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名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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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风景名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二。二。年十一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1.5 事件分级3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42.1 县级组织应急指挥机构42.2 现场指挥机构4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83.1 预防83.2 预警103.3 信息报告预通报144应急响应184.1 分级响应184.2 响应措施214.3 响应终止235后期处置255.1 损害评估255.2 处理调查255.3 善后处置255.4 保险256应急保障266.1 队伍保障266.2 资金保障266.3 防护装备、物资保障276.4 通信保障276.5
2、 技术保障276.6 应急资源的管理286.7 宣传、培训与演练287附则307.1 预案管理与修订307.2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307.3 预案解释317.4 预案实施时间31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市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山景区管委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美丽山东,促进黄山景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3、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黄山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黄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黄山景区)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黄山景区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地质环境突发事件、核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4 工
4、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预防、预警工作,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1.4.2 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在市委、市政府、黄山景区党工委、黄山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黄山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由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1.4.3 分级响应,分类管理。按照
5、突发环境事件和预警级别的等级划分,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超出黄山景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处置。1.4.4 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实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1.4.5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支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应急工作中
6、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1.5 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级组织应急指挥机构黄山景区管委会是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黄山景区实际需要依法设立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详见附件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黄山景区党工委、黄山景区管委会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统一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指导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
7、心、管理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工作。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作为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2.2 现场指挥机构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黄山景区管委会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黄山景区管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牵头,*市公安局黄山景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景区分局、规划建设管
8、理部、*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安全应急管理部、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等。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牵头,规划建设管理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
9、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医学救援组: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景区分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应急保障组:由安全应急管理部、文旅经济发展部牵头,*市公安局黄山景区分局、计划财务部、*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规划建设管理部、*市交通运输局
10、直属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挥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新闻发布组:由政策法规部牵头,综合部、*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等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采取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地做好相关知识的广泛普及;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黄山景
11、区分局牵头,文旅经济发展部、*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景区分局、综合执法局等参加。主要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并视情吸收事发地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参加。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防3.1.1 监测和风险分析3.1.1.1 黄山景区突发环境
12、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黄山景区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3.1.1.2 黄山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信息监控。(1)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辐射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2)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污染的预防预警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3)有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处
13、理、统计分析由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及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3.1.2 信息共享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在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上实现共享。3.1.3 风险预防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监督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3.1.4 预防职责黄山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
14、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普查。掌握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源头把关,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重点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查,检查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以及针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变化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补充完善情况。对
15、已建成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凡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已做过评价现已不可行的,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加强风险评价;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4)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5)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险避难场所;(6)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的建设工作。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16、色、蓝色表示。黄山景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省政府发布,具体由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发布。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省政府发布。具体由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发布。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蓝色预警:
17、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黄山景区管委会发布。当一个流域或者两个以上乡镇(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环境安全时,*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研判相关信息后,向黄山景区管委会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事发地政府及黄山景区管委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污染状况,由黄山景区管委会及时启动预警系统。涉及跨区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由市政府发布预警信息。3.2.2 预警状态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18、;(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到上一级政府;(3)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4)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5)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当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还应该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应急救援
19、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3)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负有监管责任的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或部门可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4)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义务。3.2.3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黄山景
20、区管委会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已发布预警的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相关应急措施。3.2.4 预警支持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支持系统,重点进行环境污染的警源分析、警兆辨识、警情判定、警度预报、警患排险工作,为预警发布提供技术支持。(1)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3)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损益评估系统与修复系统,建立
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3.3 信息报告与通报3.3.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红色)或重大(橙色)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黄山景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黄色)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黄山景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
22、一般(蓝色)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应当在4小时内向黄山景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黄山景区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应当按照重大(橙色)或者特别重大(红色)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4)有可能产生跨市、区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6)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
23、事件。黄山景区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黄山景区分局先于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管理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告信息。3.3.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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