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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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甲方:分公司乙方:医院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各项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就忻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卫生、物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相关规定,同时应做好对参保人员的政策宣导。第三条甲乙双方有
2、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日常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参保人员在乙方住院发生的应由甲方支付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结算;乙方负责对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第二章甲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第五条甲方负责对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并受忻州市医保局委托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做好对参保人员的政策宣传。第六条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医疗活动的情况下,可以对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了解与核实,并提出合理建议。第七条甲方可在乙方设立驻院代表服务处,并配备驻院代表及相应设备。驻院代
3、表主要负责对乙方诊疗行为及费用进行核实、定期分析统计基金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费用支出情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L负责与定点医院沟通相关事宜,包括履行服务协议等。2 .定期对医保患者进行探访慰问。3 .负责核实住院病人是否为医保患者,病情与诊断是否相符,处方与实际用药是否一致,用药范围是否符合三个目录等工作。4 .提醒医保患者收集理赔申报资料,解答客户疑问,协助解决客户疑难等。5 .负责医保患者住院期间的不定期查房工作,对于查房发现的违规行为(挂床住院、顶替住院等)需经主治医生或科主任签名确认,并及时向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反馈相关信息。6 .负责医保中心安排的基本医疗范围住院病人的核
4、查工作。7 .接受医保中心、医院、患者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八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实时结算及提供政策咨询、医疗费用核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各类信息的反馈和沟通,交换意见。第九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或影印乙方书面或电子格式的住院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长短期医嘱、病理报告、医学影像报告、相关检查化验单等)、门诊及急诊病历、体检报告、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对有关医学问题进行咨询,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协助。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仅用于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事宜,并承担保密责任。第十条如有参保人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参保人在
5、乙方发生的用药、检查、治疗信息数据,乙方工作人员要及时录入,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延时的,甲方拒付相关费用。第三章乙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医疗卫生的法规和政策,在保证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乙方向参保人提供超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应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第十二条乙方应协助和配合甲方开展医疗行为监督管理以及医保合作信息平台的建设,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第十三条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时向甲方无偿提供结算医疗费用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提供资料与基本医疗经办机构结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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