朔潘嘉凝章明谈迅杨君涛阚强主要市查人:何焰王伟王彦杰朱小彤章迎尔陈玲珠朱建荣刘啸汪海良金达华张锦冈
5、洪彩彼于亮赵华亮刘怡朱伟民林淫王薇张琼芳包顺强凌颖松曹晴烽T顺马哲上海巾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现场勘察45总体布局与公共消防设施75.1 一般规定75.2 道路及场地85.3 防火间距96建筑防火106.1 建筑耐火性能改善措施1()6.2 安全疏散116.3 消防标志和标识127建筑消防设施131.1 给水排水131.2 电气及智能化141.3 防烟、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168 火灾危险源防控措施179 施工和使用期间防火要求189.1 施工期间防火要求189.2 使用期间防火要求18附录A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20本标准用词说明21引用标
6、准名录22条文说明2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23 Basicrequirements34 On-siteinspection45 Generallayoutandpublicrescuefacilities75.1 Generalrequirements75.2 1.aneandfield85.3 Fireseparationdistance96 BuildingfireprotectionIO6.1 MeasurestoimprovefireresistanceOfbuildingsIO6.2 Safeevacuation116.3 Firesi
7、gnsandmarkings127 Buildingfireprotectionsystemsandequipments137.1 Watersupplyanddrainage137.2 Electricalandintelligentsystem147.3 Smokecontrol,smokeexhaust,ventilatingandairconditioningsystem168 Preventionandcontrolmeasuresoffirehazard179 Fireprotectionduringconstructionanduse189.1 Fireprotectiondur
8、ingconstruction189.2 Fireprotectionduringuse18AppendixAManagementoffireenginepassagesignsandlinemarkingsignsinoldresidentialdistrict2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11.istofquotedstandards22Explanationofprovisions231总则.o.为强化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老旧住宅小区(包括单栋老旧住宅)的消防改造
9、。本市其他既有住宅小区的消防改造,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1.0.3老旧住宅小区的消防改造方案应结合小区现状和现场勘察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安全适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消防措施,有效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1.0.4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老旧住宅小区oldresidentialdistrict建成于2000年年底前,存在设备设施陈旧、市政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2.0.2消防改造firerenovation通过优化总平面布局、增加公共消防设施、改善建筑防火性能、加强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控制火灾
10、危险源等措施,减少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3基本规定3.0.1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结论可作为确定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方案的依据。3.0.2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应结合相关规划,合理布局消防设施。4现场勘察4.0.1现场勘察的范围除老旧住宅小区范围外,还应包括外围可能对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存在影响的区域。4.0.2老旧住宅小区的现场勘察应基于设计时所依据的消防技术法规和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结合现行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4.0.3现场勘察前应收集与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相关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老旧住宅小区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既有消防设施系统
11、图、已采取的主要防火措施、消防审验资料等。4.0.4现场勘察宜包括但不限于表4.0.4所列内容,并应编写现场勘察文件。*4.0.4现场勘察内容类别分项现场勘察内容概况现状小区范围、建筑特点、结构形式;必要的总平面图、既有的消防设施系统图,改造对象的现状实测图等人员情况居民数量、人员构成情况;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情况火灾危险源历史火灾小区及其周边区域建筑的历史火灾情况,包括火灾的致灾因素、过火面积、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建筑受损情况等用火、用气、用电明火使用情况及不安全行为,燃气使用和存放场所情况、燃气钢瓶的容量、燃气管道的使用情况及不安全的行为电气线路使用年限、配电箱材质及安装方式、配电线缆的敷设和
12、接线、配电系统绝缘、配电保护措施,终端用电设备是否满足电气防火要求等续我4.0.4类别分项现场勘察内容火灾危险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班置情况: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管理情况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电及停放管理情况火灾危险源周边易燃易爆场所和设施;小区及周边可燃物的堆放情况建筑防火建筑参数建筑的高度、层数、面积耐火等级建筑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情况:建筑材料燃烧性能防火间距建筑防火间距;建筑本体及相邻其他建筑外墙门窗洞口开窗面积、外堵面积疏散条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及宽度,最远疏散距离;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等疏散路径的围护结构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消防设施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供水压力、流量、
13、管道埋深,管材类型、管径、耐压力及锈蚀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数量、栓口压力、使用完好度、间距:水带、水抢、轻便消防水龙配置情况和完好情况;必要时调研极端条件下管网压力、流量等灭火设施与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他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等的配置情况、合理性、完好性和有效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的配置情况、合理性、完好性和有效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装置)的配置情况、合理性、完好性和有效性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电源可靠性;消防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消防设备的控制或保护电器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整体消防配电系统能否满足建筑消防安全的需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照明、疏散
14、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或标识的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面积、设备配置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救援消防救援条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周边消防道路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消防救援站周边消防救援站设置情况,能否满足5min到达现场要求4.0.5现场勘察应形成勘察结论,宜采用文字、图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描述。4.0.6现场勘察结论应依据勘察对象实际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勘察对象的现状和火灾风险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及建议。5总体布局与公共消防设施5.-nm5.1.1 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时,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用或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违法建(构)筑
