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郡二期业主入户前必读法律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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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郡香醍雅诺二期业主入户前针对燃气初装费的法律补充。日期:2016年1月U日二期业主对有关入户费用深入探讨以下内容阐述的都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开发商把强制收取燃气初装费作为入户条件,我们有权提出以下质疑。序言首先感谢有这么多的业主支持,拒交燃气初装费入户,你们为了大家将来的利益牺牲了个人的时间,无论结果怎么样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至少我们努力过。只要你有肯为了大家带头出力的诚心,就值得每个人尊敬。黑龙江省11个部门在2014年11月28日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如果某开发商要收我们的燃气初装费我们怎么办?黑龙江电视台法治在线这个节目,曝光说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燃气初装费作
2、为入户条件,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打举报热线或者业主直接有权拒交燃气初装费并拒绝入户,开发商可能会承担入户合同无法入户违约风险,快过年啦,我们选择集体无声的沉默的拒绝入户不需要站大街和在售楼处大厅跟开发商多费唇舌,如果年前这几天开发商不能按国家规定办事,大伙也不用跟他们墨迹直接回家过年,年后我去起诉开发商和物价局,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过年还有红包拿,哈哈,没错我就是那个传闻一天一万条的微信红包群群猪。下面内容提到物价局说已经下发通知取消燃气初装费,所以物价局也心明镜不会顶风行事,如果开发商还是强制收这笔300W的集资款,对于你们不就2个房子钱嘛?我们就战斗到底,这是法制社会我们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人多
3、好办事,法不责众,新年了就是不怕事情闹大,国家一些职能部门如果不作为就跟大伙在人民法院前约一下。这300多W其中一部分钱肯定的给燃气公司毕竟是燃气公司让开发商收的,本来代收这个就违规,所有这笔钱也都是按照一定规则瓜分了,网上近日有个报道说某地开发商每户返现600o之前我在售楼处你们说我诽谤开发商,证据呢?我一直都没用肯定语气说你们收,如今没几天进户了,现在就是该证明自己清白的时候了,有1402户业主在看着你们,千万不要想着心里已经拟定好收燃气费偷摸不告诉我们,就想在入户当天给业主来个突然袭击?让我们心慌?我们早有防备预案。本文在就以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描述中提出了以下法律依据和质疑,仅供全体业主
4、参考。一、关于房屋交付使用关于房屋交付使用引用以下法律法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
5、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国务院出台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建设部2001年4月4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
6、建设部令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建设部怎32器闻卷公激审议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部长俞正声、二。一年四月四日第二章销售条件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
7、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意思就是如果你是卖菜的你自己准备一杆秤,你是开火车的请先自备一辆火车,然后把票卖给乘客,业主用水电当然你得把管道给我铺好,我自己交水费电费跟燃气一样,我没说你给我家安窗户安门吧?所以说这些都是房屋配套设施!房屋配套设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09年/国日市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XNVr市长:张效廉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第六条新建住宅达到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8、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城乡规划部门核实符合规划要求;(二)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四)生活用水设施和水质符合卫生、节水相关标准,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正式供水;(五)排水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并经验收合格,雨、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污水排放系统;(六)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七)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八)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保证燃气供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
9、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契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与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眇会U熊前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吩项羹分,5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笏。榆避戒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品沙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导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病榻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管号)的规定,
10、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国务院出台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黑龙江出台意见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时间:2014-12-1609:14:51阅读数:894东北网12月16日讯为加强和改善我省房地产市
11、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o意见内容共7条,其中明确强调,水电气的建设安装工程费用一律计入新建房屋开发建设总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最早东北网都报道了,有些开发商说5月前后咋咋咋的,没法律依据,有些小区交的原因就是不团结心不齐没有形成团体维权力量,开发商无视你,原文件可是2014年11月28日下发的,政府内部办公都是有公文系统的,不可能所有法律法规出台都需要靠媒体给你报道出来,然后相关部门才收到通知。如果一个产品市场调价了难道还回去查商品出厂日期来分别执行不同的标准显然开发商对自己的说
12、法站不住脚。黑龙江11部门联合出新规新房进户取消交纳水电燃快装费zC2015-05-1812:16:00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哈尔滨5月18日消息(记者乔仁慧)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11部门联合出新规,清理规范新建房屋销售和进户环节收费行为。新规规定,燃气入户安装费等进户费用一律计入新建房屋开发建设总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据悉,为了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公安厅、地方税务局、发改委、政府法制办、物价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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