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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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P-GK20200924)程咨询有限公司匕3二一年四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书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一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参与投标且从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2、编号:442000-2021-03946项目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257.6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投标费率不高于0.18%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招标编号:ZP-GK2020-0924;采购表编号:2021006(2)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1、保险期限:工期30个月,即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日为止。2、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设工程投入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若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设期,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设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延长建设期6个月后,仍未工程竣工,则继续延长建设保险期限相应缩减缺陷责任保证期时间,总保险时长不超过60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笫二十
4、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政府采
5、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授权。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己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7、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参与投标且从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H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9、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形式,对于首次参与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上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的操作。注册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引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
10、60-88331782、0760-89817167o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确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服务指南f资料下载f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K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
12、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13、。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一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
14、使用“考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索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七
1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一楼联系方式:0760-88583615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钮园B5栋501、502房联系方式:0760-88665226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小姐电话:0760-88665226发布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年4月25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一、项目说明1、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
16、目(第二次)。2、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承保金额为143109.446万元,承保金额最终经财局审核的建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金额为准。3、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保险费率形式报价,费率上限价为0.18%。4、保险工程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5、木项目由保险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保险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6、工程进度:工程已于2020年9月29日完成部分施工报建。二、被保险人和保险工程范围1、被保险人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及其他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单位。2、保险工程范围:翠城道二标段工程涉及范围内。三、保险标的1、物质损失部分(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安
17、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交通疏解及临时工程等同步建设道路工程,以及综合管廊工程。2、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第二部分)建设期间对保险人及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四、开始及保险期限1、保险期限:工期30个月,即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日为止。2、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设工程投入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若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设期,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设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延长建设期6个月后,仍未工程竣工,则继续延长建设保险期限相应缩减缺陷责任保证期
18、时间,总保险时长不超过60个月)。五、保险费付款方式1、保险费结算金额=经财局最终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中标保险费率。2、保险费付款原则上按以下方式支付,当工程工期发生重大调整或延误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支付进度和支付比例。第一次支付:合同签定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20%,计算公式:工程承保金额*中标保险费率*20%;第二次支付:建安工程中介预算报告审定后30日内支付至保险费60%,保险费计算公式二经财局审定的建安工程中介预算*中标保险费率*60乐并减去第一次已支付部分费用;余款支付:根据建安工程结算价计算的保险费结算金额减去第次和第二次支付费用后剩余部分保费。工程竣工验收后对保费进行结
19、算,保费计算基价最终以财局审核的建安工程结算价的金额为准;如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高于143109.446万元,则以143109.446万元为计价基数*中标保险费率结算;如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低于143109.446万元,则以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计价基数*中标保险费率结算。六、理赔时限1、发生赔案时,被保险人应第一时间报案并按中标人要求提供完备的理赔资料;中标人自理赔资料齐全之日起28天内完成理赔手续(包括确认赔偿金额)。2、保险合同双方确认赔偿金额后30天内,中标人须支付赔偿金额。如逾期,被保险人将按获赔金额的5%。/天计违约金。违约金须由中标人支付给被保险人。七、保证期责任中标人保证
20、期责任是负责在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内,由于被保险人的承包人、分包人、材料与设备供应厂商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缺陷修复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以及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或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与设备缺陷及工艺不善等导致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八、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一)保险方案林的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免赔额赔偿限额主险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额:143109.446万元;1)除外责任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损或灭失;2)为减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1)地震、海啸免赔RMB50万元或损失
21、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2)其他自然灾害免赔RMB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3)其他损失免赔RMB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1)因发生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1)其他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5000元;2)人身伤亡:无免赔;1)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0万元;3)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元(含医疗);附加险责任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1.设计师责任扩展条款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被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2.清理费用扩展
22、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lOOo万元)清除、拆除、支撑受损财产、清理外来物、清理土石方等清理费用;3.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万元)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4.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万元)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5.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lOO万元)承保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s简要描述自动恢复保额条款从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之时起,保险金额自动恢复,且保险费用不予追加。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24月)保
23、证期内维修保养造成的工程的损失,以及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的保险工程的损失。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每一i存地点最高赔偿限额:RMB500,元)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以外的储存物。9.内陆运输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万元)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境内供货地点到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10.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o11.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为避免保险事故,将保险财产临时性转移至邻近的安全地点时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12.场外装配扩展条款保险财产在场外、临近现场区域装配、修理期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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