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税务合规研究报告(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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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行业发展情况二、2022年煤炭行业税收环境分析三、2022年煤炭行业涉税案件数据分析四、煤炭企业面临的主要涉税法律风险五、煤炭行业涉税风险成因分析六、煤炭行业涉税刑事案例解析七、2023年煤炭行业税务合规管理建议一、行业发展情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秩序持续稳定恢复,国内经济复苏和出口订单增长远超预期,能源需求也呈逐步回升态势,在我国能源构成中,煤炭处于主体性地位,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能源之一,煤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能源继续快速发展,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煤炭优质产能有序释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新进展,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均呈现上升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
2、021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52.4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占据了能源消费总量的半壁江山;同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比2020年同比增长5.7%,原煤生产增速加快,2021年中央企业煤炭产量更是首次突破10亿吨大关,创下历史新高。煤炭生产中心加快向资源禀赋好、开采条件好的地区集中。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超亿吨省份共6个,6个亿吨级产煤省产量全部呈上涨走势,其中,山西(11.93亿吨)和内蒙古(10.39亿吨)两省份均超过10亿吨;陕西(7亿吨),新疆(3.2亿吨),贵州(L31亿吨),安徽(1.13亿吨),上述6省份产量合计34
3、.96亿吨,占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的85.9%,此外,河南(0.93亿吨),山东(0.93亿吨),宁夏(0.86亿吨),黑龙江(060亿吨),云南(0.58亿吨)五省产量超5000万吨。“十四五”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时期,煤炭行业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政策的扶持下,将迎来的新的发展契机。2021年各省原煤产量(亿吨)3%3%口山西I内蒙古口陕西I1新疆口贵州安徽口河南11山东口宁熨II黑龙江口公南二、2022年煤炭行业税收环境分析国家税务总局State Taxation Admiiustnition(一)国家税务总局:加强
4、对煤炭等大宗商品领域的行业监管三?入本站热阿减税降费个税增值税小微企业发票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税务视频互动交流总局假况信息公开新间发布首页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态税务总局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精准实施税务监管2021年月29日来源:国家税务总翩查局【字体:大中小】打W本页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针对逃
5、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有序开展随机抽查,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护守法诚信经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要任务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切,针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基于煤炭行业现状而产生的涉税风险,在意见明确将煤炭行业作为重点关注、查处领域的背景下,
6、涉税风险更容易爆发,煤炭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二)煤炭领域专项整治倒查20年,煤炭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加剧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中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2020年2月28日,针对相关官员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自此内蒙古煤炭领域专项整治倒查20年开始。主要查处在于四方面:一是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二是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三是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四是煤炭资源领
7、域问题扩散蔓延。随后,包括山西、云南、四川、新疆等其他省份开展煤炭自查自纠,针对煤炭交易、矿产交易、煤矿股权转让、煤炭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等经济事项,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相继查处了一批煤炭企业税收违法违规案件。煤炭领域的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使得官员贪腐、企业家行贿与企业偷逃税风险交织,进一步加剧了煤炭企业的涉税法律风险。(三)金税四期基本开发完成,“以数治税”精准监管a国家税务总局*53SBStateTasationAdniinistratios*w和枇个帆*况信息娜三fl发布税4烟纳脱蜃分号视频互动凝苜页方闽发布温务新闻弘扬丝路精神共促能力建设王军局长在第=JB“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
8、发自2O22*O922b东.:nosK机急口办公开【车体:大中小】打卬丰贝2022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弘扬丝路精神共促能力建设的发言中宣告:“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届时,“金税四期”将整合当前已经存在的信息共享系统,强化跨部门之间的企业、个人信息共享。金税三期,已然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9、金税四期上线之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助力国家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越税务和智裁监管。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建成全国个人纳税人一人式档案”,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如此一来,企业的长期行为可以通过大数据的总结,创建独特的、个性化的企业税务档案,对企业偏好的经营范围和地域、平均利润率、上下游企业等信息一手掌握。如果企业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当期利润波动太大,进销异常,一笔或多笔业务
