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编乡镇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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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1、XX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3、
2、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三)工作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
3、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年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二、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200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三、改造内容(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4、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一)制定年度计划区
5、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三)组织实施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
6、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四)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五)物业移交接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五、
7、资金来源区XX府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政府、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8、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
9、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区市场监
10、管局: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
11、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二)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
12、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三)保证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四)严格资金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五)严格督导考核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六)注重长效管理要根据
13、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2024年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居民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含新市街道、温泉街道、京山经济开区,下同)范围老旧小区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
14、、建筑物破损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6年的持续努力,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范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基本原则(一)居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按照“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市级统筹指导、街道(区)组织实施、居民自治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明确责任,统筹推进。成立X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市级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各街道(区)对
15、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管线单位根据职责积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坚持规划设计先行,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进提升功能改造。(四)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抓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督和验收等环节,严控工程造价,提高改造质量。创新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改造范围老旧小区
16、应为市中心城区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全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四、改造内容老旧小区的改造包括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治理体系等内容(具体分为4大类26小类),按项目性质又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实施改造过程中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合理选择改造项目,确定改造标准,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有序推动改造向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成片推进改造,并同步完善片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
17、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五、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居民出一点、财政补一点、单位帮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原则,通过居民出资、财政资金(包括地方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管线单位出资、原产权单位出资、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同时整合其他资源、资金参与改造。(一)财政资金。市财政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应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积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二)管线单位出资。管线迁改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分摊承担,市财政以奖代补。(三)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改造工作,并依据
18、相关规定计取费用并列入居民出资。鼓励支持居民自筹资金(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小区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收益,依法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维护管理。(四)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原房改房小区在改造过程中筹措资金仍不能完成已选定的基础类项目实施的,由原产权单位帮扶解决。(五)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鼓励养老幼托、医疗卫生、智能停车、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各类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合法、有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六、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各街道(区)组织对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且有改造需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改造申报主体(
19、有主委员会的,改造申报主体为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改造申报主体为社区或原产权单位)向小区居民发放意见征求书,征集居民改造意愿及对改造内容的意见。改造范围内改造意愿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方可申报改造。(二)制定方案。各街道(区)根据调查摸底及意见征集情况,制定改造计划,改造计划应包括:拟改造小区基本情况、改造意愿、改造内容、概算费用、资金筹集方案和后续管理模式等内容。各街道(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初步方案设计。鼓励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归并整合,统一规划设计,统筹实施改造。(三)居民决策。各
20、街道(区)将改造意愿征集情况、改造计划和初步方案在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业主进行表决,原则上改造方案需经“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四)申报确定。各街道(区)于每年9月底之前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区)申报情况形成项目清单,组织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相关街道(区)逐一审查项目。对于未能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五)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由各街道(区)具体组织实施,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
21、规定执行。老旧小区改造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依法采取多种方式确定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鼓励结合实际成片推进改造及探索项目建设EPC模式,缩短工作流程。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六)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各街道(区)组织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完成项目审计,并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七)后续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各街道(区)负责落实社会化管理或依托社区实施自治管理,切实建立起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老旧小区改造工
22、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街道(区)为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二)强化职责分工1 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负责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雨污管网与周边市政管网衔接、雨污管网改造及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2 .新市街道
23、、温泉街道、XX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老旧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拟定改造计划、组织预算编制和实施改造工作;负责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3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宣传氛围,正确引导社会舆论。4 .市发改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指导街道(区)、相关部门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 .市科技和经信局: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管线迁改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相关弱电管线单位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迁改责任。6 .市公安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治安、交通及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7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居民自治、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
24、房建设和管理使用等工作。8 .市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改造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协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中央、省、荆门市补助资金。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批工作;指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违建拆除等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10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城市社区配建公共体育场地、全民健身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11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街道(区)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的存量、新增违建拆除工作,做好长效违建管控;指导街道(区)推进老旧小区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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