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3)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税务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促进我省工伤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0日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
2、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促进我省工伤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在全省范围试行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二条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所指实习生为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6至12个月岗位实习的学生;见习人员为按照有关规定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3
3、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至24岁未就业青年;超龄从业人员为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从业人员。第三条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以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均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第五条三方
4、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办理停止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需要续签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协议期满未办理停保或者续签协议手续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动失效,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予以退还。第六条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得为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第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其工
5、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及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等开展工伤认定,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第九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
6、发伤残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差额。原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继续享受原待遇,不再发放伤残津贴,原待遇低于应享受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差额。第十一条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其实习期、见习期、协议期结束后,其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十二条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
7、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工伤人员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与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按照双方约定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第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理。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优化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对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在系统内分别单独进行标识,根据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确定参保
8、有效期并录入系统,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加强与教育、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牵头组织好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和见习单位积极为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教育部门指导相关学校积极与实习单位协商,由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推动落实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保
9、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附件:附件1:认定工伤决定书(参考)附件2:三方实习协议(参加工伤保险参考)附件3:见习协议(参加工伤保险参考)附件1认定工伤决定书(参考)申请人:申请时间: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保类型: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类别:(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保单位:年月一日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诊断时间、受伤害部位或职业病名称、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等情况)。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款之规定,属于
10、工伤认定范围,现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世且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工伤认定专用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一份。附件2三方实习协议(参加工伤保险参考)甲方(学校):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实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丙方(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11、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甲方拟安排级学院(系、部)专业学生(丙方)赴乙方进行岗位实习。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基本信息1 .实习项目(甲方填写):2 .实习岗位(乙方填写):3 .实习地点:4 .实习时间:一年月日一年月日5 .工作时间:6 .实习报酬报酬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7 .食宿条件就餐条件:住宿条件:8 .甲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电话:9 .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电话: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 .负责联系乙方,并审核乙方实习资质及条件,确保乙方符合实习要求,提供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
12、近。不得安排丙方跨专业大类实习,不得仅安排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2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同乙方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并向丙方下达实习任务。3 .会同乙方制定丙方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丙方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对实习工作和丙方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4 .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丙方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
13、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或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5 .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以下情形:(1)安排一年级在校丙方进行岗位实习;(2)安排未满16周岁的丙方进行岗位实习;(3)安排未成年丙方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5)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
14、理学生实习工作;(7)安排丙方从事HI级强度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8)安排丙方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6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应当保障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1)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2)安排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3)安排丙方加班和上夜班。7 .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
15、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8 .为丙方选派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开展实习前培训,使丙方和实习指导教师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对丙方做好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相关方面的教育。9 .督促实习指导教师随时与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并了解丙方情况,共同管理,全程指导,做好巡查,并配合乙方做好丙方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鉴定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理实习中发现的问题。10 .实习期间,对丙方发生的有关实习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会同乙方按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11 .实习期满,根据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海南省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部门 关于 印发 实习生 见习 人员 超龄 从业人员 参加 工伤保险 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767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