10、“快进快出”等,可能就会触发预警系统,需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四)专票电子化时代来临,虚开发票一查到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目前正处在试点过程中,但可以预见的是,因全电发票具有“领票流程简化、开票便捷”等好处,将来必然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就目前全电发票在广东、上海、内蒙古等地的试点来看,与传统的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不同,全电发票是在系统中自动流转,将使得一些发票违法行为更突出、更明显、更易追查异常点。如果企业虚开发票,发票从何处开出、何时认证、如何流转、进销项分别是什么货物,均留存在系统之中,只需假以时日,就可以清理、排查出来,因此,虚开的风险只增不减。随着“全电发票”的推
11、行,这种发票信息更加透明化、流转痕迹会更清楚,上下游全链条追查也会更轻松。国家税务总局State Taxation Adniinistnition(五)六部门常态化打击“三假”虚开骗税、打击骗取留抵退税i入关Iii字总局低况信息公开Iail发五税收政策纳税期税务一互班流更加迅速有力打击各类骗税违法犯罪行为护航退税资金精准高效直达市场主体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工作交流推进会在京召开22*0Hl7H*9.3家税务总R办公厅【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QQ2022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留抵骗税和
12、出口骗税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机制优势,推进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留抵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支持措施落快落准落稳落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打虚打骗行动的刑事打击面扩大,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例如在查处某一煤炭企业接受虚开发票虚抵进项问题时,可能会将虚开问题延申到下游其他煤炭企业,认定该煤炭企业正常销售业务中开具的销项发票同样为虚开,通过司法机关内部系统传递案件线索,导致下游煤炭企业的主管公安机关亦启动了刑事侦查程序。六部门打击三假常态化,打击力度和手段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的涉税刑事风险进一步扩大。三、2022年煤炭行业涉税案件数据分析(一)20
13、22年煤炭行业涉税刑事案件数据分析1、罪名分布情况以煤炭为关键词,以危害税收征管罪为条件,交叉索引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网站,2022年全年公开的涉及煤炭行业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刑事案件共有46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占据绝对多数,高达40件,而虚开发票罪案件排列第二,共计5件,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件。罪名分布情况1,5,11%2%40,8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企业通常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较为重视,而忽视了虚开普通发票的法律风险。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14、(二)中,对虚开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追诉标准为: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第8页,共23页十万元以上的;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第一、二项标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因此,虚开普通发票的行政、刑事风险同样需要引起企业经营者的关注。2、地域分布情况在己公开的46起涉税犯罪案件中,山东省、四川省、陕西省为案件的高发省份,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对煤炭行业的支持程度存在正相关。地域分布情况产小丁/ee$3、量刑及缓刑适用情况经分析,在2022年公开的46起煤炭行业危害税收征管罪中,一审程序(含
15、发回重审的一审程序)37件,其中,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为14件,重刑适用率超过了38%,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例有7件,占比约19%。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例有16件,占比约4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中适用缓刑的为9件(包括部分实刑、部分缓刑)。量刑情况4、二审情况经分析,在已公开的46起涉税犯罪案件中,二审案件共9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发回重审1件。发回重审理由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二审结果5、不起诉案件情况通过检索中国检察网,2022年公开煤炭行业涉税不起诉案件5件,不起诉的原因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被不起诉人自
16、愿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被不起诉人积极补缴税款、开展合规整改,企业合规建设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合格,被不起诉人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6、小结从以上数据可见,煤炭行业涉税案件的刑事责任较为严峻,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最为突出,企业负责人实际面临的刑期较长,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相较于其他经济类犯罪而言较高,同时具有不起诉率低、上诉成功率低、上诉难度大等特点。因此,煤炭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在刑事一审阶段作好充分准备、妥善应对。(二)2022年煤炭行
17、业涉税行政案件数据分析1、涉及发票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公告送达案件信息显示,2022年全年煤炭行业涉税行政案件共计35件,其中仅涉及进项发票的涉税案件7件,仅涉及销项发票的涉税案件5件,同时涉及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涉税案件23件。2、案件性质上述案件中,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最多,高达17件。企业走逃(失联)位居第二,为9件;偷税类案件数量第三,共7件;虚开普通发票案件数量第四,共2件。值得关注的是,在17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共计有14个案件的税务机关向下游企业的税务机关发出了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涉税风险由此向下游传导。案件性质根据税收违法
