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docx
《《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2023年12月2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职责争议的协调。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第三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配置规定等文件,按照有利于科学、合理配置行政权、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
2、、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部门是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具体工作,并接受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第五条市、区(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争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争议,由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处理:(一)汕头华侨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功能区管理机构之间或者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二)跨区(县)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区(
3、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发生的争议;(四)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的其他争议。第六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引发争议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协调:(一)对同一事项的法定管理职责存在分歧的;(二)认为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其职能的规定不明确或者对其理解不一致的;(三)对同一事项都具有法定管理职责,但在执法环节、执法标准等方面存在分歧的;(四)在联合执法中就有关具体问题存在分歧的;(五)在依法应当协助、配合执法方面存在分歧的;(六)在移送或者受理行政违法案件方面存在分歧的;(七)引发争议需要进行协调的其他情形。第
4、七条下列争议不属于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范围:(一)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无关的争议;(二)同一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争议;(三)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争议事项的协调另有规定的。第八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包括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协商解决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处理两种方式。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有行政执法争议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主动约请涉及争议的行政执法机关协商,被约请机关应当参加协商。经自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或者其他文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抄送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机构编制部门。协商意见的内容应当包括:协商的事项、相关依据
5、、协商意见等。协商意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现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协商存在错误的,应当建议其纠正;拒不纠正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不能自行协商解决行政执法争议,或者自行协商不能形成一致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申请协调。第十一条申请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行政执法争议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协调公函;(二)争议事项的情况说明;(三)自行协商情况以及各方分歧意见;(四)协调方案建议及其理由;(五)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六)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
6、查意见;(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认为与争议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第十二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或者不属于本监督机构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关;(二)申请材料不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通知申请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补正,补正材料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时限内;(三)申请事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且属于本监督机构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尚未就争议自行协商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先行协商。第十三条市、区(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 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 行政 执法 协调 办法 人民政府 209 公布 2024 施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747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