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新动能,构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根据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3)1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雏鹰企业即指自治区雏鹰企业,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未来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瞪羚企业即指自治区瞪羚企业,是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水平较高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独角兽企业即指自治区独角兽企业,是成长速度快、创新发展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具备上市潜力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第三条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自
2、治区雏鹰、瞪羚和独角兽企业的认定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培育、初审、推荐和服务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自治区雏鹰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三年销售收入连续正增长。(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值不彳舒3%o(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
3、件著作权等5件(含)以上。(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o第五条自治区瞪羚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到5亿元(含)之间。(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三年销售收入连续正增长。(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值不彳舒4%。(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10件(含)以上。(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o(六)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第六条自治区独角兽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不超过十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二)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除外)。(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0件(含)以上。(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o(六)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夏回族 自治区 成长 创新 企业 认定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732394.html