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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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为保护金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金华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并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发布文号为金应急办(2017)6号。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浙水资(2020)5号),金华市市本级饮用水水源地发生变化;另外,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于2018年3月发布,根
2、据指南要求需开展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事故后的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细化。为此,特对金华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进行修订,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2007年8月30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6年1月1日实施,2018年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
3、,2017年6月27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2020年4月29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21年6月10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21年4月29日修订;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1997年1月;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2013年12月;IL突发
4、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IOl号);12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13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14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3月19日;16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1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18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4月18日;19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
5、4号),2015年1月9日;2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21 .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2 .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环函(2015)195号),2015年7月8日;23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1月22日修订;24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修订;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7号),2016年9月2
6、2日;26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情况的通知(浙环办函(2018)96号),2018年6月29日;27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环发(2012)4号,2018年修改);122技术规范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3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2007);31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92-2006);32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33 水
7、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QSY1310-2011);3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3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2018);36 .浙江省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浙环办函(2015)146号);37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办发(2015)71号);3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39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4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4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8、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42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第1号,2018年3月230;43 .浙江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浙水资(2020)5号,2020年6月19日;44 .金华市水资源保护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2020年10月。1 .3适用范围2 .地域范围金华市市本级范围内主要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沙金兰水库水源地、安地水库水源地、九峰水库水源地、莘皈水库水源地,具体信息见表另外,个别如罗店、塔石、箸阳等乡镇由于地势比较高,人口分布过于分散,用水量少又不集中,目前都是就近取用当地溪涧水。其中婺城
9、区还有3处供水人口大于100o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婺城区沙贩乡银坑村供水站,供水人口1078人,水源地为南岱溪;婺城区莘皈乡井下村供水站,供水人口1268人,水源地为大埠垄溪;婺城区塔石乡井上村供水站,供水人口1132人,水源地为潘阪坑。这3处水源地分别位于沙金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和莘皈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预案不对这三处水源地进行单独分析。本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最大不超过汇水区域范围。表1-1金华市市本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序号水源
10、地名称源类型水地型所在水功能区名称水源地所在行政区名称主要供水范围使用状态1沙金兰水库水源地水库型白沙溪沙皈、金兰水库金华饮用水源区婺城区金华市区、金义都市新区常规供水2安地水库水源地水库型梅溪安地水库金华饮用水源区婺城区金华市区、金义都市新区常规供水3九峰水库水源地水库型厚大溪九峰水库金华饮用水源区婺城区/备用水源4莘皈水库水源地水库型莘皈水库金华饮用水源区婺城区金西经济开发区、蒋堂、莘皈常规供水3 .突发环境事件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的应急响应:(1)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储存、运输、
1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以及尾矿库等固定源,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倾覆、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导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风险事件;(2)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在公路或水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3)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一是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或果园土壤
12、,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随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二是闸坝调控等原因,导致坝前污水短期内集中排放造成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水质污染的事件;(4)水华灾害事件;(5)其他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4 预案衔接本预案是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范下,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平行联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本预案依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要求,在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级同类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
13、,存在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坚持从严原则进行要求,避免出现组织指挥不协调、信息报告不及时、应对措施不得力的情况。本预案注重与当地政府和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在预防预警机制、信息上报、应急响应与处置等环节与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区政府制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互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事件发生后,首先启动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府或部门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污染物迁移到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则适用并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见本预案3.2章节。在与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衔接方面,与可能产
14、生相互影响的上下游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预案相互衔接,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及污染物迁移的全过程,共同配合做好污染物拦截、信息收集研判、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1.5 工作原则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联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健全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危险源和潜在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
15、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实行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管理,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响应机制。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启动对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管理有序,组织得当,应急合理,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金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响应。加强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水源地环境污染特点,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
16、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坚持“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加强污染源信息、水资源信息、环境状况信息、应急处置信息的及时共享,确保各类信息统一融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政府对人力资源,应急储备、救助资源等保障力度,加强政府对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处置及后续工作稳步推进。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构成金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组织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还包括可能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如上级或周边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专业应急组织、应急咨询或支援机构
17、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构成见下图: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应急综合组图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2.1.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金华市政府负责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内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金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组织
18、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设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协调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主任单位)、市水利局副局长(副主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负责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专项工作组成员包括以下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
19、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2.L2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2)市经信局:负责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3)市公安局: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5)市建设局: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
20、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并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7)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源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8)市农业农村局: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降低农田退水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具有
21、农灌功能的水源地,在应急期间暂停农灌取水。(9)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监督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生安全。(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使用管理。(三)市行政执法局:协助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12)市应急管理局: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
22、报并通报事故信息;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13)市气象局: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14)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水源地及其连接水体。(15)各区政府: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应急工作。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应急工作。1 .1.3现场应急指挥部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
23、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将有关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信息报告的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可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中选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2 .1.4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和综合组等,还包括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及主要应急职责如下。3 .应急处置组为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组成:由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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