15、物的处置应符合本市的相关规定。5.1.2 老旧住宅小区内增设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弱行为能力人群的照料服务场所的,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现状已经存在上述场所但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关规定的,宜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消火栓或轻便水龙,并宜在消防改造时置换调整。5.1.3 3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内宜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应符合本市的相关规定。5.1.4 老旧住宅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G/TJ082093
16、的相关规定。5.1.5 老旧住宅小区内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其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DG/TJ082381的相关规定。5.1.6 6老旧住宅小区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DB31/T1330的相关规定。1.1.1 及场地5.2.1 老旧住宅小区内宽度大于4m、具备改造条件的小区车辆出入口,宜改造为兼顾消防车通行的出入口,并应满足本标准第5.2.3条要求5.2.2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道改造宜形成环通,尽端道路应设置消防车的回转场地;如因现状条件限制无法形成完整方形或圆形场地,消防车可以利用不规则、但满足
17、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5.2.3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应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达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优先利用和改造既有道路,确保小区内有不小于4.0m净宽、4.0m净高的道路,小区内各单元口距离最近道路不宜超80mo2消防车的出入口及内部道路无法通过改造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的道路设置要求时,可借用与消防车出入口直接连通的市政道路或满足消防车通达要求的公共通道(街坊总弄),且路边围墙上均应开设连通小区内部、可供消防救援人员通行的大门。3小区既有道路条件不满足消防车通行,且难以满足本条第1、2款规定的要求时,宜利用既有道路现状条件,根据其不同通行能力,按表5.2.3在社区微型消防站配置
18、消防车辆。5.2,3小区道路与消防车辆对应表小区既有消防道路宽度(m)消防车辆34小型消防车23消防摩托车4供消防车通行的小区内部道路、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改造时,应考虑消防车荷载要求。5消防车通行的出入口、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应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当确需设置时,应为可移动式。5.2.4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高层住宅建筑受现状场地条件限制,难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尺寸要求时,可通过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迁移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借用相邻城市道路或相邻地块用地等来改善消防车登高救援条件。5.2.5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被无关设施设备、绿化、固
19、定景观等占用,场地上不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确需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应采取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建立车主联络机制、配备移车器等可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5.3防火间距5.3.1 老旧住宅小区内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时,可采取防火墙、甲级防火窗、甲级防火门、防火水幕等消防措施进行防火隔离。5.3.2 老旧住宅小区内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受现状场地条件限制,无法按本标准第5.3.1条改造时,应至少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在相邻的住宅的公共部位及住宅配套的商业服务用房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消火栓或轻便水龙。6
20、建筑防火6.1 建筑耐火性能改善措施6.1.1 老旧住宅消防改造时,宜对建筑内的可燃性构件用不燃性构件或难燃性构件进行替换。6.1.2 老旧住宅消防改造时,对确实难以替换的木柱、木梁、木楼板、木屋顶等可燃性构件应采取涂刷阻燃涂料、不燃材料保护等防火保护措施,并宜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改善可燃性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1木搁栅地板之间增设不燃性梁或难燃性梁,并宜结合木地板更新,在不燃性梁或难燃性梁上增设不燃性楼板或难燃性楼板。2木搁栅楼板下方增设不燃材料建造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且木搁栅楼板内部应填充不燃材料。3木屋架下方增设不燃材料建造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且在
21、木屋架内部填充不燃材料,或屋架木构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材料保护。4木楼梯宜采取涂刷阻燃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当该楼梯的宽度有富余时,宜对楼梯周边的可燃性墙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材料保护。5可燃性结构建造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宜涂刷阻燃涂料提高燃烧性能;当该走道的疏散净宽度有富余时,宜对走道两侧的可燃性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材料保护。6.1.3 老旧住宅的屋面、外墙保温材料采用易燃材料的,应对其外墙抹灰进行修补,并宜在外墙修缮、屋面防水翻新等工程时进行提升或更新,使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满足规范要求。=IO=6.2 安全琉散6.2.1 老旧住宅消防改造时,宜在疏散
22、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公共部位增设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识。6.2.2 老旧住宅消防改造时,对于疏散楼梯数量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住宅建筑,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下列措施:1增设室外楼梯。2与相邻建筑或单元楼梯连通。6.2.3 2.3疏散走道净宽度大于LOm的内廊式老旧住宅,宜在通廊与疏散楼梯间之间设置乙级防火门。6.2.4 建筑高度大于21m、小于或等于33m的老旧住宅,如原状为敞开楼梯或敞开楼梯间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宜将户门替换为乙级防火门。6.2.5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老旧住宅,如原状为非防烟楼梯间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宜将户门替换为乙级防火门,且宜在疏
23、散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公共部位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2.6 老旧住宅消防改造时,不应减少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增加疏散楼梯的坡度。6.2.7 2.7老旧住宅建筑改造后保留原状公共晒台的,该晒台不得封闭;当该晒台与疏散楼梯间连通时,宜在晒台与疏散楼梯间之间设置乙级防火门。6.2.8 老旧住宅建筑宜在晒台、阳台、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等处的适当位置设置固定的建筑火灾逃生装置。6.2.9疏散出口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或在火灾时具有平开功能的门,且疏散门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开启。开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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