18、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3)66号)第九条的规定:“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的协查,委托方应当按照受托方一户一函的形式出具己证实虚开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并在所附发票清单上逐页加盖公章,随同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寄送受托方。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起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协查函的,委托方应当在发送委托协查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实践中,上游开票方因虚开发票被税务稽查后,其税务机关即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送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及己证实虚开通知单,下游税务机关通常会依据上述函件材料要求受票企业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则前述已公开的14例虚开案件中,
19、下游受票方存在较高的涉税风险。而实务中,税务机关查处的虚开案件及涉及的下游受票企业远远大于目前统计的数字。3、小结由上述数据可知,煤炭行业依然是涉税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且随着税收大数据的不断完善,因发票引起的涉税违法问题更易爆发,若下游企业未能做好供应端的合规与风险应对,则可能因上游企业涉嫌虚开而面临增值税无法抵扣、补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甚至认定偷税的行政风险。四、煤炭企业面临的主要涉税法律风险(一)煤炭企业面临的虚开风险1 .煤炭企业购销业务中的虚开风险购销业务挂靠经营被认定为虚开: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只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企业才能从事煤炭业务,个人无法从事此
20、类业务。从事煤炭开采的小型煤矿掌握着部分煤炭资源,但却缺乏相应的资质,导致其不得以采用挂靠方式开展经营,造成小型煤矿挂靠经营的情况普遍存在。小型煤矿寻求正规的大型煤矿,使小型煤矿挂靠在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三方名下,并由被挂靠方根据煤炭购销交易的实际情况向煤炭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挂靠经营业务中,特别容易出现“票货分离”的情形。此外,由于挂靠方、被挂靠方法律意识薄弱,在达成口头挂靠协议后疏于签订书面的挂靠合同,并且在资金收付方面既有支付货款又存在垫资、借贷等多种资金往来,导致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认定存在资金回流,对挂靠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认定双方无真实货物交易,进而认定存在虚开行为,追究
21、刑事责任。购销业务如实代开被认定为虚开:有些企业采购了煤炭,但因为卖方为中小型煤矿,无法向煤炭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企业为了解决进项发票获取不足的问题、实现增值税进项抵扣权益,部分煤炭企业往往会采取第三方同行调剂“富余票”的手段解决税负过高问题,并支付一定的开票费用,尽管第三方开具的发票所载货物品种、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但期间或出现资金回流、支付开票费的情况,税务机关仍倾向于以虚开定性,甚至移送公安进入刑事程序。2 .煤炭企业货物运输中的虚开风险传统运输虚开风险: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中,公路运输以其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快速直达的优势,在煤炭行业中
22、发挥着重要作用,中短距离煤炭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要方式。但是,目前我国公路运输业务的发展现状是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小、散、弱”的特征,除少数运输主体由国有运输企业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外,大部分承担运输任务的是个体运力,个人车辆运输所占的比重较大。由于煤炭运输行业的特点以及煤炭产地运力有限,煤炭企业不得不委托个人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但由于这些个人无法或不愿为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煤炭企业缺少进项发票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煤炭企业通常采取“挂靠”、“代开”等方式与第三方运输公司合作。但由于煤炭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疏于保存业务真实性资料,以及司法实践
23、对此类代开、挂靠行为的刑事认定不一,导致煤炭企业容易被追究虚开刑事责任。新型网络货运虚开风险: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传统物流运输的行业特点及痛点,处于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无车承运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在物流行业大量出现,逐步成为我国货物运输服务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也逐步成为煤炭企业乐于尝试的新型运输方式。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由托运人(煤炭企业)自行组织车队,然后向无车承运企业(网络货运平台)提供车队车辆信息、运输信息,再由无车承运企业(网络货运平台)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间伴随垫付个人车队运输报酬的现象,这种变通型的模式容易出现“资金回流”,继而引发虚开行政、刑事责任风险
24、。3 .煤炭企业加工业务中的虚开风险自国家实施煤炭产业去产能政策以来,一些传统的煤炭贸易企业开始转型购销、加工一体化,以期增加煤炭产品附加值,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新产品以扩大销量。但个别煤炭企业的新型业务模式存在漏洞,引发一系列涉税问题,值得企业警醒。煤炭企业涉及虚开具体包含以下三种情形:1、上游石化企业将不开票销售的“成品油”变更商品品名为“二甲苯”等化工原料,向煤炭企业虚开发票逃避缴纳成品油消费税;2、上游煤矿超过指标数量私采煤矿并无票低价卖给煤炭企业,逃避缴纳资源税等相关税费;3、下游煤炭企业购进私采煤炭没有入账凭据,通过煤炭企业虚开发票作为进项。(二)煤炭企业面临的偷逃税风险1 .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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